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关注中国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江西省高级法院副院长郭...
  • ››山西省长不好当 孟学农真...
  • ››中央将接访上升为“规定...
  • ››SARS+溃坝 孟学农五年两...
  • ››媒体称网络舆论成中国政...
  • ››淳安县移山填湖大肆破坏...
  • ››河南老村长阻止耕地违规...
  • ››史上最背的高官——孟学...
  • ››九月中国问责风暴:19名...
  • ››纪委书记为啥住三年总统...
  • ››房产局长抽天价烟续:网...
  • ››让问责成为失职官员的制...
  • ››新闻"内参"与...
  • ››北京“豪宅”奥东18号降...
  • ››胥敬祥冤狱案申请国家赔...
  • ››北京开发商雇人扮演抢购...
  • ››公开惩处涉腐贪官显示中...
  • ››吉林四平市政府违法会议...
  • ››中纪委调整最高法院等多...
  • ››杨俊泽律师就冷国权贩毒...
  • ››四川理工学院出怪事!统...
  • ››张鸣:领导一怒狗掉魂
  • ››浙江湖州女副市长倪玲妹...
  • ››解密丹东市公安滥施酷刑...
  • ››陕西子长县政协常委出资...
  • ››人民监督网特稿:人民公...
  • ››贵州晴隆县一煤矿透水 6...
  • ››浙江千岛湖旅游风景区成...
  • ››法航失踪客机上有辽宁副...
  • ››最高法副院长:中国公民...
  • ››中国电信网络19日晚大范...
  • ››郑州拟出台规定 民告官案...
  • ››江西萍乡、广东深圳两地...
  • ››西门子搞腐败向中国官员...
  • ››住建部专家称公务员住房...
  • ››中央要求县长及书记每月...
  • ››记者称在湖南遭城管殴打...
  • ››党刊称突发事件越捂越炸...
  • ››地图上已搬迁的村落仍在...
  • ››把网络当成一种争取权利...
  • 相关文章
  • ››官员否认参演电影为公...
  • 官员否认参演电影为公款“作秀”
    作者:佚名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2011-08-01 08:44:35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湖南通道官员称为推动“红色旅游”;导演否认因“公款”为官员打造电影

      ■ “贫困县投250万拍电影 官员出演”追踪

      据新华社电 近日,湖南省贫困县———通道侗族自治县被曝斥资250万拍摄电影,多名官员饰演角色。对此,通道县政府有关官员回应称:政府官员“触电”并非公款“作秀”,县财政出资拍摄电影是为“推动当地红色旅游发展”。

      电影据副县长著作改编

      据了解,影片《通道转兵》共投资800万元,其中政府投资占了很大的比重:湖南省委宣传部、省旅游局和怀化市政府各出资100万元;通道县政府出资150万元,县内企业和党政机关融资100万元。

      “实际上,县政府只出资了100万,再加上对拍摄提供的各种劳务费折合的50万元。”而贫困县这一百万的投入,通道县副县长杨少波认为是政府几经思考后“谨慎”的决定。

      “之所以费尽力气拍这部电影,一方面是想要还原通道会议作为红军长征过程中重要转折点的真实历史。另一方面,也是想通过电影的播放,为通道县打响名气,促进旅游的发展。”在剧中饰演了一个角色的杨少波说。

      杨少波说,几年前,通道县就确立了“旅游立县”的发展战略,“民族文化、生态风光、红色旅游”是其重要组成部分,“《通道转兵》的书籍是由我编著,写的是通道县真实的历史。后来县政府商讨认为,无论是从历史意义上还是对当地旅游的推荐上,将其拍成电影搬上银幕,对通道县来说,都是一种更好的宣传手段。”

      “免费出演节约经费”

      而对于为什么剧中不少角色是由当地的官员出演一事,杨少波否认这是“作秀”,“其实一开始我也不愿意演,因为我不是专业演员,怕自己演不好。后来导演一再坚持,而且自己免费出演就不用花钱请专业的演员,也可以节约经费,我才同意的。”

      该片导演马德林接受采访时称:“没有因为‘公款’而特意为官员打造这部电影。这部电影非常严肃,也具有其历史意义,不存在用‘纳税人’的钱来‘玩票’。”


    Tags:湖南通道官员 官员演电影 红色旅游 公款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新闻出版传媒集团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