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关注中国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江西省高级法院副院长郭...
  • ››山西省长不好当 孟学农真...
  • ››中央将接访上升为“规定...
  • ››SARS+溃坝 孟学农五年两...
  • ››媒体称网络舆论成中国政...
  • ››淳安县移山填湖大肆破坏...
  • ››河南老村长阻止耕地违规...
  • ››史上最背的高官——孟学...
  • ››九月中国问责风暴:19名...
  • ››纪委书记为啥住三年总统...
  • ››房产局长抽天价烟续:网...
  • ››让问责成为失职官员的制...
  • ››新闻"内参"与...
  • ››北京“豪宅”奥东18号降...
  • ››胥敬祥冤狱案申请国家赔...
  • ››北京开发商雇人扮演抢购...
  • ››公开惩处涉腐贪官显示中...
  • ››吉林四平市政府违法会议...
  • ››中纪委调整最高法院等多...
  • ››杨俊泽律师就冷国权贩毒...
  • ››四川理工学院出怪事!统...
  • ››张鸣:领导一怒狗掉魂
  • ››浙江湖州女副市长倪玲妹...
  • ››解密丹东市公安滥施酷刑...
  • ››陕西子长县政协常委出资...
  • ››人民监督网特稿:人民公...
  • ››贵州晴隆县一煤矿透水 6...
  • ››浙江千岛湖旅游风景区成...
  • ››法航失踪客机上有辽宁副...
  • ››最高法副院长:中国公民...
  • ››中国电信网络19日晚大范...
  • ››郑州拟出台规定 民告官案...
  • ››江西萍乡、广东深圳两地...
  • ››西门子搞腐败向中国官员...
  • ››住建部专家称公务员住房...
  • ››中央要求县长及书记每月...
  • ››记者称在湖南遭城管殴打...
  • ››党刊称突发事件越捂越炸...
  • ››地图上已搬迁的村落仍在...
  • ››把网络当成一种争取权利...
  • 相关文章
  • ››央视揭露强售教辅乱象...
  • 央视揭露强售教辅乱象:地方教育部门成违规主体
    作者:佚名  来源:央视网  发布时间:2011-09-02 11:05:46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核心提示:国家多次出台相关规定监管教辅乱象。但是在有些地方,教辅乱象不仅依然存在,而且愈演愈烈。一些本该负有一些监管职责的地方教育部门,反而成了违规的主体。2011年9月1日播出的央视《焦点访谈》对此给予了关注,以下为节目实录:

      演播室主持人 张羽:

      今天是全国大部分中小学开学的日子,新学期就要发新书,而在一些中小学学生们的书包里不仅有了新课本,还要装进不少教材以外的学习辅导资料,也就是俗称的教辅书。这些教辅书数量多、价格高,不仅让家长们增加了经济负担,也更加重了孩子们的课业负担,家长和学生都有怨言,可又都不得不买,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解说:

      8月底,临近中小学开学,各个学校都在准备新学期需要的教材。在安徽省滁州市二中,记者看到一些人正忙着从一辆新华书店的货车上卸货,搬运下来是中学六个年级的各科教材。而和教材一起被搬运下来的还有不少基础训练、同步作业等学习材料,这些都是配合教学使用的图书,按照规定是严禁向学生搭配销售的。那么,这些教辅书为什么会和教材一起被统一送到学校呢?

      记者:

      那这教辅书都是统一发的话,人手一册还是?

      安徽省滁州市第二中学老师:

      人手一册。

      记者:

      人手一册。那学生要是不买行不行呢?

      安徽省滁州市第二中学老师:

      那不买怎么行呢?

      记者:

      那选(订)什么教辅书,不是学生自己订的?

      安徽省滁州市第二中学老师:

      不是,哪是学生订的,老师订的。

      记者:

      老师自己订的。

      安徽省滁州市第二中学老师:

      那学生能自己订?那还要老师干什么呢?

