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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陕西山阳公安副局长创办黑帮 曾亲自招募小姐
    作者:薛振宇  来源:华商报  发布时间:2006-10-29 18: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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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公安局副局长组织卖淫 枪指人头讨高利贷

        以一起普通的抢劫案为导火索,48岁的何奇,从山阳县公安局副局长的位子上“栽”了下来。他被抓后,有民警感叹:“感觉山阳的天都蓝了!”


        几年间,何奇为自己编织了一个由打手、亲信组成的“黑网”,包括发放高利贷、敲诈勒索等。一名受害人借了5万元高利贷,最终被逼着偿还了60多万元,几乎家破人亡。


        从一个普通的民警,一路升到公安局副局长,再演变为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老板”,何奇走过的是一条怎样的路?


        抢劫案牵出了县公安局副局长


        2005年夏天,被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候,山阳县公安局副局长何奇即将度过他48岁的生日。


        在小小的山阳,他的身份“显赫”———山阳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山阳县公安局副局长兼城关派出所所长。从他的履历表上能看到他一路升迁的轨迹———1975年4月应征入伍;3年后退伍,在山阳县漫川电站待业;1985年调入山阳县公安局漫川派出所;1990年9月调入山阳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工作。自从1992年7月被任命为城郊派出所副所长后,他的路走得越来越顺当。先被任命为所长,1995年,又被任命为城郊区委副书记兼派出所所长。1997年8月,他当上了城关镇党委副书记兼城关派出所所长。到2000年6月,他被任命为山阳县公安局副局长兼城关派出所所长,在这个位置上他坐了5年,直至东窗事发。


        何奇缘何落马?


        在山阳,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何奇的口碑一贯极差,多年前就有他放高利贷、敲诈勒索的传闻。2004年,山阳县公安局做了大量的工作,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步。但年底山阳县有关部门做行风调查时,山阳县公安局居然名列倒数第一。有不少老干部向公安局主要领导反映,这是因为山阳公安队伍中有少数的害群之马,胡作非为,败坏了人民警察的声誉。


        但直接导致何奇落马的却是一起抢劫案。


        2005年1月26日,山阳县发生一起抢劫案。经警方侦破,犯罪嫌疑人中有一个叫何锋的人,此人正是何奇的胞弟,至今负案在逃。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姚鹏于3月28日被抓获。审讯过程中,姚鹏进一步交代了多年来充当何奇打手、放高利贷敲诈勒索的事实,何奇一案浮出水面。


        此案引起公安部的高度重视,并成为公安部督办案件。


        派出所长亲自招募歌舞厅“小姐”


        1997年冬到2000年,何奇还是城关镇党委副书记兼城关镇派出所所长,他曾连续参与两家歌舞厅的经营。一家是县政府招待所的歌舞厅,另一家是世纪花园歌舞厅。


        1998年7月,何奇和徐新银、冯彧斌等人,谋划开办歌舞厅。何奇凭借自己的特殊身份,与原山阳县自来水公司经理王某私下交涉,从县自来水公司手中买下了县政府招待所歌舞厅的经营权。何奇在幕后操纵,指使冯彧斌与县自来水公司签订了协议书。协议的结果是何奇、冯彧斌、徐新银三人,每人出资5万元收买经营权,又共同出资对歌舞厅进行装修改造。包括更新设备,增设卖淫女宿舍等。为了掩人耳目,何奇让冯彧斌、徐新银二人具体从事歌舞厅的经营活动,自己不公开参与管理,主要负责协调外部关系,以及私下招揽生意等事务。


        除了为歌舞厅的非法经营活动充当保护伞,何奇有时也亲自参与歌舞厅的“业务”,包括招募青年女子在歌舞厅卖淫。


        1999年春,何奇派人到湖北招募歌舞厅“服务员”,并“选中”两名女青年,送到山阳县政府招待所歌舞厅从事卖淫活动,何奇亲自驾驶警车前往途中迎接。


        放高利贷非法敛财340余万


        在经营歌舞厅期间,何奇认识了常来消费的山阳人党军宏,何奇有意将其发展为自己的帮手,并指挥其为自己发放小额高利贷。


        2000年前后,山阳县个体工商户李建峰,因长期将自己的运货工具车停放在城关派出所院内,与何奇接触增多,李建峰看中何奇手中的权势,便与何奇拉关系,频繁出入城关派出所,成为成为派出所不是民警而胜似民警的特殊人物,被称为“二所长”。李建峰多次与何奇参与放高利贷等非法敛财活动,逐步成为何奇使用的骨干。


