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建伟,男,48岁,山西省临汾市公安局原局长、党委书记,山西省人大代表。1995年至2004年初,邵建伟在担任太原市公安局北城(后改为杏花岭)分局局长、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长兼杏花岭分局局长、临汾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徇私枉法,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他人贿赂、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和收受礼金,严重违纪违法,涉及金额480余万元。2004年2月,山西省纪委、监委对邵建伟违法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2005年1月山西省人大会议罢免其人大代表资格。2005年6月山西省纪委、监委给予邵建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05年11月18日,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邵建伟有期徒刑9年。
编者按:
11月18日,临汾市公安局原局长邵建伟因受贿罪被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九年,邵建伟本人当庭表示不再上诉。至此,这起案件已经基本结束,邵建伟将要度过9年的牢狱生涯。
据悉,在邵建伟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前,当他的双手接过《保持gc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时,禁不住流下了愧疚、悔恨的泪水。他留恋公安队伍的生活,留恋“gc党员”的称号,但是他清楚地知道这些都将不再可能了。他真诚地向组织请求,做“反面教员”来教育大家,警示大家。每个gc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以此为戒,汲取深刻教训,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永远保持gc党员的先进性,永葆人民公仆的本色。
我虽然很快就要离开党组织,不再是一名党员了,但我希望能以我的“特殊身份”,在当前开展的“保持党的先进性教育”中为党工作,很希望能成为全国公安机关的“反面教员”。用我从一名拒贿百元的青年民警到受贿百万的公安局长的蜕变过程,教育大家,警示大家,为“保持党的先进性教育”,为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尽我的微薄之力。
我曾决心做一名好警察
1978年8月,我在太原南郊一个山村插队落户锻炼期间,考入了山西省人民警察学校。1980年10月,我由学校毕业,被分配到太原市公安局北城分局杏花岭派出所担任民警。这对我个人来说,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我由农村回到城里,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另一方面,找到了理想的工作,成为了国家干部、人民警察。在那个年代,对于响应国家号召,在农村插队锻炼的知识青年来说,梦寐以求的理想就是早日回城,找一个好的工作……因此,当时的状况足以让我踌躇满志了。
我心里暗暗下决心,要做一名像电影《今天我休息》里面的马天民一样的人民的好警察。我记得从参加工作到担任所长前的这段时期,主动加班加点地工作是我的行为习惯,而且不需领导安排指示,不需加班报酬。
1983年,改革开放之后的全国第一次“严打斗争”,因为侦破多起大案,我被太原市委、市政府授予二等功。之后不久,在杏花岭公安分局全局业务技能民警考核中,我获得第一名。从公安机关的职责看,即使是像派出所这样的最基层公安机关的普通民警,手中也有一些查办刑事治安案件、办理公安业务手续的权力。因此,我常常遇到有人请吃饭、送礼物的情况,我不仅不收礼物,连请吃饭都婉言拒绝。当时,我受的教育、我的思想告诉我,不能那样做。
