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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宿州供水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赵先瑞因贪污、职务侵占等罪,3月8日被泗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
现年58岁的赵先瑞,原系宿州供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宿州市春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12月29日因涉嫌犯罪被依法逮捕。
法院经审理查明,春风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原董事长赵先瑞非法占用农用地,因改变用途,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其行为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赵先瑞贪污国有资产合计人民币432万元及其孳息165万余元,构成贪污罪;采取虚假出资、虚增股份等手段,非法侵占单位资金合计人民币9852万余元,数额巨大,构成职务侵占罪;同时伙同他人犯有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非法拘禁罪等。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赵先瑞起主要作用,系主犯。
泗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赵先瑞犯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非法拘禁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数罪并罚,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罚金人民币20万元。同案其他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等。依法追缴被告人赵先瑞非法所得人民币10449万余元及其非法持有的宿州供水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春风实业有限公司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