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正义之剑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公民陈涛安依法要求山西...
  • ››封杀人民监督权力是和中...
  • ››中央高层批示逾700件次 ...
  • ››刘万永:北大请用事实说...
  • ››毒奶患儿多达六千 温家宝...
  • ››网民:祝人民监督网越来...
  • ››刘万永:我随时准备和山...
  • ››【心声】人民监督网是人...
  • ››副县长嫌记者管太宽 网民...
  • ››贺国强:对贪污截留挪用...
  • ››周泽:为媒介权益鼓与呼...
  • ››浙江高级法院发出正义之...
  • ››三联周刊:陈涛安的三年...
  • ››湖北襄南监狱张德勇冤狱...
  • ››但愿各级官员也能经常上...
  • ››德国电视一台采访人民监...
  • ››刘万永:我所知道的山西...
  • ››网络监督:在争议中彰显力...
  • ››人民监督网互联网反腐败...
  • ››胡锦涛亲自过问买票难 &...
  • ››也要善听“网言”
  • ››网民反腐如何“久耕”
  • ››杭州市委书记王国平才是...
  • ››来自一个公民的祝愿
  • ››驻京办,这块“赘肉”早...
  • ››中国青年报记者刘万永被...
  • ››上访村乞丐:救救老妈妈...
  • ››十年砍柴:告别圈养的记者...
  • ››网络成为贪官污吏、腐败...
  • ››重庆警方暗护5淫官 朱瑞...
  • ››当官员不得不面对网络监...
  • ››温家宝总理拒看“莺歌燕...
  • ››人民法院必须接受人民监...
  • ››滕朝阳:腐败温和 反腐败...
  • ››互联网网民改变中国政治...
  • ››四平副市长炮轰售票制度...
  • ››蒋汉生:铮铮铁骨
  • ››刘万永:新闻的胆量
  • ››刘万永:罗彩霞的话深深...
  • ››牛刀:现在唱涨房价的房...
  • 相关文章
  • ››深圳刮起医疗反腐风暴...
  • 深圳刮起医疗反腐风暴
    作者:记者 刘芳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发布时间:2012-06-22 08:39:19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此前传出深圳16名医院管理人员被立案侦查的消息,时隔13天后的6月21日下午,这一消息终于得到深圳检方的最终书面确认:6月立案侦查的16人中,5名医院正副院长、4名科室主任因涉嫌受贿罪已被检察机关决定逮捕,另外7人被依法取保候审。这是深圳医疗系统“反腐风暴”的最新进展。

         深圳检方公布了被批捕的9名犯罪嫌疑人的单位和姓氏。他们分别是:南山医院院长张某某、横岗医院院长孔某某、坪山医院院长蔡某某、光明医院院长苏某、西丽医院副院长王某某、市妇幼保健院放射科主任曹某某、市三医院口腔科主任李某某、宝安医院药剂科主任张某某、坪山医院药剂科主任黄某某。

    6月成深圳医疗系统反腐月

        6月初,深圳医疗系统爆出大面积腐败。6月8日,深圳市检察院新浪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近日,我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在医疗系统集中开展打击商业贿赂犯罪专项行动。目前已对市、区13家医院的16名管理人员以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其中包括9名正(副)院长、7名科室负责人。检察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医疗系统职务犯罪,并依法及时发布工作情况。”

        在此前的6月7日23时,深圳市检察院发布微博称:“近日,深圳市区两级检察院反贪部门同时展开专项行动,针对我市多家医疗机构部分行政管理人员在医疗设备、药品、耗材采购过程中的商业贿赂犯罪进行打击。”深圳医疗系统反腐风暴正源于此次专项行动。

        实际上,根据深圳检方的介绍,这场反腐风暴由来已久。近年来,深圳市检察机关在医疗系统屡屡刮起反腐“阵风”。2009年,查办了龙岗区坪地医院药剂科副主任范某新、医师王某琼、叶某标受贿35万元后,帮助药品供应商的药品顺利进入医院并保证其供应量一案;2010年,查办了盐田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王某生受贿36万元后,为药品供应商牟取利益的案件;2011年,查办了深圳市北大医院副院长张某共、体检科主任黄某平、特诊科主任吴某、发展部主任杜某榕、主治医师严某伟等人受贿70余万元后,帮助安徽一家医疗设备公司的检测仪顺利中标的案件。

        深圳市检察院反贪局有关负责人称,今年4月,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根据群众举报,查办了市妇幼保健院设备采购方面的商业贿赂犯罪,涉嫌受贿犯罪的4名医疗管理人员和3名行贿人被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医疗设备、耗材和药品采购领域的商业贿赂现象带有普遍性,牵扯出不少医院的主要负责人或科室负责人有受贿问题。