我记得大概是1983年左右:一次,一位老人找我给他的儿子办理户口手续,我按有关规定给他办了。事后老人找到我,送给我100元人民币,我坚决拒绝了。不久《太原日报》头版转二版刊发了这件事,是老人给报社写信,报社登的稿子。这张报纸我至今保存在家里,这是我生平第一次上报纸,我感到很珍贵。当时我的月工资48元,100元是很有诱惑力的,但我认为绝不能那样做。而且没有丝毫的犹豫和动摇,当时就是那种思想状况。
我的思想发生了变化
随着时间的推移,工作时间长了,入了党担任领导了,手中权力大了,来自各方面的诱惑多了,我的思想逐渐发生了变化。
我长期从事公安工作,特别是长期担任公安基层领导工作,工作时间不稳定,精神高度紧张,常常感到筋疲力尽,疲惫不堪。本来作为一个党员干部,为了党的事业牺牲一些个人利益是应该的。况且我深受党的培养信任,更应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地为党辛勤工作。党和政府对公安干警的待遇也是很优厚的。但是在一些通过各种方式先富起来的人面前,我的内心还是产生了不平衡。心想,如果投入这么大的精力体力做别的工作我可能也富起来了。
社会是纷繁复杂的,形形色色的错误思想,各种各样的物质利益,随时随地,无时无刻地在影响人、腐蚀人、诱惑人。西方资产阶级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封建颓废的“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升官发财,封妻荫子,光宗耀祖”、“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包括“主观为自己,客观为社会”的灰色思想,对我的思想产生了影响。由于地位变了,权力大了,我还要常常面临一席酒宴,一次旅游,一件物品,一叠人民币的物质诱惑。这些对我形成了蜕变的思想压力和物质压力。
由于我没有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面对蜕变的思想压力和物质压力,一度时期在我身上生物人性与党员党性发生了激烈的斗争,最终代表资产阶级思想的生物人性,战胜了代表正确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的党员党性,低层次的人生思想精神层面战胜了高层次的人生思想精神层面。
在各种各样的物质利益诱惑下,我的思想发生动摇,紧接着发生了变化。我常想,“有职有权固然好,但到60岁一退休,什么都没有了,更不可能百年之后给家人孩子,不如有钱,永远是自己的,身后可以留给家人孩子”。我常羡慕那些私企老板,只要身体允许可以一直干,不考虑退休,而且挣到的钱是属于自己的。一想到自己退休后无权无势、寂寞清贫的生活,心中就产生不快。
我把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定位在获得更高的职务,拥有更多的物质财富上。
此时此刻党的宗旨、人民的利益已被全部置之脑后,只有一己之利,公仆意识已荡然无存。
思想逐渐发生变化,行为自然会逐渐发生变化。
这也就是我堕落的开始。
我处心积虑攫取权力
在追求权力的过程中,我更多想的是“有权就有一切”、“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用权力来满足个人精神和物质需要的错误思想意识和错误动机目的,决定了我对权力的追求必然处心积虑,不择手段,甚至不惜以身试法,违纪违法。
为了攫取更大的权力我进行了如下努力:
第一,确定更高权力目标。与周围的同事同僚相比,我总是自以为是,盲目自信。我对现有的职务总是感到不满足,总是处心积虑地追求上一级职务,常年的日常事务都紧紧围绕这个目标,当然这里包括干好工作。我感到在我追求权力方面脑力、体力一刻也没有松懈过。
第二,学习研究西方选举办法。我很注意欧美等西方国家在选举方面的有关报道和资料。看到他们的候选人筹集竞选资金,接受赞助,靠金钱选举的“金权政治”生态,认为我们国家也一样,无非方式不同。他们把钱花在竞选宣传和选民方面,我们则把钱花在关键领导身上,异曲同工、殊途同归。平时朋友之间闲谈时,也常就某人提拔快的诀窍,研究、分析、借鉴。平时也观察那些提拔突出的人的背景、关系、方法和手段。
第三,注意表现,干好工作。我的性格有追求完美、争强好胜的特点。我长期担任一把手。一把手的责任感与追求完美、争强好胜结合起来,工作我从不输人,从不甘落后。
第四,拉拢群众,打好基础。日常工作中,内部同志找我办事,可办可不办的我都很痛快干脆地办了,从未有意拖延,把人情送给了内部同志。由于竞争的需要,成了我的自觉行为。这是拥有内部好人缘的关键。
