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庸官档案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辽宁鞍山:检察长家族霸...
  • ››鞍山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原主任...
  • ››派出所所长入股煤矿之后...
  • ››中国史上最雷人的检察长...
  • ››河南政协原副主席孙善武...
  • ››2008年网上曝光官员大盘...
  • ››女干部2天窃取国库580万...
  • ››【联动】安徽:行贿的界...
  • ››原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
  • ››行贿的何涛再次连任界首...
  • ››中纪委查办“孙善武贪腐...
  • ››王有杰:房产商的“坚强后...
  • ››山东济宁:兄弟书记联手...
  • ››河南杞县监察局长郭景善...
  • ››辽宁省纪委书记王唯众充...
  • ››四川开会打瞌睡局长被免...
  • ››广发行副行长王新被捕 事...
  • ››温州官员低价购拆迁安置...
  • ››判刑8年后发现漏罪 “退...
  • ››据称广东韶关原公安局长...
  • ››江西投资商被丹江口市委...
  • ››北京西城法院原院长胞弟...
  • ››山西繁峙县反贪局长被双...
  • ››吉林市原副市长的“腐败...
  • ››福建省委常委秘书长陈少...
  • ››安徽省淮南市政府原副秘...
  • ››浙江永康政法委书记骗取...
  • ››安徽阜阳农行支行行长借...
  • ››安徽巢湖两名副市长涉嫌...
  • ››公民记者朱瑞峰称其爆料...
  • ››浙江省政府秘书长冯顺桥...
  • ››贵州普安县原县长万高山...
  • ››09反腐第一枪:两部级高官...
  • ››湖北黄石两任粮食局长“...
  • ››广东海丰工商局长为母亲...
  • ››周松行贿“重庆第一贪”...
  • ››天津原市委常委皮黔生严...
  • ››浙江理工大学原副校长夏...
  • ››马鞍山国土局原局长涉嫌...
  • 相关文章
  • ››铁道部多名官员落马 运...
  • 铁道部多名官员落马 运输局一副局长被双规
    作者:易靖  来源:京华时报  发布时间:2011-07-23 10:09:07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导读]刘志军案发后,铁道部相关司局和地方铁路局领导屡曝被查。今年2月底,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被停职审查;6月下旬,南昌铁路局局长邵力平被“双规”的消息又相继传出。

     本报讯(记者易靖)本报记者昨天获悉,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苏顺虎已被中纪委双规,这是继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被免职,铁道部运输局原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被双规后,铁道部第三名落马的高官。

      据知情人士介绍,大约一周前,苏顺虎被正式双规。但早在7月初,铁道部内就已不见其身影。该人士透露,苏顺虎被双规的部分原因,是“批条子”帮一位内蒙古煤老板“协调”煤炭的铁路计划运力,后者曾赠送苏顺虎一套位于北京的房产。

      苏顺虎最后一次出现在媒体上是在今年6月初京沪高铁即将开通之际。当时他表示,修建高铁将大幅增加铁路货运的能力,京沪高铁将与原来的京沪铁路实现客货分流,原有京沪线年货物输送能力将达1.3亿吨以上。

      据公开的简历,苏顺虎历任铁道部运输局货运计划处副处长、营运部货运营销计划处处长、昆明铁路局副局长,现任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兼营运部主任、高级工程师。运输局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国家铁路客货营销战略,指导部署运输企业客货营销工作,组织实施和管理客货运价,组织编制年度、月度运输计划和全路性的列车运行图。苏顺虎在铁道部运输局长期主管货运工作,据知情人士介绍,其在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中排名第二,手握实权。此前,其曾多次作为铁道部主管业务的领导,参加春运发布会及其他新闻发布活动。直至去年,他还代表铁道部回答网络订票、实名制等问题。当记者提问时,他都会比较直接地回答,也会接受记者的电话采访,但今年以来,记者多次拨打其手机,均未接听。今年铁道部组织的多次公开采访中,苏顺虎亦没有参加。

      刘志军案发后,铁道部相关司局和地方铁路局领导屡曝被查。今年2月底,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被停职审查;6月下旬,南昌铁路局局长邵力平、呼和浩特铁路局局长林奋强、副局长马俊飞三人被“双规”的消息又相继传出。知情人士称,除已公开的案例外,还有数个铁路局领导正在被调查中。


    Tags:铁道部 多名官员落马 运输局副局长 被双规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新闻出版传媒集团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