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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反腐网站:增加了公众参与权值得提倡
    作者:李鸣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07-06-26 21: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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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反腐是通过网络传播,让公众舆论发挥监督作用,具有举报和公众舆论监督双重属性。反腐网站既是媒介又是公众舆论窗口,也是公民参与举报腐败分子的阵地。在网络如此发达的今天,网络扩大了公众话语权。扩大的公众话语权用来干什么?最重要的是,形成自下而上的一种公众舆论监督力量。这种监督批评权利,在网络时代,获得了民众有力的支持好国家领导的肯定。

      能让每个公民在网络上都能充分表达心声,有效地监督国家机关工作运行的效果,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因此,网上暴光,通过网络这个载体,成为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监督国家权力工作的一种有效途径,体现了网络监督力量是还政于民一种方式。使公民能够平等有效地参与国家管理,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的良好运转,行使好自己宪法赋予的权力。

      用网站的形式举报反腐好不好?是否对被举报者构成侵权?有关法学专家表示:这种作法不仅不侵权,还值得大力提倡。

      专家认为,目前反腐取得了很多成绩,但问题仍然很多。利益集团的互相包庇,使得举报者的举报信大多石沉大海,甚至遭来被举报者的报复。在这种情况下,通过网络举报的这种方法无可非议。

      “选择网络这种途径,首先要保证报道事实不是虚构的,“万州反腐倡廉卫士”和“中国舆论监督网”通过网络传播其真实性已得到证明。所以,我们对此持支持和鼓励的态度———这是可行的。”专家说,“只有这样,才能让群众大胆说话,全民监督,抨击腐败,让政府更阳光、更透明。”

      关于侵权方面的问题,专家称:“你的主观愿望是不是要恶意中伤他人?如果没有这个动机,检举可能存在的犯罪行为,即使与事实有一些出入,也不会被追究。”

      从2004年第一个反腐网站“中国舆论监督网”打败下跪副市长李信看,此贪官“落马”并不意外,举报人李玉春有那么多翔实材料和确凿的证据,可连续二年举报却还是扳不倒这个腐败官员,就已不是举报人的问题,而是负有相应监督监察职责的纪检监察部门的“渎职”了。但问题是,至少从举报人方面看,从信件举报到向“中国舆论监督网”举报,形式上发生了变化,“有力”的举报材料却一直未变。李玉春发出的众多信件都石沉大海,无奈之下,通过网站举报却立竿见影,仅46天时间,下跪市长李信被双规,这让人们对有关部门的反腐心生猜疑:国家的举报制度究竟是法定职责,还是会因社会舆论的关注而有所不同?

      显然,举报人所掌握的举报材料是案件的导火索,真正起关键作用的是通过“网站暴光”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中国舆论监督网”报道下跪市长李信10多天,网站的访问量高达100万之多及大量的评论,在舆论的强烈关注下,有关部门才真正切实履行起自己的法定职责,而这雷霆万钧反讽的却是有关部门在无数次接到举报信时保持的“集体沉默”。

      由此可见,在当前,通过网络反腐是切实可行的,无论是“中国舆论监督网”还是“万州反腐倡廉卫士”,它们都是因为把举报信通过网络形式进入舆论关注的“风暴中心”,反腐才得以更加顺利的进行,举报信及证据在通过正常行使往往达不到结果的情况下,此种选择令腐败分子无可奈何!从此可以看出,网络反腐这一形式目前非常有必要,因为有些地方政府有着根深蒂固的“人治情结”,与国家大力提倡的法治要求有着很大的距离,因此,反腐网站出现的越多,腐败分子的日子就越不好过,这已经被事实所证明。

    来源:http://forum.xinhuanet.com/detail.jsp?id=4442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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