第五,积蓄一些钱物。利用职务之便收受钱物,每当我收到一件比较好比较名贵的物品时,我总是先想着送给领导,而不是留给自己用。我还很注意与私企老板们的交往,想着能够在关键提拔时刻得到他们的帮助。事实上,老板们都深谙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之道。他们看到我的年龄还不太大,公安机关权力对社会老百姓来说相对较大,闲谈中都鼓励我向上竞争,都表示对我提供金钱物质帮助,而关键时刻确实是这样。
第六,贿赂关键领导。对于我瞄住的职位,我先明确对这个职务的任命能起决定作用的关键领导。然后,或通过关系介绍,或以工作名义见个面。认识了,以后就多接触、多汇报、多关心这些领导,利用各种机会礼节性地送钱送物,投石问路,进而建立互信关系,增进感情。一旦到了调整干部的关键时刻,就大数额送钱,用钱买官,以钱换权。
我被金钱左右了价值和行为取向
我对金钱的渴望度远低于对权力的渴望度,我没有像追求权力那样费尽心机地去追求金钱。
但是金钱还是左右了我的价值取向、行为取向。
在我的脑海中,常闪过辞官下海经商的念头,但转念一想还是面对现实,利用手中的权力,能捞则捞吧。
一有机会我就利用党和人民赋予自己的权力谋取私利,在调整干部和办理案件中收受贿赂。
在调整干部中,各方面条件差不多的情况下,给我送了钱的或送钱比较多的得到了较好的职务,没有给我送钱的或送钱比较少的得到了较差些的职务,也有个别本不应提拔使用的同志,死缠硬磨通过关系要送钱要提拔,也提拔使用了,只是位置安排得差些。在一些案件的办理中,由于收了当事人的钱财,违反有关法律规定,作了不应有的处理。
在收钱物的过程中,我的思想经历了四个时期。第一个时期,全部拒绝。思想认为,办理任何事情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按有关规定为群众办事完全是应该的,不能收取任何钱物。不仅钱物,当时我记得请吃也不去。第二个时期,收了心不安,不收心不甘。这时刚开始收受钱物,有些不好意思,往往推辞一番。这一推有些强留下了,有些送礼的人也感到不好意思就带走了。对于收下的钱物,心里不踏实、不安定,一是感到违反了规定,二是担心害怕被查处。但对没收的钱物,又有些不甘心,感到失去了一次机会。第三个时期,收了放心,不收安心。此时我认为,我求人办事给别人送钱送物,别人求我办事理应送钱送物,天经地义,合情合理,这就是社会现状,“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思想完全是一种麻木混沌无知状态,党性观念、党纪国法全然忘记了。收钱收物已经很有经验了,自认为当收的自然收下了,自认为不当收的坚决拒绝了。而且十分清楚,什么可收什么不可收。因此,收了放心,不收安心。第四个时期,担心被查处。随着自己违法违纪问题越来越大,随着党中央反腐败斗争的力度越来越大,我越来越担心忧虑自己被查处。我感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和国家的各方面管理也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利用职务,违法违纪,以权换钱的空间越来越小,风险越来越大,面对各种各样的诱惑,党政领导干部已成为高危职业。虽有如此多的想法和顾虑,但拜金主义、纸醉金迷、利令智昏使我的违法违纪行为一刻也没有停止过,直到自己的忧虑变为现实。
我存在侥幸冒险心理
陈毅有一首诗,“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与人民在监督,众目睽睽难逃脱。”这是二十多年前我在一本杂志上看到的,后来我把它摘抄在日记本上并背诵下来。当时我不是党员。多年来已经淡忘了,如今我应验了陈毅的话,才想起了陈毅的话。我从违法违纪初期到被查处前,一直心有余悸,一直担心被查处。
但是,在恶性膨胀的极端个人主义、拜金主义思想支配下,在客观社会环境这个外因的影响下,在“生命脆弱,人生短暂”的心理暗示下,我失去了理性的判断分析,采取了冒险的态度,接受了愚蠢的侥幸心理。忘记了即使是万分之—的被查处概率,到了自己头上就是万分之万。
此外,对于在反腐败斗争中被查处的大大小小的腐败分子,我有一种片面糊涂的认识,错误地认为,这些人之所以被查处,或因为政治斗争,或因为争权夺利互相倾轧,或因为没有处理好某方面的关系,或因为素质不高“撞到枪口上了”,没有看到这是反腐败斗争标本兼治的总体战略部署,是大势所趋。因此,认为只要自己注意处理好有关方面的问题就不会被查处。实际上,在某些问题上作为一把手选择的余地很小,退路基本没有,也不可能达到四面讨好、八面玲珑的效果。
