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特别报道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记者调查:湖北襄南监狱...
  • ››人大代表为何暴富?
  • ››浙江淳安法院暴力执法无...
  • ››快讯:大同副市长马斌雇...
  • ››温家宝总理:是人民在养...
  • ››惠州市政法委书记李达文...
  • ››晋江市委书记陈荣法北京...
  • ››廊坊市委秘书长李波命警...
  • ››【喜讯】第八届新世纪新...
  • ››中青报:辽宁阜新“退休...
  • ››中青报:辽宁阜新公安法...
  • ››山西疫苗事件鉴定结果出...
  • ››铁老大龙京被曝荒淫无度...
  • ››浙江省商务厅副厅长徐焕...
  • ››新蔡县巨贪张建军交代贪...
  • ››对“奥运期间不要骂贪官...
  • ››舆论监督66小时撂倒重庆...
  • ››山东德州:一场被中断调...
  • ››被舆论监督扳倒的临汾纪...
  • ››美国之音:朱瑞峰与警方...
  • ››美国之音:北京民间反腐...
  • ››美国之音:日花万金包养...
  • ››情妇制造中心
  • ››湖北通山县民营企业被县...
  • ››揭开山西省委纪检委委员...
  • ››山西临汾纪委书记年龄造...
  • ››朱瑞峰揭中办高官日花万...
  • ››瓮安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
  • ››汪洋誓将“三打两建”进...
  • ››女子晒干爹赠送“连体钞...
  • ››瓮安“6·28”事件流变
  • ››卫生部疾病控制局官员杨...
  • ››济源市对污染企业熟视无...
  • ››上海铁路局厅级铁老大龙...
  • ››一个不靠谱的词:兄弟
  • ››广西来宾市局长日记韩峰...
  • ››德州市行贿日记涉及的官...
  • ››德州行贿日记现身 百名官...
  • ››媒体危机:记者是谁的通...
  • ››新蔡交通局原局长涉嫌贪...
  • 相关文章
  • ››中央部门小金库达4.14...
  • ››中央部门三公经费公开...
  • ››中央部门接待费排行:住...
  • ››24中央部门公开三公经...
  • ››九成中央部门仍未公布...
  • ››中央部门不理国务院公...
  • ››财政部:中央部门三公...
  • ››国务院要求中央部门“...
  • ››中央部门被查5170张假...
  • ››审计署将清查中央部门...
  • 中央部门三公经费公开数据被指过于简略
    作者:李丽辉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11-08-01 08:21:01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晒“三公”,别让人雾里看花(经济热点)

      背景介绍

      今年3月2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研究了中央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预算等有关问题。

      会议决定,在2009年和2010年大幅压缩的基础上,2011年继续压缩中央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今年6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中央财政决算时,将中央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纳入报告内容,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截至7月28日,已公布去年“三公”决算和今年“三公”预算的中央部委达88个,仍有一些部委尚未公布。

      进入7月的最后一周,又有国家物资储备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公安部和司法部等部门陆续公布了“三公”经费账单,使晒出“三公”经费的中央部门超过了八成。

      总体支出较上年略减

      社保基金理事会“三公”经费下降12%,国税总局超过21亿元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在晒“三公”的各部门中,最吸引眼球的是最早“亮相”、 “三公”经费下降较多和“三公”经费总数庞大的部门。

      早在今年4月,科技部就在其网站公开了出国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作为第一个公布“三公”预算的中央部委,科技部敢为人先的举动备受瞩目,并赢得好评如潮。

      同样受到肯定的是“三公”经费下降较多的部门。其中,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以降幅最高荣登“榜首”:2010年,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三公”经费决算为678.14万元,2011年预算为592万元,总预算减少86万元,降幅达12%。公安部201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8136.48万元,2011年预算为16865.24万元,比上年减少1280万元,降幅达7%。