        当时为李建峰打工的姚鹏,起初是替何奇、李建峰收高利贷,随着与何奇交往增多,变成直接为何奇使用的骨干成员之一。


        何奇之弟何锋长期吸毒,仗着何奇的权势,长期横行于山阳县漫川镇,无人敢惹。


        在相互勾结、大肆敛财中,一个“黑网”也渐渐织成。以何奇为首,党军宏、李建峰、姚鹏、何锋为骨干,有20多人参加的一个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形成了,并且形成了自己的组织规则。他们的“业务”就是放高利贷敲诈勒索,由何奇出本金,以党军宏、李建峰、姚鹏的名义向他人放高利贷。

     
        根据“组织规则”,他们不能暴露资金来源是何奇的,不管采取什么方法都要把本息收回来。他们的具体做法是:先选择发放高利贷的对象,即那些从事企业生产、建筑包工,有经济实力、但无社会背景靠山,急需周转资金、使用非法暴力手段易于控制的人。报经何奇同意后,他们开始放高利贷。规定贷款时间一般以一个月或是半个月为限,迫使贷款人很难在期限内还本。而且当月、当次20%的利息先行扣除,多次收息最后收本。当贷款人无力偿还时,就采用“超小时罚款”、“利滚利”等方式,层层加码盘剥,使贷款人陷于高利贷圈套。甚至在组织成员的暗中串通操纵下,逼迫借款人借何奇的高利贷,又还何奇等人的高利贷,一步一步把贷款人逼进还不清的高利贷陷阱里。


        据调查,从1998年至2003年,何奇和手下先后敲诈勒索17起,受害人被侵害的次数达上百人次,涉案金额达460余万元,非法敛财340余万元。


        姜启月:毛骨悚然的借贷经历


        2002年4月28日,因资金周转困难,山阳县鬲家村“启明多孔砖厂”厂长姜启月找到李建峰借款。结果却陷入了一个巨大的陷阱,几乎家破人亡。


        在姜启月找来后,李建峰与何奇密谋,用何奇的资金,以李建峰的名义放给姜启月高利贷5万元,月息20%,贷期一个月。李让姜给打借条后,当场扣除月息1万元,姜实得款4万元,此款姜第一、二个月按时付清了月息。至第三个月,姜已没有能力清息,岂料刚过三天,李建峰便以姜启月“超时”为由“罚款”,按每超1小时罚1000元计算,“罚款”7.2万元。加上第三个月的利息1万元,共8.2万元,让姜打下欠条。第四个月姜仍无力还钱,李建峰将8.2万元累加为10万元。至第五个月,姜启月还给李5万元本金,满以为可以松口气了,不料李建峰又把累加而成的10万元“欠款”又变做本金,月息20%。这10万元姜启月用了24个月才还清,光利息就付了48万元。这笔实际金额仅为5万元的高利贷,让何奇、李建峰从姜启月身上盘剥了64万元!


    2002年5月31日,因砖厂被罚款,姜启月无奈又向李建峰借高利贷。李建峰用何奇的本金贷给姜10万元,扣除半月息20%的2万元,实付现金8万元,约好这笔高利贷贷期15天,并要在第五天还5万元。到第八天,姜托人贷款5万元,交给了李建峰。李以超时为由作为了罚款。至半月期满,姜又给李还款5万元,李将姜10万元借条抽出,剩余5万元本金,经姜求情变为月息20%,姜用时14个月,付息14万元。这笔高利贷本金10万元,结果姜启月光利息就付了16万元,还交了“罚款”5万,共还了31万元!


    2002年10月,李建峰逼姜启月还第一次借款4万元的高息。姚鹏与何奇联系串通,何奇出本金,以姚鹏的名义再次放给姜启月5万元高利贷,定为日息1%,当场扣除10天的利息5000元和5000元风险金,实给姜4万元。10日后,姜未按时还款,5000元风险金被当作了罚款,5万元的高利贷也转为月息20%……因姜启月无力偿还,2003年7月23日中午,何奇指使姚鹏把姜劫持到家里,何奇用一副拉力器朝姜启月身上乱打,并用手枪指着姜的头,威胁姜如果不还钱就毙了他!


    追“债”手段令人发指


    何奇一伙的敲诈手段残忍到了恐怖的地步。


    有一次,姜启月被李建峰、何奇劫持到城关镇权垣路段。李、何拿出一次性注射器,吸入药剂要给姜启月注射,说这种药给牛打了牛就会乱蹦,给人打了人就会发疯,威胁姜还款。


    敲诈受害人武某时,李建峰、姚鹏多次将武某劫持到山阳县烈士陵园及苍龙山上,强行脱掉武的裤子,用细树枝、草棍往武的下身捅,进行摧残。


    2002年10月底,何奇以李建峰名义放给退休教师毛某高利贷2万元,用时4个月,利息8000元。到期后,毛无力按时归还。2003年秋,何奇亲自带领李建峰、姚鹏驱车赶到毛的老家,将毛家电话线接头拔掉,使其与外界失去联系,向毛逼要高利贷,并把毛带往县城借款,途中停下车,把毛拉到路边玉米地里,李建峰强迫毛脱掉裤子,让姚挤青辣椒水往其下身抹。逼毛重新给打2.8万元借条后,又拉到城关派出所看管,并将毛起诉到法院。