为了防止告状而不被查处,对有关方面的问题我时时留神注意。我常注意看一些有关反腐败的案例报道,不是为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而是想了解他们怎么被查处的?为什么被查处?以提高自己反查处的能力。特别注意了协调处理好与主要领导、有关领导以及纪检、检察部门的关系。在对待下属内部同志的问题上,一般采取稳妥留有余地的态度,对一些内部棘手问题的处理,宁右勿左。古人讲“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对我来讲成了反其道而用之。
长期以来,我一直认为只要一个人对一个人便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纪检、检察部门不会查处这种“一对一”的案件线索,即使查处也形不成证据,没法处理。这种想法对我的长期违法违纪行为起了关键的技术支撑作用。如果说极端个人主义、拜金主义解决了我严重违法违纪的思想认识问题,那么“一对一”则解决了我严重违法违纪的技术方法问题。错误思想和错误行为的结合使我深陷严重违法违纪的泥沼不能自拔。
如今才感到,收一个人的是“一对一”,收的人多了,就成了“一对几十”,等于自欺,掩耳盗铃。机关算尽终无用,实实在在的道理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但一切为时已晚。
我在贪婪中失去了自由
人生的目的应当是生活快乐幸福,我却把生活当成了战场。按照我的情况,生活应当幸福满足,但我的生活主旋律是不满足,不很幸福。为什么呢?因为贪婪占有。因为贪婪占有的心是永远满足不了的,永远体验不到真正的幸福,永远在苦苦地追求更大更高更多的权力、地位、金钱,在恶性循环中耗尽生命之能。贪婪占有的心理掩盖了幸福满足,心灵总感到匮乏。
我利用手中的权力,利用职务的便利,由物到钱,由小到大,由内部到社会上,收受贿赂,进而一发不可收,在违法违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而不能知返,在违法违纪的泥沼中越陷越深而不能自拔,沦为党的罪人,人民的罪人。
回想我没有出事前,常常感到疲惫不堪,暴躁易怒,匆忙急躁,活得很累。一年来我反复思考这个问题,寻找原因。如今我感到,根本的根本,是因为,把自己看得太重要了,把权力、地位、金钱看得太重要了,思想上太贪婪了,占有囤积心太强了,总想着能够更大更高更多。在这种贪婪思想的驱使支配下,行为被扭曲了,像争夺抢占一样,狂热地追求权力地位金钱。一个目标刚实现,立刻又有了新的目标,马不停蹄,挖空心思,费尽心机,紧张忙碌,精疲力尽,暴躁易怒。
我现在感到追求事业,首先不应有贪婪占有思想。古人讲“恶莫大过贪,祸莫大过不知足”,应当客观地根据自身的条件、能力,以平和平常平静的心态去努力做事,而且一定要把做事本身作为目的,把过程作为目的,这样才能在日常中体会满足感、充实幸福感。
我正是由希望钱多一些的想法,而走向拜金主义,成为一个拜金主义者。在这种拜金主义思想的支配和影响下,金钱左右了我的价值取向,金钱左右了我的思想行为,金钱使我失去了宝贵的自由。与自由相比金钱一文不值,微不足道。这种动机与结果的关系,细想让人感到真是莫大的讽刺。
每个人都希望追求幸福,拥有幸福。但拜金主义不会给人带来幸福,只能使人走向贪婪。贪婪的人总是千方百计地占有囤积物质财富,占有囤积的越多,越想得到更多,永远不满足。因此,这种人可能抢占囤积了许多财物,但精神永远是赤贫的、空虚的、不幸福的。我曾以为可以通过追求权力、地位、财富使自己获得幸福,没想到成了没有自由的最不幸福的人。况且心理学家一致认为追求权力地位财富这些外在的东西,并不能给人带来幸福。我南辕北辙、缘木求鱼的追求幸福最终落得个不幸,是对自己最大的讽刺。
好多年前,我曾看过一本古书,书名记不清了,书中有一个人物,在朝廷权力角逐中锒铛入狱,书中形容他“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扛”,没想到我也是如此,在权力与金钱的驱使下一步一步走向审判台。
我思想蜕变的主要原因
我由一名拒贿百元的公安民警到一名受贿百万的公安局长的蜕变过程,既有主观个人原因,也有客观社会原因,包括党内的歪风邪气。
归纳概括起来,我违法违纪的主观思想蜕变过程是这样的。
第一,放松了对自己主观世界的建设改造,放松了对自己思想政治上的严格要求,放松了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没有遵守党章党纪。这是造成我违法违纪的根本原因。
第二,由于放松了主观世界的建设改造,放松了思想政治上的严格要求,没有经受住各种错误思想的侵蚀和物质利益的诱惑,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倾斜和动摇。
