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关注中国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江西省高级法院副院长郭...
  • ››山西省长不好当 孟学农真...
  • ››中央将接访上升为“规定...
  • ››SARS+溃坝 孟学农五年两...
  • ››媒体称网络舆论成中国政...
  • ››淳安县移山填湖大肆破坏...
  • ››河南老村长阻止耕地违规...
  • ››史上最背的高官——孟学...
  • ››九月中国问责风暴:19名...
  • ››纪委书记为啥住三年总统...
  • ››房产局长抽天价烟续:网...
  • ››让问责成为失职官员的制...
  • ››新闻"内参"与...
  • ››北京“豪宅”奥东18号降...
  • ››胥敬祥冤狱案申请国家赔...
  • ››北京开发商雇人扮演抢购...
  • ››公开惩处涉腐贪官显示中...
  • ››吉林四平市政府违法会议...
  • ››中纪委调整最高法院等多...
  • ››杨俊泽律师就冷国权贩毒...
  • ››四川理工学院出怪事!统...
  • ››张鸣:领导一怒狗掉魂
  • ››浙江湖州女副市长倪玲妹...
  • ››解密丹东市公安滥施酷刑...
  • ››陕西子长县政协常委出资...
  • ››人民监督网特稿:人民公...
  • ››贵州晴隆县一煤矿透水 6...
  • ››浙江千岛湖旅游风景区成...
  • ››法航失踪客机上有辽宁副...
  • ››最高法副院长:中国公民...
  • ››中国电信网络19日晚大范...
  • ››郑州拟出台规定 民告官案...
  • ››江西萍乡、广东深圳两地...
  • ››西门子搞腐败向中国官员...
  • ››住建部专家称公务员住房...
  • ››中央要求县长及书记每月...
  • ››记者称在湖南遭城管殴打...
  • ››党刊称突发事件越捂越炸...
  • ››地图上已搬迁的村落仍在...
  • ››把网络当成一种争取权利...
  • 相关文章
  • ››媒体称部分被终止人大...
  • ››媒体称部分县级水厂私...
  • 媒体称部分县级水厂私人经营 水质安全沦为空谈
    作者:佚名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发布时间:2012-05-18 08:08:29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水源污染、供水管网“二次污染”等问题亟待破解

    一石激起千层浪。

    最近一段时间,有关自来水水质合格率的话题引发众人关注。《经济参考报》记者在北京、河南、广东等地采访了解到,我国城镇供水总体安全,但依然面临挑战。

    专家认为,随着城镇供水设施的升级改造和水源地环境保护措施的不断推进,各地城镇供水水质普遍呈上升趋势。但受供水基础设施整体落后、地下水超采、环境污染严重、检测体系不完善等因素影响,应引起密切关注。

    总体安全挑战仍存

    “由于改善水源水质和完善供水设施是解决自来水水质稳定达标的主要途径,而水源水质的改善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而且也可能因污染出现暂时性、局部性的恶化。因此,我国城镇供水安全依然面临挑战。”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人士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国家有关部门于2006年重新修订颁发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将原有的35项水质指标提高到106项,指标限值也更加严格,总体上与发达国家接轨,并要求于2012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主任邵益生介绍,在这样一个高标准的要求下,为了掌握城镇供水设施是否适应新标准要求,2008年、2009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组织对全国4457个城镇自来水厂进行了普查,按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评价,自来水厂出厂水质达标率与标准要求还有相当差距,其中城市自来水厂出厂水质达标率为58.2%。

    针对城镇供水设施落后情况,为指导城镇供水设施建设和水质达标改造,2009年,住房城乡建设部编制发布了《城镇供水设施改造技术指南》,各地采取升级改造水厂和管网、强化运行管理、更换水源等措施,积极应对新标准的全面实施。

    2011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再次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国家认可的专业水质检测机构,对占全国城市公共供水能力80%的自来水厂出厂水进行了抽样检测,自来水厂出厂水质达标率为83%。邵益生说,这说明在新标准的引领下,我国城镇供水水质正在逐步提高,我国城镇供水总体安全。

    不过,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人士坦言,我国城镇供水安全依然面临挑战。

    中小城市供水质量堪忧

    从检测数据看,北京的水质不错,但很多居民认为北京的自来水水碱较大。“水垢缘于地下水过度开采,就像喝一盆粥,刚开始喝上边的都是稀的,越喝到下边越稠。”北京市水务局供水处处长胡波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据了解,由于掠夺性开采,北京地下水水位已由1999年的平均12米左右下降到目前的平均24米左右。