      解说:

      在滁州市四中的一个公告栏里,张贴着学生一学期需要交纳的各项费用,其中七年级的教材费是101块5毛,而教辅材料费则233块,是教材费的两倍多;九年级的教材费只有59块5毛,但教辅材料费则高达307块,是教材费的5倍多。

      在公告栏里还明确指出这些教辅材料是由学生自主购买,但家长真的会自愿多掏这么多钱来买这些教辅吗?

      学生家长:

      那肯定要必须交。

      记者:

      不交会怎么样呢?

      学生家长:

      不交那学就不给你上。

      记者:

      什么?

      学生家长:

      不交费肯定不行。

      解说:

      对于学生和家长来说,不管愿不愿意,这些教辅材料不买还真不行,因为老师会按照这些材料来布置作业。

      学生家长2:

      数学你没有练习册你怎么做作业呢?

      解说:

      记者在滁州市实验中学和第三、四、五中学以及解放小学都发现了学校强制搭售教辅的现象。

      而在福建漳州市第九中学,记者也看到了同样的景象。在当地新华书店运送来的教材中,夹带着一套叫《创新优化学习》的丛书,有语文、数学、物理等不同学科。这是漳州市新华书店给漳州九中的一张发货清单,上面标明《创新优化学习》发货量为3469册,销售额达到49516元。

      福建漳州市第九中学老师:

      这是一人一套,其它(教辅)就没有。订(教材)书的时候,它(教辅)是一起订的,按学生人数订的。

      解说:

      除了漳州市第九中学,在漳州市其它中小学,新华书店在配送教材的同时,也会向学校配送大量的《创新优化学习》丛书,而对于这套丛书一些老师的评价并不怎么高。

      福建省漳州市正兴学校老师:

      那个是肯定不好的,大部分老师说都是不好的。

      福建省漳州市正兴学校老师2:

      不好也要订,因为是新华书店的。

      福建省漳州市正兴学校老师3:

      配套练习就这一套,全市都是一样的。

      解说:

      教育部和新闻出版总署在2001年就曾联合发布《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规定:中小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购买,发行部门不得向学生征订或随教材搭售一切形式的教辅材料。但是在这些学校,有关部门的规定显然成了摆设。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具体向学生搭配销售哪些材料也不是学校就能定的。

      安徽省滁州市第四中学老师2:

      教育局发到我们学校来的,就要必须在这个教育局发下来的目录里面选,目录以外的不给订。

      解说:

      学校给了记者两份中学教辅用书目录,上面共列有72种教辅材料,而且他们都印有“安徽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和“推荐使用”字样。只有这个目录中的材料才能通过征订渠道进入学校。

      记者:

      给学校的这个目录单子,它也应该有一个标准,有一个范围限制吧?

      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教育局基教科负责人:

      我不是讲了嘛,就是要经过省教育厅审查通过。

      记者:

      就是要通过安徽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过?

      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教育局基教科负责人:

      对。

      解说:

      据滁州市教育局介绍,这个安徽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就是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的下设机构。但记者又注意到另外一个现象,这个委员会推荐使用的教辅都是由一个单位编写的,就是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记者:

      现在通过这个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是不是都是省教科院编写的东西?

      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人:

      对,是我们组织编写的。

      记者:

      审过的都是我们省教科院编的?

      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人:

      几乎应该是。

      解说:

      这些材料由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编写,再由安徽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而这两个部门都是省教育厅的下属单位,编审两家是兄弟部门。那么其它单位编写的材料能否通过这个审定委员会的审定呢?

      安徽新华教育图书发行有限公司营销部负责人:

      只有它(省教科院)能送审,其它的(教材审定委员会)不会审。

      记者:

      其它的单位不能拿书去送审?

      安徽新华教育图书发行有限公司营销部负责人:

      对,他不接待。

      记者:

      必须要有省教科院来组织编写的书能去送审?