      “三公”经费哪家开支最大,是人们关注的另一个焦点。国家税务总局“三公”经费超过21亿元,海关总署“三公”经费超过5亿元。从两部门披露的情况看,“三公”经费庞大的主要还是海关、国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人员和分支机构多造成的。海关系统九成经费用在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上,这些车辆大部分为执法执勤用车;国税总局的“账单”则包括了总局以及省、市、县、乡五级机构,预算单位多达3567个。

      对于各部门公布的数据,究竟该怎样解读?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认为,各部门的人员数量不同,工作职能也不同,“三公”费用规模是大还是小,支出是高还是低,很难用一个标准去评判。但总体上看,除个别部门2011年“三公”支出小幅增加外,大多数部门的“三公”经费支出基本上与上年持平或有所下降。

      这一点,从中央本级的“三公”经费总数上也可以得到印证。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中央本级“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为94.7亿元,而2011年中央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4.28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了4200万元。应该说,这两年中央财政大力压缩政府部门行政经费,特别是“三公”经费“零增长”的要求,还是落到了实处。

      知情是监督的前提

      一些部门公开的数据过于简略,缺乏解释说明,普通百姓很难看得懂

      对于中央部门公开“三公”经费,社会上有叫好声,也有质疑声。特别是一些部门公开的数据过于简略,缺乏相应的解释与说明,不具备专业知识的普通百姓很难看得懂、看得清。人们难免会打这样的问号:“为什么这些部门不能公布得更具体、更详细些?如果连看都看不懂,怎么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专家认为,“三公”经费是财政预算公开中老百姓最关注的内容,对于公众的质疑,政府部门理应做出回应,说明情况。只有告诉老百姓钱究竟是怎么花的,并让老百姓参与到监督中,才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确保纳税人的钱不乱花、不白花。

      今年是首次公开“三公”经费,在数据上还没有形成可以前后比较的“参照系”,只有每年定时公布“三公”经费,将公开延续下去,才能做更详细的比较。因此,要确保“三公”经费的预算公开不流于形式,很重要一点是要有制度上的保障。此外,对“三公”支出的监督和制约,还需要审计、问责等配套措施的跟进。

      公车改革应加快推进

      公车费用占到“三公”经费六成以上,公车过多过滥,浪费惊人

      尽管首次公开有不少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但从“数里行间”仍能嗅出“三公”经费支出存在的突出问题。

      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中央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合计94.7亿元,其中公车支出61.69亿元,公车费用占到“三公”经费的六成以上。在北京市日前公布的“三公”经费数据中,2010年 “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1.3亿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1亿元,占到“三公”经费的八成左右。公车费用庞大,已经成为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一个沉重负担。

      “现在每天需要车接车送的,除了上幼儿园、小学的孩子,还有单位的领导。”采访中,一些群众说,“领导出差、开会都是工作,坐公车合情合理;可一些单位只要是领导就安排专车,上下班还要公车接送。”

      在基层政府部门工作的李先生说,现在无论单位大小、级别高低,一般部门的“主要领导”都要配专车,这似乎已是不成文的规定。他所在的县里,不但县领导有专车,就连科级单位的“一把手”,也都有专车。一辆公车,购车款要十几万元,汽油费、维修费一年要几万元,再加上司机工资、福利,花销相当大。那么,全国这样的单位有多少?配备的专车有多少?一笔笔算下来,就不难看出公车过多过滥、开支巨大、浪费惊人。

      究竟有没有必要配这么多公车?减少公车数量会不会影响到政府部门正常办公?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以及近两年整治交通堵塞,都对公车进行封存。30%的公车被封存,政府部门的办公效率并未受到影响。

      专家认为,社会呼吁公车改革已经15年之久,但至今仍是“千呼万唤不出来”,公车改革难度之大可见一斑。现在,个人收入有了大幅提高,轿车都已经进入家庭,很多普通百姓都能买得起车,领导为什么还要“蹭”公车,而不能开着自己的车上下班?从已经公布的“三公”经费构成来看,必须下大力气进行彻底的公车改革,严格限制公务员配车,才能使“三公”经费支出大幅下降。


    Tags:中央部门 三公经费 公开数据简略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新闻出版传媒集团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