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鹤庆县草海镇石朵河村委会原副主任陈鸿宇贪污2万多元钱被县检察院立案查办。8月2日,犯罪嫌疑人陈鸿宇在接受检察官提审时,十分后悔地说:“我不缺钱用,我不该贪这两万多块钱,事情坏就在我‘见财起贪’上!”
时年35岁的犯罪嫌疑人陈鸿宇归案后,在供述自己涉嫌犯罪的事实时讲道:他家虽然在农村,可近几年来家庭条件较好,全家年收入大概在5万元左右,陈鸿宇本人还是电力部门协管人员,有一定收入,全家的生活在村里比一般人家要宽裕得多。因此,陈鸿宇并不为“有没有钱花”,自己注重学习,渴求上进,2010年9月当上了村委会副主任。“当官”后,陈鸿宇勤奋、认真地办事,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然而,陈鸿宇却没有经受住“见钱起贪”考验。今年上半年,在修建“丽江高速公路”征地过程中,陈鸿宇受上级政府指派,负责记录、计算征地面积方面和汇总上报工作,一次因不认真,将本村一被征地农户征地面积中0.107亩的一块地记录成1.07亩,造成该农户按每亩3万元的征地补偿标准多领征地补偿款28890元。陈鸿宇发现这个问题后,“就想将这笔钱贪掉”。为此,陈鸿宇向该农户谎称是石朵河村委会在征地的事情上在她家的户头上多报了一点面积,让她不要说出去,并让其把多领的补偿款交退交给陈鸿宇。之后,该农户仔细一想,对陈鸿宇的做法产生了怀疑,便反过来向陈鸿宇索要这笔钱。诡迹暴露后,陈鸿宇就与该农户协商,双方同意“各要一半”。后来,因陈鸿宇只分给了该农户1万元,引起“分赃不平”,陈鸿宇被告发。
在被检察院决定被取保候审的日子里,犯罪嫌疑人陈鸿宇真诚地忏悔道:“我的犯罪是‘一念起贪’呀,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我现在非常后悔,铁心坚决地改,希望能够宽大处理。同时,希望人们记住我的教训:凡是不是自己该得的钱,千万千万不要去想,必须做到‘心不痒,眼不红,手不伸’,否则,不知什么时候是非要‘栽倒’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