      安徽新华教育图书发行有限公司营销部负责人:

      对。

      解说:

      正常情况下教辅类图书的出版发行并不需要经过教育部门的审查。但安徽省教育厅在2007年发布了春季中小学学生作业目录。规定目录以外的教辅材料一律不得进校入班。也就是说,所有的教辅材料必须是经他审查和推荐才能用。而经过教育厅审查通过的作业目录里共有298种教辅材料,全部是由它下属的省教科院一家编写的。

      记者:

      下面学校无论怎么选,无论选哪一本,选的其实都是咱们省教科院编的书,是吧?

      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人:

      应该是这样的,对。所以现在大家不是都有意见嘛。

      解说:

      看来规定审查程序并发布推荐目录就是为征订自己的教辅开绿灯。其实为了杜绝这种以推荐为由搭售教辅的行为,在2009年4月30日教育部等7部委就联合发文,严禁印发教辅材料推荐目录。

      电话采访:

      金燕 安徽省教育厅副厅长:

      2007年以后我们就取消这个目录了。

      解说:

      虽然声称不再发布推荐目录了,但就在教育部等7部委联合发布禁令之后的两个月,安徽省教育厅在2009年在6月11日又印发了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其中依然强调,进入学校使用的教辅材料必须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也就是说,进入学校的教辅材料还是必须在省教育厅发布的作业目录里选择。正是这样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做法,使得安徽省教科院编写的教辅材料至今依然被省内学校统一征订着。

      安徽的情况如此,那么在福建漳州,记者看到的那一套《创新优化学习》教辅材料,又是如何进的学校呢?

      记者:

      为什么都要选这一套呢,不能选别的吗?

      福建省漳州市第九中学教务处负责人:

      实际上是我们的主管部门编写的。

      记者:

      你们主管部门?是教育局编的吗?

      福建省漳州市第九中学教务处负责人:

      那个普教室组织编写的。

      解说:

      这套《创新优化学习》丛书的编写和审定者都是漳州市普通教育教学研究室,而这个漳州市普通教育教学研究室是漳州市教育局下属的事业单位。

      福建省漳州市普通教育教学研究室负责人:

      我们是教育局里面的一个科室,事业编制。那这个目录,我们这一本书,就不用再去评审了,因为这本书是我们自己做的,大家都懂的。

      解说:

      和安徽的情况一样,漳州的教辅材料连编带审也都由教育局一手包办,让我们通过一个图表来梳理一下教辅材料被强制搭配销售的完整过程。

      教育部门自己编写并审定图书。自己编制目录并下发至学校,学校要求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虽然是由学校向学生销售的,但是源头却来自学校的上级也就是当地教育部门。

      记者在漳州的调查中还发现,这套《创新优化学习》丛书虽然是面向小学、初中和高中编写的,但是唯独在全市各个初中的销售率最高。

      福建省漳州市第九中学教务处负责人:

      这个,现在,很简单的事情,指挥棒在那里。

      记者:

      什么指挥棒?

      福建省漳州市第九中学教务处负责人:

      因为我们这个初中学校就是要中考嘛,中考谁在命题,最终是他们(普教室)在命题。期末考试,中考都是他们在组织命题的,所以一般题型肯定会比较接近。

      解说:

      由于中小的命题权掌握在漳州市教育局普教室手中,各所学校为了获得更好的中考排名,争相订购普教室编写的这套教辅材料,也就不足为奇了。

      演播室主持人:

      针对教辅乱象,国家早就有管理办法,多次出台相关规定以加强监管。今年4月份,教育部等7部委再一次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对教辅材料的出版、印制、发行等环节的监管。但是在有些地方,教辅乱象不仅依然存在,而且愈演愈烈。究其原因正是一些本该负有一些监管职责的地方教育部门,反而成了违规的主体。老师的话学生不能不听,而上级部门的话学校不能不听。一些教育部门利用管理职权,自编、自审并且下发目录统一推销,教辅材料也必然成为学生们挡不住的负担。然而我们要问的是,国家的规定为什么有人敢于不听呢?


    Tags: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新闻出版传媒集团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