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宋勇受贿案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宋勇利用担任辽宁省盘锦市委副书记、朝阳市市长、朝阳市委书记、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职务便利,为23个单位或个人在承揽工程、解决贷款、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相关人员钱款共计1022万余元。
1月6日,中央纪委监察部传出消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敬礼因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钱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并获得巨额利益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宋勇和张敬礼的腐败行为,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而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着力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以及关注群众切身感受,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是1月9日至11日召开的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反腐败工作部署诸多“亮点”中一条鲜明的主线。
1.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融入反腐倡廉
1月10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总体要求、工作重点。这也是他第9次在中央纪委全会上作重要讲话。
胡锦涛强调,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着力加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着力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着力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工作,着力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着力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着力加强基层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从这“六个着力”中,以及“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治理,深化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等其他要求中,我们不难发现: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将是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旋律。维护群众利益,关注群众感受,已成为反腐倡廉的风向标。
“很多腐败直接侵害群众利益。还有一些腐败,尽管看起来没有直接损害群众利益,但损害最终都会转嫁到群众身上。群众是腐败危害的最终承担者,是腐败损失的最终‘买单’人。所以,反腐败的根本目的就是要维护群众利益,防止公职人员滥用公共权力对群众利益造成侵害。”1月15日,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这个意义上说,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提出的维护群众利益的主张是完全科学和正确的,从本源上回答了反腐败的目的问题,规定了反腐败的正确方向。”
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与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晖教授则表示,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不能简单地以查办了多少案件、处理了多少人、出台了多少制度,去衡量反腐败的成效,关键是要看老百姓的切身感受。胡锦涛总书记强调“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就是要把群众的感受作为判断反腐形势和成效的标准。
2.反渎职侵权或成办案新重点
“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这是胡锦涛在讲话中提出的明确要求,也预示着办案工作在今年会继续“给力”。宋勇受审、张敬礼被“双开”,也证明了惩治腐败绝不会手软。
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哪些违纪违法案件会成为办案重点呢?
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公报提出: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案件,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案件。
在上述“办案重点”中,记者注意到,“失职渎职”出现了两次,此外还有“滥用职权”、“贪赃枉法”、“保护伞”等字眼,再加上“着力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维护群众利益”,无不表明:在继续严肃查办贪污贿赂案件的同时,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可能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一个新重点。
2010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办了以“法治与责任”为主题的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集中展示了近年来检察机关查办的渎职侵权犯罪典型案例,以及渎职侵权犯罪造成的严重后果,以唤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
随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并会同中央纪委、中央政法委等8个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
近年来,在征地拆迁、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发生的很多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都有官员渎职侵权特别是失职渎职的影子。2007年7月被处以极刑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不仅收受巨额贿赂,还犯有玩忽职守罪。2010年4月被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的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原副区长曹颖章,罪责之一就是滥用职权野蛮拆迁造成严重后果。
官员失职渎职,多发于决策环节,原因是对群众缺乏感情,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淡漠。如郑筱萸就是在换发药品生产文号工作中,违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民主决策程序,草率启动专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对这一事关国计民生的药品生产监管工作未作认真部署,并且擅自批准降低换发文号的审批标准。
为解决此类问题,胡锦涛明确提出,“要着力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作决策、定政策必须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要着力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工作,大力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意识,大力推行依法行使权力,大力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官员不作为、乱用为等渎职侵权违法犯罪,是一种‘没有揣入腰包的腐败’,危害比贪污贿赂要大得多,必须严厉惩治、积极防范。”1月14日,西安交通大学廉政研究所副所长李景平教授告诉记者,“过去,讲执政为民和以人为本,多是从执行和监督角度讲的,而这次胡锦涛总书记则将之上升到决策的层面,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按照法律政策办事。这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需要。”
