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关注中国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江西省高级法院副院长郭...
  • ››山西省长不好当 孟学农真...
  • ››中央将接访上升为“规定...
  • ››SARS+溃坝 孟学农五年两...
  • ››媒体称网络舆论成中国政...
  • ››淳安县移山填湖大肆破坏...
  • ››河南老村长阻止耕地违规...
  • ››史上最背的高官——孟学...
  • ››九月中国问责风暴:19名...
  • ››纪委书记为啥住三年总统...
  • ››房产局长抽天价烟续:网...
  • ››让问责成为失职官员的制...
  • ››新闻"内参"与...
  • ››北京“豪宅”奥东18号降...
  • ››胥敬祥冤狱案申请国家赔...
  • ››北京开发商雇人扮演抢购...
  • ››公开惩处涉腐贪官显示中...
  • ››吉林四平市政府违法会议...
  • ››中纪委调整最高法院等多...
  • ››杨俊泽律师就冷国权贩毒...
  • ››四川理工学院出怪事!统...
  • ››张鸣:领导一怒狗掉魂
  • ››浙江湖州女副市长倪玲妹...
  • ››解密丹东市公安滥施酷刑...
  • ››陕西子长县政协常委出资...
  • ››人民监督网特稿:人民公...
  • ››贵州晴隆县一煤矿透水 6...
  • ››浙江千岛湖旅游风景区成...
  • ››法航失踪客机上有辽宁副...
  • ››最高法副院长:中国公民...
  • ››中国电信网络19日晚大范...
  • ››郑州拟出台规定 民告官案...
  • ››江西萍乡、广东深圳两地...
  • ››西门子搞腐败向中国官员...
  • ››住建部专家称公务员住房...
  • ››中央要求县长及书记每月...
  • ››记者称在湖南遭城管殴打...
  • ››党刊称突发事件越捂越炸...
  • ››地图上已搬迁的村落仍在...
  • ››把网络当成一种争取权利...
  • 相关文章
  • ››海口市民买橘子纸箱重...
  • 海口市民买橘子纸箱重达8斤 工商称不算欺诈
    作者:记者陈望 实习生梁毅  来源:南海网  发布时间:2011-12-13 09:16:33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南海网海口12月13日消息12月12日,海口市民符先生遇到一件坑人的事情,他在海口南北水果批发市场一摊位购买了一箱重量为61斤的桔子,回家后却发现箱子竟重8斤。对此,工商部门表示,水果箱里放填充物不存在欺诈。对于箱子的重量和填充物的重量标准是多少,目前还没有任何相关规定。

      消费者:箱子重8斤,感觉被坑

      据符先生介绍,12月12日上午7时许,他来到南北水果批发市场紧挨22号铺面的摊位,以每斤1.8元的批发价购买了一箱重量为61斤的桔子,回到家后,符先生将箱子里的水果倒出来,结果发现在箱子底部有“水泥纸板”。符先生将箱子和水泥纸板过称显示为8斤2两。由于担心家里秤的不准,符先生拿着空箱再次来到南北水果批发市场过公平秤,同样显示为8斤2两。

      “我在市场做点水果小生意,经常会到水果市场批发点水果来卖,平常一箱水果箱子最多也就5斤重,可现在,商家竟然将箱子加到了8斤重,这也太坑人了吧。”符先生气愤地说,事后他曾找过商家讨说法,要求退回多出来的钱,但对方却不同意,无奈之下,他只能离开。

      商家:水果箱普遍放“水泥纸板”

      当天上午,南海网记者走访南北水果批发市场部分摊位了解到,该市场内的水果大多是整箱销售。部分商家表示这种箱子行业内叫榴莲箱,是专门用来装桔子的。箱子底部之所以会放“水泥纸板”,是为了便于运输和存放。同时批发的都是要整箱过秤,没有人会拆开来卖。

      在一摊位上,记者看到用于装桔子的箱子,里面除了套有一个小箱子,还夹着一个厚厚的纸板,该摊位的老板表示,这个纸板是用于封口的,每个箱子都是买来的,一个箱子8元多。

      工商:纸箱重量标准无具体规定

      商家在箱子里放填充物是否涉嫌欺诈消费者呢?中山工商所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道,由于桔子都是从外省进入海南的,商家在运输过程中会放入填充物,这种情况在海口普遍存在,而在水果行业里已不是秘密,商家并不存在欺诈。至于箱子的重量和填充物的重量标准是多少,目前还没有任何相关规定,因此,执法过程中没有法律依据。

      “当消费者要购买水果时,商家应该提前告知箱子重量,或对物品明码标价,这样可以避免纠纷。”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市场问题多集中在缺斤短两以及以次充好等情况,因此,工商部门近期也在加大这方面的整治力度,而且还与商家签订了责任书,一旦发现问题,将按最高额度进行处罚。


    Tags: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新闻出版传媒集团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