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庸官档案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辽宁鞍山:检察长家族霸...
  • ››鞍山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原主任...
  • ››派出所所长入股煤矿之后...
  • ››中国史上最雷人的检察长...
  • ››河南政协原副主席孙善武...
  • ››2008年网上曝光官员大盘...
  • ››女干部2天窃取国库580万...
  • ››【联动】安徽:行贿的界...
  • ››原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
  • ››行贿的何涛再次连任界首...
  • ››中纪委查办“孙善武贪腐...
  • ››王有杰:房产商的“坚强后...
  • ››山东济宁:兄弟书记联手...
  • ››河南杞县监察局长郭景善...
  • ››辽宁省纪委书记王唯众充...
  • ››四川开会打瞌睡局长被免...
  • ››广发行副行长王新被捕 事...
  • ››温州官员低价购拆迁安置...
  • ››判刑8年后发现漏罪 “退...
  • ››据称广东韶关原公安局长...
  • ››江西投资商被丹江口市委...
  • ››北京西城法院原院长胞弟...
  • ››山西繁峙县反贪局长被双...
  • ››吉林市原副市长的“腐败...
  • ››福建省委常委秘书长陈少...
  • ››安徽省淮南市政府原副秘...
  • ››浙江永康政法委书记骗取...
  • ››安徽阜阳农行支行行长借...
  • ››安徽巢湖两名副市长涉嫌...
  • ››公民记者朱瑞峰称其爆料...
  • ››浙江省政府秘书长冯顺桥...
  • ››贵州普安县原县长万高山...
  • ››09反腐第一枪:两部级高官...
  • ››湖北黄石两任粮食局长“...
  • ››广东海丰工商局长为母亲...
  • ››周松行贿“重庆第一贪”...
  • ››天津原市委常委皮黔生严...
  • ››浙江理工大学原副校长夏...
  • ››马鞍山国土局原局长涉嫌...
  • 相关文章
  • ››安徽界首虚报农村中小...
  • ››安徽界首市、颍上县法...
  • ››安徽界首、颍上法院院...
  • 安徽界首市、颍上县法院院长已受处理
    作者:夏胜为  来源:中安在线  发布时间:2008-04-09 12:03:45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图为15次行贿的原界首市法院院长何涛.

    中安在线4月8日报道  《中国青年报》报道《安徽界首、颍上法院院长行贿15次,“乌纱帽”照戴》有关情况后(人民网于3月31日转载),中共安徽省委高度重视,责成阜阳市委抓紧处理。

    据了解,去年11月23日,阜阳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市纪委关于界首市法院院长何涛、颍上县法院院长李松涛等人违纪问题处理意见,决定分别给予何涛党内警告处分、李松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决定调整两人工作岗位。后因阜阳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变动,对两人的组织处理未能及时到位。

    媒体报道后,阜阳市委和界首市委、颍上县委高度重视,分别已于近日研究决定:免去两人的法院党组书记职务,并建议依照法定程序免去两人法院院长职务。据悉,4月10日,界首市、颍上县将分别召开人大常委会,依法免去两人法院院长职务。


    Tags: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10 条,得分 910 分,平均 91 分) 查看完整评论
    [回复] 10cctv   打分:100 分  发表时间:2008-04-14
    · 关于何涛的新闻视频请登陆中央电视台网站或搜索中央电视台  何涛即可。人见稀罕事,必定能长寿。顺祝各位健康!
    [回复] 9CIVCI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08-04-14
    · 15次行贿,事实何在?各次受贿的是谁?该作如何处理?都要有个交代。
    [回复] 8归迎   打分:100 分  发表时间:2008-04-12
    · 何进了环保局工作,道业高呀!罪行不了了之。环保局的同志,可防着何涛啊,这家伙是个狠角儿!
    [回复] 7无非   打分:100 分  发表时间:2008-04-10
    · 何涛被所谓竟聘上岗的干部满阜阳找,手机也打不通。界首法官不容易,每个月只有一千多的工资,攒成个送给何。何现在突然人间蒸发,本来星期五宣布的职务现在已成泡影!
    [回复] 6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08-01-14
    · 两个头想达成某种交易?
    [回复] 5哈哈   打分:100 分  发表时间:2008-01-14
    · 哈哈哈
    [回复] 4换位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08-01-14
    · 这样的领导俺老鸨要!!·!
    [回复] 3骂你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08-01-14
    · 缩头乌龟是开鸡院的好料!!!
    [回复] 2决不信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08-01-14
    · 看了谁还相信一些报纸啊???
    [回复] 1一记者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08-01-13
    · 熊包的《法制日报》社赶紧关门算了,不要丢媒体的脸。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新闻出版传媒集团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