    在何奇一伙的迫害下,姜启月被敲诈勒索140余万元,砖厂一度倒闭停业。他藏进砖厂工棚躲避暴力侵害,由70岁老母偷着送饭,被何奇一伙发现后又跑到西安、陕北、甘肃等地流浪避难。


    高利贷受害者张某,为使家人免遭党军宏的侵害,与其妻假离婚。另一名受害人袁某不堪忍受党军宏折磨,曾想与党军宏同归于尽,但惧怕对方势力大、爪牙多,担心死后其妻儿难逃黑恶势力侵袭,一度背井离乡,有家难归。


    包庇同伙多次作案未被处理


    作为何奇的得力干将,李建峰、何锋等人多次殴打他人,寻衅滋事,但这些因为何奇的包庇,没有得到依法追究。


    1998年11月21日下午,山阳县漫川镇村民李国顺与何锋在漫川街道发生争执。何觉得李不给他面子,回家取来双管猎枪追打李国顺。李闻讯后躲避,何锋追至李开办的木器厂住房寻找未见,在屋里连开4枪,将木器厂里的卧室顶棚震塌,李妻因惊吓昏迷。由于何奇从中干预,警方对此案未作任何处理。


    2002年5月,湖北郧西县法院干部李大彬一行前往西安执行公务,途经山阳县漫川镇街道吃饭时,与何锋发生争执,李准备报案,何威胁说:“我是公安局的,要报案就把你的车砸了!”李一行五人赶紧往山阳县城行驶,何锋打电话把李大彬的车号告诉堂弟何罡。李行至山阳县城东边的鹃岭,被何罡带人拦住,砸坏车玻璃,打伤李大彬。李大彬在山阳治疗期间,何锋仍然扬言要把李打残。李仅治疗一天,就赶紧离开山阳前往西安,何锋竟带领同伙开车追逐。李大彬在办案民警的护送下才离开山阳。事后,李大彬控告何锋倚仗其兄权势,寻衅滋事,属于黑社会犯罪,要求追究何锋等人的刑事责任。但在何奇干预下,仅对何罡等人治安处罚了事。


    何奇一伙自1998年以来,疯狂作案,有时甚至驾警车作案。受害群众百余人次,殃及党政干部、政协委员、警察、企业职工。为激励团伙内的骨干成员,何奇曾带党军宏、李建峰、姚鹏到外地旅游、到大城市嫖娼玩乐,并用绑架、敲诈得来的赃款奖赏骨干成员。


    何奇团伙中有多名吸毒人员。党军宏不仅吸毒,还贩卖毒品,2003年8月份,经何锋联络,党军宏从潼关毒贩亢战战手中购买海洛因15克吸食。2004年2月,党又从亢战战手中购买10克海洛因,不想给亢付钱,便与何锋商议,由何锋叫城关派出所司机把党军宏接上警车,故意让亢战战看。亢见警车把党带走,仓皇逃离山阳返回潼关。党把一半毒品分给何锋,作为“报答”。


    被调查期间多次妨害作证


    对何奇的调查并不顺利。身为公安局副局长的何奇有着极强的反侦查能力,当然不会乖乖就范。被“双规”之前,何奇利用公安局副局长的身份多次妨害作证,多位高利贷受害者受到了何奇的威胁利诱,要求他们给其作伪证。


    得知公安机关询问姜启月后,何奇托人约姜见面,企图和解,被姜拒绝。李建峰按照何奇授意,找到姜启月夫妻,威胁恐吓。何奇还和李建峰订立攻守同盟,教唆李更换手机号码,教给他对付公安机关审讯的办法,并要李转移罪证。


    2005年6月29日,中共山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决定对何奇实施“双规”。7月23日,山阳县人大常委会对何奇作出“暂停执行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7月25日下午,何奇被山阳县公安局以涉嫌敲诈勒索刑事拘留,8月4日经山阳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此案历时一年多,目前已侦查终结。异地司法机关———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涉嫌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妨害作证罪、绑架罪、组织卖淫罪等9项罪名起诉何奇及其团伙的另外9名成员。他们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如今,当何奇的犯罪事实在办案人员的努力下逐渐清楚,人们再回头看看,也禁不住要问:这样一个劣迹斑斑的人,为什么能横行多年?这个问题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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