    记者了解到,北京、广州等大型城市的水质较好,但中小城市的水质值得密切关注。北京城市供水主要来自三个方面:市自来水集团各水厂为主的公共供水企业、乡镇集中供水企业和具有自建设施供水的单位。最近发布的《2011年北京市城市供水水质监督检查工作报告》称,2011年北京市上述三种城市供水水质的综合合格率分别为100%、99.7%和97.7%。

    胡波处长透露,现在北京市的水企在原水中实行地表水和地下水勾兑,尽量减少水碱多的尴尬。按照北京市总体规划,从2014年长江水进京开始,北京将利用三到五年时间,用长江水替换下城区大概800多个自备井,一旦这些自备井关闭,不少市民将会感觉到水质的提高。同时市政管网中的地表水比例也将逐渐增多,到那时候自来水的水质将会有大幅提高。

    广州市自来水公司介绍,通过水源置换工程建设、水厂升级改造、加强水质监控、规范居民二次供水保洁等有效举措,全面提升了城市的供水水质及供水安全性。2010年11月,广州市中心城区出厂水质提前20个月全面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不过,业内人士指出,与这些一线大城市相比,中小城市水质相对更容易出现问题值得关注。原国家海洋局南海海洋工程勘察与环境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总工程师李仲钦长期研究水处理问题,他告诉记者,必须正视的是,在省会级城市,水质安全备受关注,也有足够的资金投入保障,近几年来提高得很快,存在问题不多,但真正会出现问题的是中小城市,应该引起高度关注。

    河南省城镇供水协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介绍,就河南省内城镇供水安全来说,条件最差的首推县级水厂,其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管网老化、无钱维护和更新,更谈不上对饮用水进行深度处理,有的甚至连水厂都卖给了私人。他说:“从这个角度说,多数县级水厂还停留在保障输水安全的层面,就是尽最大努力防止和避免爆管,水质安全就谈不上了。”

    记者调查发现,和县级水厂相比,河南省18个地级市自来水公司供水安全相对好些,但是整体仍然不容乐观。以省会城市郑州为例,为提高监测水平,自来水公司先后购进了离子色谱仪、气质联用仪、流动注射分析仪、两虫(甲地鞭毛虫、隐孢子虫)检测设备等多台大型分析仪器,建成了全省最为先进的水质监测中心。经过升级改造,2011年郑州市自来水公司初步具备了新国标106项指标的检测手段,而这也是河南省地市自来水公司中唯一的一家。

    管网“最后一公里”问题突出

    业内人士指出,影响城市供水水质的因素主要来自水源、供水管网的“二次污染”“二次供水”造成的管网“最后一公里”等三个方面。

    一是水源问题。李仲钦指出,“水污染”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水环境问题,而且对我们的饮用自来水水质有直接影响。我国城市供水处理技术长期来沿用混凝、沉淀、过滤和消毒四个单元处理过程组成的常规供水处理工艺为主,其理论主要是建立在传统的以粘土胶体微粒和致病细菌为主要去除对象的基础上。随着我国各地区水体污染状况的日趋严峻,源水水质不断恶化,对于微污染水源水因主要含有微量有机物、农药、氨氮等有害污染物,用常规的净化工艺很难去除掉。

    二是供水管网的“二次污染”。中国水科院水资源所所长、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浩表示,由水厂流经管网到水龙头时,水质合格率约下降10%。业内人士介绍,新中国成立之初,由于经济发展条件所限,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只能选择价格较为低廉的材料,自来水管网多采用灰口铸铁管和混凝土管,而这类管材只有50年的使用年限,目前也大多处于寿命的临界点。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城市供水管网逾39万公里,灰口铸铁管所占比重较大,部分城市老城区的管网长期超限运行,年限达50年以上的约占全国供水管网总量的6%。有资料显示,有的质量较差的自来水管材,使用寿命甚至不超过5年,埋下地下的后果可想而知,如果施工质量再不达标,无疑更是雪上加霜。

    三是“二次供水”造成的管网“最后一公里”问题。二次供水是指单位或个人将城市公共供水或自建设施供水经储存、加压后,通过管道再供用户或自用的形式。多位业内人士都谈及管网“最后一公里”的安全很难保障,由于居民小区内的二次供水设施主要由开发商负责,为节省成本偷工减料、懒于维修的情况并不少见。

    郑州自来水公司宣传处长贺春彪指出,目前二次供水设施的监管成为空白,由此埋下很大隐患。据介绍,目前郑州市共有1000多套二次供水设施,但真正归自来水公司管理的只有五六套,绝大多数都由小区物业负责管理。按照相关规定,二次供水设施每半年至少得清洗一次,但是由于考虑到运行成本,加上不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多数小区的二次供水设施长期不清洗。

