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正义之剑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公民陈涛安依法要求山西...
  • ››封杀人民监督权力是和中...
  • ››中央高层批示逾700件次 ...
  • ››刘万永:北大请用事实说...
  • ››毒奶患儿多达六千 温家宝...
  • ››网民:祝人民监督网越来...
  • ››刘万永:我随时准备和山...
  • ››【心声】人民监督网是人...
  • ››副县长嫌记者管太宽 网民...
  • ››贺国强:对贪污截留挪用...
  • ››周泽:为媒介权益鼓与呼...
  • ››浙江高级法院发出正义之...
  • ››三联周刊:陈涛安的三年...
  • ››湖北襄南监狱张德勇冤狱...
  • ››但愿各级官员也能经常上...
  • ››德国电视一台采访人民监...
  • ››刘万永:我所知道的山西...
  • ››网络监督:在争议中彰显力...
  • ››人民监督网互联网反腐败...
  • ››胡锦涛亲自过问买票难 &...
  • ››也要善听“网言”
  • ››网民反腐如何“久耕”
  • ››杭州市委书记王国平才是...
  • ››来自一个公民的祝愿
  • ››驻京办,这块“赘肉”早...
  • ››中国青年报记者刘万永被...
  • ››上访村乞丐:救救老妈妈...
  • ››十年砍柴:告别圈养的记者...
  • ››网络成为贪官污吏、腐败...
  • ››重庆警方暗护5淫官 朱瑞...
  • ››当官员不得不面对网络监...
  • ››温家宝总理拒看“莺歌燕...
  • ››人民法院必须接受人民监...
  • ››滕朝阳:腐败温和 反腐败...
  • ››互联网网民改变中国政治...
  • ››四平副市长炮轰售票制度...
  • ››蒋汉生:铮铮铁骨
  • ››刘万永:新闻的胆量
  • ››刘万永:罗彩霞的话深深...
  • ››牛刀:现在唱涨房价的房...
  • 相关文章
  • ››刘万永:党代表是我的“...
  • ››刘万永:谈互联网对调...
  • ››刘万永:看报道,识玄...
  • ››刘万永:卫生部应正确...
  • ››刘万永:看山西卫生系...
  • ››刘万永:疫苗之役,已...
  • ››刘万永:我对卫生部疫...
  • ››刘万永:“西丰进京抓...
  • ››刘万永:我终于见识了...
  • ››刘万永:山西省卫生厅...
  • ››刘万永:我所知道的山...
  • ››刘万永:新闻的胆量
  • 刘万永:贵州师大的“唐教授”是谁?
    作者:记者 刘万永  来源:人民监督网  发布时间:2009-05-11 11:26:00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贵州师范大学5月8日承认,贵州师大录取假罗彩霞(即王佳俊)后,没有将录取通知书寄送给罗彩霞,而是由该校一位姓唐的教授。

        那么,就位姓唐的教授是谁呢?根据本博主认真探寻,“唐教授”身份逐渐明朗。

        1、 原籍湖南邵东的“唐教授”

        罗彩霞家人今天对本博主说,他们听说贵州师大有一位领导和王峥嵘的老乡,即湖南邵东人。

        循此线索可知:贵州师范大学唐昆雄教授与此信息吻合。

        经查,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院长、教授、哲学博士,九三学社第十二届中央教育文化委员会委员。湖南

    邵东人。

        历史与政治学院下设:历史系(主任刘莲芬),政治学与行政学系(主任黎珍),社会工作系(主任彭国胜

    ),思想政治教育系(主任阳黔花)。
        值得注意的是,假罗彩霞(即王佳俊)即是思想政治教育系2004级学生。

        资料显示,唐昆雄,1962年出生,中师毕业后在乡下教书,1984年被选拔参加湘潭师范学院与英国牛津大学合作

    的中学英语教师培训班。1990年底,研究生毕业后,考进贵州人民出版社当编辑。2002年刚从北京大学哲学博士毕业。

        2 、王佳俊毕业论文与“唐教授”论文具有极高相似性

        贵州师范大学提供的信息说,假罗彩霞(即王佳俊)的毕业论文是《社会风气对当代大学生职业价值观的影响》,而且获得“良好”的成绩。

        假罗彩霞(即王佳俊)是2008年毕业的。

        经查,2007年,唐昆雄发表了论文《当代大学生职业价值观现状及教育对策探析——贵州大学生职业价值观的实证调查与分析评论》,该文发表于《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5期,作者唐昆雄、杨斌(湖南衡阳人,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文章摘要:职业价值观是当代大学生价值观系统的重要构成部分。本研究通过对贵州在读大学生职业价值观的调查数据的实证分析,全面探讨了当代大学生职业价值观的主要特点和影响因素,进而就教育和引导当代大学生树立科学理性的职业价值观进行了专门的对策性探讨。 (共6页)