3.今年将新开展两个专项行动
对一定时期内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用猛药出重拳,是近年来反腐败的一条成功经验。2011年,也不例外。
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提出,集中力量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在四个方面下功夫。其中之一就是,“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努力遏制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的势头”。
记者注意到,今年的专项治理工作共有四个: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小金库”专项治理,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
前两个专项治理是从前年开始的,今年主要是深化,巩固治理成果,建立长效机制。而后两个专项治理,则是今年新部署的。
公车私用,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也是廉政学者非常关注的问题。
“公车消费成本很大,给国家造成严重的浪费。领导干部有没有配车、配什么样的车,成了地位、身份甚至特权的象征,而且公车私用现象非常普遍,在群众中影响很坏。”李景平认为,对公务用车问题不治理,就会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社会风气。现在,私家车基本普及化,公车制度到了必须改革的时候。各级政府可以保留一些必要的公用车辆,其他的进行拍卖,公务员可以给予适当的补贴。
任建明说,过去的公车治理,都是局部的。各地的公车制度改革进行了十多年,但治标不治本,大范围配车仍然存在,而且公车私用很难监管。要解决公车消费问题,就要采取自上而下的方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非常必要。
对今年部署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任建明、李景平、毛昭晖都表示赞成。他们认为,研讨会、论坛如果是认真开展学术研讨,对解决实际问题有积极意义,还是必要的。但是一些党政机关搞的请上级领导、讲排场的论坛、研讨会,可能存在接待腐败、铺张浪费等问题,特别是一些地方搞的请明星助阵的毫无实际意义又劳民伤财的庆典活动,纯粹是“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要坚决清理。
4.严明换届纪律防止跑官要官
今年,地方各级党委开始集中换届。把什么样的人选拔、安排到地方各级党委领导班子中,对当地乃至整个国家的经济、政治、社会发展至关重要。所以,胡锦涛强调,要加强对地方换届工作的纪律保障,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近年来,中央出台一系列关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定。去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央组织部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还联合印发了《关于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的通知》。这些规定,无疑是惩防今年地方各级党委集中换届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突击提拔干部等行为的利器。
李景平认为,地方党委主要负责人,是中央在地方的代言人,其素质、能力、水平如何,直接影响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其的选拔任用,要公开透明,听取当地干部群众的意见;同时,加强干部交流,防范权力集中和滥用;对干部的政绩,要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全面考察,不能仅看GDP,要重视干部在群众中的口碑。
任建明则表示,地方各级党委的领导班子,处于决策的地位,如果出现跑官要官、买官卖官问题,影响会很大,所以严明换届纪律,加强对选人用人情况的监督检查,是非常必要的。
毛昭晖告诉记者:“加强监督检查,严明换届纪律,不仅是为了治理用人腐败,还在于让地方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中央政令畅通,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5.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将提速
胡锦涛强调,要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更加有力的举措坚决惩治腐败、有效预防腐败,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是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总体要求的内容之一。
2010年,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丰收年。中央修订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两部反腐倡廉基础性法规。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重要倡廉法规。
与此同时,既具有制度设计特征又利用现代电脑网络技术的电子政务、电子监察在各地广泛应用,廉政风险预警和防控试点多点开花,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范围从五个领域扩大到所有领域……这些措施对预防腐败作用明显。
正是因为看到了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威力,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及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公开透明运行,积极推广“制度十科技”等预防腐败经验。
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不仅体现在先进的预防腐败经验中,还表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对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安排上。
中央纪委将工作部署分为两个层次:
一个是“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主要是着力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另一个是“抓住热点、破解难点,集中力量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主要是着重在四个方面下功夫: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努力遏制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的势头;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地方党委换届工作健康顺利进行;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受访廉政专家一致认为,这种“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式工作安排法,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表现,相对于微观反腐防腐举措,更是加快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重要标志。
“以监督为例,目前,我们不仅有以党内监督为主体的体制内监督体系,还有正在形成的与之相配套的以新闻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民主监督体系。这表明监督工作是统筹兼顾、科学发展的。”毛昭晖总结说,“从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对反腐败工作的战略安排看,2011年是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提速之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