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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安徽12月6日电 安徽省繁昌县孙村镇枫墩村原党支部书记孙述保、原村委会主任罗其坤等6名“村官”集体贪污公款及孙述保挪用公款案,近日在该县法院开庭审理,该县检察院指控,孙述保等6人以欺骗等方式共同侵吞国有土地补偿款等款项10余万元,孙述保涉嫌挪用公款近16万元。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今年7月,该院根据群众举报初查发现,孙述保、罗其坤以及枫墩村党支部副书记、妇女主任、治保主任、文书和会计等村“两委”主要成员存在集体私分公款行为,遂立案侦查。经查发现,2010年五六月枫墩村“两委成员”反映在宁安城际铁路(南京至安庆)拌合站征地过程中大家很辛苦,希望村里发点加班费,孙述保遂决定从宁安铁路工程第三项目分部的拌合站工程取土补偿款中虚报6万元,发给6名村“两委”成员。随后,村会计张长书在“枫墩宁安铁路取土场补征发放表”中模仿村里两个农户的签名,冒领补偿款6万余元,分两次发给了孙述保、罗其坤、张长书等6名村“两委”成员,每人分得1万元。
在之前的2005年9月,枫墩村“两委会”讨论“村两委成员”养老保险交款问题时,孙述保决定从村三窑厂拿发票抵充之前村财务代大家垫付的3万余元社会保险款。后村会计从该窑厂取得3.3万余元发票,在村财务中报销,用以充抵孙述保、罗其坤等5名“村两委成员”个人应缴的社会保险款,每人被冲抵的钱款六七千元不等。此外,这些成员还集体研究,借镇政府补贴农户开挖、加固大塘水库养鱼的机会,多开发票6000元予以私分。
检察机关同时查明,孙述保在任枫墩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6次挪用公款共计15.9万元,用于个人经营活动,至案发尚有4.9万元未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