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宁区一退休副局长张必河,利用周里村建设新农村之机,以生态农业开发为名占地400亩,补偿价每亩每年400多元,合同期限5年,最后多数土地被撂荒,却私建了一座“元湖农庄”,还陆续在园区内盖起别墅等违建。元湖自然村原村长朱启贵肯定地说,这是个没规划、没建设许可的违建,甚至连当年的土地流转也没得到相关部门的立项批准。(《扬子晚报》6月2日)
按400元一亩的年均补偿费算,张付出的土地流转费也就16万元,个人承担得起,但在400亩土地上建起一座农庄,没有几千万元肯定拿不下来。张必河哪来这么多钱?他只是区区一介江宁区的副局长,居然在没有规划、没有建设许可的情况下,私建了“元湖农庄”,事到如今,江宁区国土局执法监察大队也只是拆除了违建别墅,对农庄的主体建筑仍无计可施。
土豆网的信息显示,张就任过江宁区人事局、交通局副局长。这是两个实权局办,张必河之所以那么牛,估计和在任时建立起的广泛人脉网络不无关系。
这些年,有关退休官员坐收人脉红利的消息层出不穷。退休高官王亚忱案就是典型。王在阜新市市长、市委书记任上,任人唯亲,安插亲信,退休后依然能呼风唤雨,直至案发被捕。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原副局长殷开元,退休后担任上海市土地协会会长,仍疯狂敛财,仅2005年一年向一人就索贿、受贿2800万元。
此类现象必须得到遏制,除了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和中纪委2001年下发的关于公务员和官员退休3年内“两不准”的规定外,还须学习香港经验。从香港特区政府前地产和房屋事务高官梁展文,退休一年多后拿高薪“再就业”,17天后在民众质疑声中被解聘的消息中,我概括出几点:
其一,建立官员退休或辞职后去向及从业情况申报公示制度。梁展文“再就业”17天就被解聘,原因在于香港有这样的制度,凡是涉及公务员尤其是高级公务员的去向,无论现任或已退休,都要在指定期限内向公务员事务局做出交代。
其二,保障公众对官员退休去向的知情权。在调查梁案过程中,调查报告出炉5个小时后,特区公务员事务局局长俞宗怡会见记者,就事件引起公众广泛关注及质疑,再次向市民解释和道歉。两相比较,我们对张必河的情况又知道多少?
其三,建立和完善官员退休“再就业”审批管理制度。香港官员退休“再就业”必须向特区公务员事务局提出申请,审批后方可“再就业”。内地有必要学习此制度,并在实践中推进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