第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严重,为满足私欲,不择手段攫取权力,用钱买官。对权力的欲望和兴趣远远大于金钱,最终用金钱攫取权力,再用得到的权力获得更多的金钱,成为了权力、金钱的奴隶,不能自拔。
第四,财迷心窍,纸醉金迷,拜金主义思想作祟。爱财本来无可非议,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但取之无道就错了,把爱财的想法演变为拜金主义,一切向钱看,纸醉金迷,利令智昏,那肯定是灾难的开始,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第五,私欲恶性膨胀,对违法违纪被查处存有侥幸冒险心理。
第六,利欲熏心,利令智昏,简单片面地认为只要是“一对一”就可以不被查处。
第七,耐不住工薪人员的简朴生活,在一些“富人”面前内心失衡。
以上七点归纳概括起来,我违法违纪的心历路程和思想脉络是这样的,在放松了对建设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也放松了对主观世界的改造建设,放松了对自己政治思想方面的严格要求,放松了对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经不起形形色色的错误思想的侵蚀以及各种各样的物质利益的诱惑,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发生倾斜动摇,产生了极端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在侥幸冒险心理和不平衡心理的驱使支配下,用“一对一”的方法实施违法违纪行为,从而完成了由一个拒贿百元的公安民警到一个受贿百万的公安局长的蜕变过程,走向腐败堕落。
我要用心灵和行动去忏悔
党组织对自己的查处从哪方面讲我都心服口服。扪心自问,是我先有负于党的。在办案人员与我谈话中,面对摆事实讲道理、理直气壮义正辞严的追问,我无言以对,愧疚、悔恨堵在胸口,我只能在心里暗暗地诅咒自己,那种感觉太痛苦了。对于有负于党的行为,这一生我不会原谅自己。
我以从未有过的认真态度学习了《保持gc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通过学习,深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那么科学合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那么必要实在,对中国gc党长期执政深信不疑。对照检查自己,感到自己是那么的无知、卑琐、丑陋。一想到自己将要离开这个伟大的党,难过的心情使我有时读不下去,只能停下来,但能怪谁呢?真是咎由自取。
违法违纪收礼受贿,这是一个gc党员,一个党员领导干部,一个国家公务员,一个人民警察与人民争抢利益的最典型行为,是与人民争利抢利的最淋漓尽致的表现。在这种表现面前,我感到以前为党为人民群众做过的一些工作显得那么苍白,那么虚伪,感到悔恨万分。
我特别感到对不起党。父亲早年去世后,母亲没有工作,我们全家(兄弟姐妹)是靠党和政府及时发的生活抚养费长大的。参加工作后,在党的信任培养下,我由一名普通民警成长为一名市级公安机关的主要领导。党对我恩重如山,恩深似海,我深深辜负了党的抚养关怀信任培养,悔恨万分。
我特别感到对不起我的母亲,父亲去世后,依靠党和政府发的生活抚养费,母亲含辛茹苦把我们兄弟姐妹五人拉扯大,至今孤身一人。
以往我一直感到对得起母亲,因为我做得很好。如今,77岁的母亲本应安度幸福晚年的时候,我却给她带来这么大的忧愁和痛苦。我感到对不起母亲,我悔恨万分。
我还感到对不起学生时代对我厚爱和寄予厚望的各位老师,对不起曾关心帮助过我的、像良师益友一样的各位领导,对不起那些辛勤工作,能力突出,成绩显著,在他们提拔时我收了他们钱物的同志们。
……
这么多的对不起,太沉重了。我相信悔恨和愧疚将伴随我的后半生,让我的心灵永不安宁。
忏悔是在心智上彻底了结过错,在情绪上洗净愧疚与宿怨的方法。我没有写忏悔录,幼年时党对我的抚养关怀,成年后党对我培养信任,党给了我这么多,我有负于党,我对党的过错与愧疚,岂是一纸忏悔录能了结?能洗净?后半生,我要用我的心灵,用我的行动永远永远忏悔对党的罪过,永远永远牢记党的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