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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田德政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发布时间:2012-06-09 08:2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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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安康讯 (记者 田德政) 昨日,本报报道了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王某,驾驶警车遇到前方一起交通事故后掉头离去一事。经调查,公安汉滨分局纪委表示,王某当时急于给妻子买药治疗,对前方发生的事故并不知情,建议其向分局党委作出深刻检讨、分局党委予以诫勉谈话。

      未下车:

      附近常拥堵也就没在意

      昨日傍晚,公安汉滨分局作出调查报告。报告表明,6月5日中午11时许,王某接到妻子的电话,说头痛得厉害,王某就驾驶牌号为“陕G0022警”的警车,接了妻子去买药,行至南门市场时,被一辆白色的越野车阻挡。

      经过调查,王某与视频中的两名女子交谈,分别是穿白衣的沈某和穿黑衣的成某。王某问沈某前面发生了什么事,沈某称不知道。此时,穿黑衣的成某过来,让警车往后倒一下,好让他们掉个头,于是警车就掉头开走了。

      经对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王某询问,其称南门市场附近经常发生拥堵,当时也未在意,加之妻子头痛急于治疗,故未下车查看。

      分局纪委:

      责任心不强 责成深刻检讨

      汉滨分局纪委调查认为,虽然副大队长王某对南门市场发生的事故并不知情,但身为人民警察,在道路拥堵的情况下,未下车查看即离开现场,说明王某责任心不强。

      故建议,责成王某就此事向汉滨公安分局作出深刻书面检讨;责成王某在交警大队党总支会上作出深刻检讨;分局党委予以诫勉谈话。

      有网友担心视频拍摄者会受到打击。汉滨分局纪委书记鲁军表示,请网友放心,警方不但不会对其调查问询,还应该对其进行保护,因为每个公民都有监督权。


    Tags:陕西 警察 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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