        此后,他又发表了《社会风气与当代大学生价值观的相关性研究》,作者唐昆雄、孙树文。见《高等教育研究》

    2007年第12期。

       文章摘要:当代大学生价值观的形成和变化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社会风气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对贵州在校大学生的抽样调查和实证分析表明,社会风气与当代大学生价值观的形成和变化之间具有很强的相关性。必须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教育和引导当代大学生形成健康向上的价值观。

        文章说,本研究以贵州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所“当代大学生‘三观’教育研究”课题组对贵州在校大学生抽样调查的数据资料为基础,采用变量分析的方法,系统分析了社会风气与当代大学生价值观的形成和变化之间的内在相关性,以及转变社会风气的途径和方法,以期引导当代大学生树立健康向上、理性科学的价值观。

        最新消息,唐昆雄今天下午已经向记者承认代领了王佳俊的录取通知书,但和王不熟。

        下午4点,在贵州师范大学,唐昆雄接受了多家媒体的采访。中国青年报特派记者李菁莹在完成湖南邵东的采访后立即赶赴贵州师大。她是在贵州师大采访唐昆雄的记者。在此,我为此前没有注明消息来源向她致歉!

       以下红字内容来自她的博客:

       唐昆雄拿出一张“关于关于帮王峥嵘带领罗彩霞录取通知书一事的说明”,念:

        “2004年9月上旬,我妻子接到她高中时的同学王峥嵘的电话,要求帮忙联系他女儿补录贵州师范大学一事。应妻子的要求,我到学校有关部门进行了咨询,得知我校还在补录,但必须要湖南同意投档,我妻子把这个信息反馈给王,他表示湖南可以自己去办理,贵州师范大学只要在网上点录就可以了。几天后,王峥嵘又给我妻子来电话,说贵州师范大学已经录取,请她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帮他拿一下录取通知书。因我妻子在出版社上班,她打电话要求我就近帮他拿一下,这样我就到招生就业处帮他拿了录取通知书,晚上下班将通知书交给了我妻子,由我妻子转交给了他。

      唐昆雄还特别向记者作出3点声明:

        王峥嵘不是我的亲戚,只是我妻子高中时的同学。我妻子只是在回乡参加高中同学会时才同他有过当面接触,平时没有过多联系。我和他本人的接触更少,更谈不上对他家庭的了解;我们从来没有怀疑过他提供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更不知道他女儿冒名之事;我和妻子帮忙联系并带领通知书,纯粹是出于她们的老同学情谊,整个过程没有收受任何好处。

      唐昆雄一再强调自己“一点都不知道王佳俊冒名顶替罗彩霞上大学这件事,如果知道,我是肯定不会介入的”。唐昆雄说完这句话,以“刚出差回来,很累”为由起身就走。

        有记者拦住他,问:“难道不知道高考录取通知书由他人代领是违规的吗?”唐昆雄边走边说:我不知道,怎么违规了。本报记者继续追问:“这是不是说明学校的管理存在问题?”,唐昆雄不再回应,不顾记者阻拦,急匆匆地离开了会议室。

        果真如此吗?下面是网友的爆料:

        唐昆雄,男,汉族,籍贯湖南邵东县黑田铺乡圳玄村,1962年生
          中师毕业后在湖南邵东县任教
          1987年—1990年 考入贵州师范大学 政法系专业
          1990年毕业后 考入贵州人民出版社工作
          后调入贵州师范大学任教
          90年代中末期与总导演王峥嵘合伙在贵州六盘水地区开办铁厂
          2002年—2004年年就读于北京大学哲学专业
          2004年8月至今,就任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院长
              
          其妻李兰敏与王峥嵘系高中同学,友情甚好。在王峥嵘就职于湖南省邵东县牛马司党委书记,湖南隆回县公安局政委期间,唐昆雄与王峥嵘关系密切,私下交情甚好。并2人于上世纪90年代中晚期在贵州六盘水地区合办铁厂,赢利颇丰。王峥嵘期望唐昆雄在其女王佳俊参加高考录取时给予帮助,唐昆雄欣然接受。


    Tags: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3 条,得分 270 分,平均 9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回复] 309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09-06-17
    · 那个唐撒谎脸也不红一下,我就不相信他不知道冒名顶替,他是王的同谋,但愿法律不放过他。在古代他就是奸臣。
    [回复] 2人民监督网好样的   打分:100 分  发表时间:2009-05-12
    · 千万不能让腐败把我们带回解放前,再把我们变成亡国奴
    [回复] 1gg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09-05-11
    · 真***.社会太坏了.在看看浙大那个被撞死的学生.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新闻出版传媒集团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