    专家呼吁引入第三方监测机构

    □记者 赵仁伟 赖臻 张兴军 陈冀

    北京 广州 郑州报道

    “要稳步提高我国城镇供水水质,必须尽快升级改造城镇供水生产工艺和供水管网设施,同时要进一步理顺完善城市供水管理机制和监测体系,加强水源地保护,建立提升城镇供水水质的长效机制。”河南、广东、北京等地城市供水系统人士和有关专家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指出。

    理顺投资机制 加快管网改造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主任邵益生建议,如果有条件的话,各城市可考虑更换和改造不适应外来水质的铸铁等管网,加大更新强度大、韧性好、防腐性加大,而且稳定性好、事故率低、漏失降低的球墨铸管的力度,尽可能避免与控制由管网而带来的水质安全风险。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北京是国内较早更新供水管网的城市。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新建管网便不再选用传统的铸铁管网,而从国外引进了价格较高但质量稳定的离心球墨铸管。据统计,目前,北京市区管网的平均管龄为17年,球墨铸管占到了43%。其他城市老旧管网的淘汰任务更加艰巨。

    此外,城市自来水厂水处理设施也需要升级换代。据专业人士解释,常规处理就是在自来水里添加液氯,而深度处理则是采取活性炭和臭氧的办法,这样可使水质有大幅提升,但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以郑州为例,全市目前3个水厂的深度处理改造,下来一共花了4.4亿元。河南省城镇供水协会一位人士说,对于一个县级水厂,这样的投资强度简直是不可想象的。

    专家表示,地方政府一方面要加大投入力度,同时要理顺城市供水管理体制机制。北京大岳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金永祥表示,大部分自来水公司处于亏损状态,和动辄几十个亿的管网投资相比,水费的纯利所得等同于杯水车薪,当出现收支不平衡时,供水安全肯定缺乏保障。

    引入第三方监测 加大问责力度

    “目前大多数地方水质情况几乎都是由自来水公司说了算,他们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很难保障结果的公正性,也不利于提高自身的工艺管理水平。因而应引入第三方监测机构,客观准确地进行水质检测并及时发布信息,防止社会上流传的不良信息引起群众恐慌。”广东省社科院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黎友焕说。

    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某地监测站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介绍,从行政上说,监测站归口自来水公司,但在业务上又受住房城乡建设部指导。这样的体制设计,某种程度上导致监管关系难以理顺。这名工作人员说:“实验室按说是第三方的,应该更加客观和敢言,但是现在我们上报的监测数据都要经过水政管理部门层层签字审批。”

    此外,由于受技术水平和设施条件所限,目前许多地方水质检测能力十分有限。据介绍,检验一个水样(全部106项指标)的费用约为1.5万元到2万元,这笔费用虽然不低,但添置设备的费用更高。以两种原虫的检验设备为例,需要50万元到80万元,而购置一份试剂盒,需要5000元。除北京、广州等大城市外,一般中小城市没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业内人士还提出,随着我国饮用水新国标的实施,我国城市供水检测体系也应尽快完善,今后应加强对水质安全的责任认定和追究力度。

    遏制水污染 加大水源地保护

    专家指出,坚决遏制水污染状况,加强水源地环境保护,这是确保我国城市供水水质安全的治本之策。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应包括水质监测和应急系统建设、水工程生态调度系统建设、生态屏障建设、排污口整治、水源地保护区建设等。应以水功能区为基本管理单元,以污染物总量控制为基础,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管理和保护为核心,发布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切实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制定水源地保护区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共享。

    中国水科院水资源所所长、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浩认为,应以战略眼光对水源地存在的现实问题做出准确判断,全面提高水源地保护意识,以保障城市饮用水的绝对安全。

    王浩表示,我国拥有数量庞大的河流湖泊水系,却面临着水质型缺水的尴尬局面。众多工业企业分布在江河湖库附近,造成水源污染事故隐患难以根除。而一旦水源发生危险,必将造成社会的恐慌。为此,应该“内外兼修”,除了规划流域内的产业布局外,更需要在水源地的开发上多做文章。

    据了解,北京市已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水源地保护。为保证密云水库的水质水量,从2007年起,北京与河北承德、张家口两座城市签署密云水库上游流域“稻改旱”工程协议,涉及共10万多亩农田,北京市给当地农民每亩地补贴550元。这一工程除去河流蒸发与径流损失,一年可至少为北京“囤水”5000多万立方米。


    Tags: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新闻出版传媒集团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