        今年年初,广东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三打两建”专项行动。深圳市检察机关积极落实上级部署,致力查办涉及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尤其是商业贿赂犯罪。“根据深圳市委对‘三打两建’工作的统一部署,检察机关在医疗系统集中开展了这次反腐行动。”深圳检察系统有关责任人说。

    20名医疗管理人员被立案侦查

        据介绍,5月底,深圳市、区两级检察机关反贪部门统一行动,对涉嫌商业贿赂的医疗设备代理商、药品和耗材代理商及重要的业务代表进行调查问话。6月初,对公立医院在医疗设备、药品和耗材采购过程中涉嫌收受贿赂的相关管理人员进行调查问话。

        经过初步调查,6月7日、8日,检察机关对涉嫌受贿的市、区共13家医院的16名管理人员立案侦查,其中包括正副院长9人,相关科室负责人7人。加上4月福田区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的4人,短短3个月内,检察机关已对医院管理人员立案侦查20人,对涉嫌单位行贿和个人行贿的5家公司及7名责任人进行立案侦查,在深圳医疗系统引起巨大的震荡。

        检方表示,检察机关此次办案重点明确,“重点打击在医疗设备、器械、耗材和药品采购过程中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医疗管理人员,特别是其中负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国家工作人员。对于收受回扣较少、情节较轻的普通医务人员从宽处理,以保证人民群众正常的就医需求”。

        办案人员透露说,极个别医院院长涉嫌犯罪的行为较为恶劣,在基建、设备、药品、人事每个环节均有受贿。据本人初步交代,受贿数额高达数百万元之多。

        深圳检方还透露,6月中旬,涉案的5名正副院长、4名科室主任已经被检察机关陆续批准逮捕,“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案件情况,检察机关对7名犯罪嫌疑人在立案后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这7人均认罪态度好,能够主动交代问题,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的调查,有的属于主动投案自首,有的是受贿数额较小、犯罪情节较轻。

        办案人员说,“取保候审和逮捕都属于强制措施。根据法律规定,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但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因此,取保候审绝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就没事了。目前所有的案件都在进一步侦查中。”

        “不过,实事求是地说,医疗行业也并不像大家想象的一团糟,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有不少医德高尚的医生和管理人员,他们拒绝收取回扣,连医药代表都对其表示钦佩。”办案人员说。

    医疗腐败利益链惊人

        检方在办案中发现,医疗卫生领域的商业贿赂主要集中在医疗设备、耗材和药品采购环节,其中的医疗腐败利益链惊人。

        检察官告诉记者,医疗设备采购与普通设备采购有很大区别。尽管按照规定超过一定金额的设备都需要通过市采购中心招标采购,但是医院和使用科室对于该设备的配置和参数有决定权。因此,设备厂商和代理商愿意花重金对医院科室负责人以及主管领导行贿,使这些受贿人按照行贿人提供的仪器参数设置采购标准,相当于“定向招标”。比如,某医院口腔科主任按照设备供应商代理的牙椅设备参数修改了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参数,使该公司顺利中标,从而收取了数十万元的贿赂款。

        检察机关调查发现,医疗耗材采购过程中的回扣现象相当普遍,代理商往往用高额回扣来利诱医生提高耗材使用量。由于耗材的利润惊人,甚至有代理商亏本卖设备给医院,目的就是通过耗材赚取高额利润。某医院设备科科长涉嫌受贿案的作案手法,就是通过医院内采购的方式回避政府统一采购,以低于市场价格购进某公司的乳腺活检取样设备,从而使与该公司设备相匹配的耗材顺利进入医院。

        检察官称,“药品采购过程中的贿赂行为最为普遍,基本上被调查的每个医院都有涉及。”检察机关调查了某抗生素的代理商,发现该药品进入某个医院需要向相关院长和药剂科负责人行贿,代理商在药品的使用过程中会根据销售量给予一定比例的回扣。药商们通过行贿获取利益,而医院里从院领导、药剂科负责人到开处方的医生层层得到好处,从而形成“利益链”。

        某医院药剂科主任供述称,医院每采购一盒阿奇霉素颗粒,就能获得3元的回扣。仅一年半时间,回扣就高达几十万元人民币。“医院滥用抗生素的现象非常普遍,药品采购背后的利益链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该主任供述称。


    Tags:深圳刮起医疗反腐风暴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新闻出版传媒集团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