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就是让群众有知情权,同时还要有各种渠道来保障人民群众的表达权、参与权,最后落实到监督政府。有了人民的监督,权力的运行就不会被滥用,政府就可以真正对人民负责
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很重要的一个举措就是政府部门的权力运行要透明。透明公开,可以使权力得到正确的行使,也可以防止权力被滥用,是一个很好的防腐剂。
政府信息公开,我们虽然已经有了制度,并且过去几年有所进步,但市民关心的、社会关注的,特别是法律没有规定不允许公开的,政府都应当进一步公开。特别是“三公”部门,即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部门,信息必须要公开,而且要有制度,这个制度必须是刚性的。
财政资金和公共性的、社会性的资金运行管理公开,是政府公开透明的重点领域,譬如大家非常关心的土地出让金的管理、运行、使用,还有前一段媒体关注的上海私车牌照拍卖的收入,这些公共资金收入多少、如何运行、用在哪里,都必须向社会公开。同时,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社会关注度高的公共政策,整个制定过程应当是公开的,包括规划的制订、修订、执行,这些都应当是公开的。一些重大工程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都要认真听取社会的意见、广泛征求市民的意见,这是政府依法履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重要体现。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审计公开。针对某一个项目、某一个单位、某一个类型资金的运行情况的审计,审计结果要公开,这是很好的监督,也非常有利于审计的整改。今后,审计公开的力度还要加大。
人民群众行使表达权很重要的前提是要有知情权。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就是让群众有知情权,但同时还要有各种渠道来保障人民群众的表达权、参与权,最后就可以落实到监督政府,群众的监督权就有了体现。这“四个权”,都应该有完善的制度保障,有了人民的监督,我们各种权力的运行就不会被滥用,政府就可以真正对人民负责。
――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日前在中外媒体记者招待会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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