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关注中国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江西省高级法院副院长郭...
  • ››山西省长不好当 孟学农真...
  • ››中央将接访上升为“规定...
  • ››SARS+溃坝 孟学农五年两...
  • ››媒体称网络舆论成中国政...
  • ››淳安县移山填湖大肆破坏...
  • ››河南老村长阻止耕地违规...
  • ››史上最背的高官——孟学...
  • ››九月中国问责风暴:19名...
  • ››纪委书记为啥住三年总统...
  • ››房产局长抽天价烟续:网...
  • ››让问责成为失职官员的制...
  • ››新闻"内参"与...
  • ››北京“豪宅”奥东18号降...
  • ››胥敬祥冤狱案申请国家赔...
  • ››北京开发商雇人扮演抢购...
  • ››公开惩处涉腐贪官显示中...
  • ››吉林四平市政府违法会议...
  • ››中纪委调整最高法院等多...
  • ››杨俊泽律师就冷国权贩毒...
  • ››四川理工学院出怪事!统...
  • ››张鸣:领导一怒狗掉魂
  • ››浙江湖州女副市长倪玲妹...
  • ››解密丹东市公安滥施酷刑...
  • ››陕西子长县政协常委出资...
  • ››人民监督网特稿:人民公...
  • ››贵州晴隆县一煤矿透水 6...
  • ››浙江千岛湖旅游风景区成...
  • ››法航失踪客机上有辽宁副...
  • ››最高法副院长:中国公民...
  • ››中国电信网络19日晚大范...
  • ››郑州拟出台规定 民告官案...
  • ››江西萍乡、广东深圳两地...
  • ››西门子搞腐败向中国官员...
  • ››住建部专家称公务员住房...
  • ››中央要求县长及书记每月...
  • ››记者称在湖南遭城管殴打...
  • ››党刊称突发事件越捂越炸...
  • ››地图上已搬迁的村落仍在...
  • ››把网络当成一种争取权利...
  • 相关文章
  • ››北邮陷网络教育"...
  • 北邮陷网络教育"招生门" 拿文凭最少需十万
    作者:周晓东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2011-06-10 10:47:28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5月18日,两名学生来到教室准备上课,教室窗户上的玻璃碎了,用纸壳堵住。本报记者 周晓东 摄

    本报曾报道中财经济学院涉嫌违规招生。

      北邮陷网络教育“招生门”

      继“中财”经济学院之后,北邮世纪学院也被曝无网络教育招生资质,招生时涉嫌虚假宣传

      【关注焦点】

      日前,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定向项目被曝没有招生资质,招生时虚假宣传,承诺四年本科毕业,实际学生却至少要读5年。近日,记者又接到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学生们报料,称其遭遇与“中财”情况相似。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工作人员表示,会协同相关司人员,对事件进行了解调查。一旦发现违规问题,将按照有关法规,照程序进行处理。

      5月13日14时许,北邮世纪学院学生李明(化名)和四名同学趴在床上,或玩斗地主,或听音乐。

      “我们每天就一节课,除了网上写写作业,没什么事做。”李明说,2009年,自己高考后原本可以进入当地三本院校就读,但冲着“北邮世纪学院”这块牌子,再加上中介的介绍,其交纳两万多元费用,走进了世纪学院。

      据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网站介绍,该学院是由北京邮电大学与锡华未来教育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合作举办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在京举办的第一所独立学院。

      李明等人提供的入学须知显示,他们入读的是世纪学院下设的国际学院,财务、金融管理专业,四年全日制教学,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由北邮世纪学院颁发学业证书和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证书(网络教育),国家承认学历;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学士学位。

      被曝“中财”式招生骗局

      “最近看了关于中财的报道,大家发觉跟我们的情况太像了。”李明说,他们查询发现,北邮具有网教招生资质的应该是它的网络学院,世纪学院并不具有网络教育招生资质。此外,当初招生时,校方承诺四年即可本科毕业,但2009年下半年,学生们参加高起专考试期间,由于本校无法注册学籍,他们的学籍被注册到北大网络教育学院等学院。此时,校方突然改口称大伙不是统招生,还需继续参加专升本考试,才能拿到网络教育本科文凭。而且就算考试通过,根据教育部五年的最短修学时限规定,他们的毕业时间最早要到2014年。

      李明的同学张海(化名)询问班主任,对方解释说,统招式的四年本科学业对他们来说太难了,网络教育比较简单,大家都能过。至于毕业的问题,确实现在增加到五年,最后一年是就业实习。

      北邮宣传部工作人员则表示,校方将就是否存在违规招生行为进行调查。

      “中财”承认无招生资质

      此前,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定向项目曾被曝没有招生资质,招生时虚假宣传,承诺四年本科毕业,实际却至少要读5年。

      日前,中财宣传部负责人确认,该项目没有高等网络教育的招生资质,当初招生时存在宣传不到位、与学生须知中不一致的地方。

      该负责人透露,除了该校和北邮,遇到类似麻烦的高校还有一所。

      据中财学生自发统计的情况,该校经济学院定向培养项目08、09级共约886人,学籍被分散注册在北航约450人、北理工约102人、地质大学约275人、北交大约49人等高校网络教育学院或远程教育学院。

      近日,学生拨打上述四所高校招生办询问,对方工作人员均表示,能查到学生的学籍,“毕业证是我们发”。但就中财如何将其运作进各校网络学院,需进行调查。

      要拿到文凭最少需十万

      在北邮总校对面的首钢发展研究院北侧,有一幢红色四层楼房,即是世纪学院学生的宿舍。其内部垃圾遍地,异味弥漫。门口一位看门的老大爷表示,该楼住着约500名大一、大二学生,都是世纪学院的。

      “看看这住的地方,就是学校随便租个地方把我们塞进去。更别提教学质量了,我们的老师都是外面找来的,从哪个学校来的大家都不清楚。”多名世纪学院学生认为,这样的招生模式,校方图的就是钱。

      “学费每年9000元,定向实训费2500元,学籍注册费3000元,住宿费3600元,管理费800元,书本费、保险费、体检费等杂费近1000元。”经学生粗略统计,以网络教育本科毕业最短年限五年计算,每名学生拿到文凭,最少需花费十万元。这其中,还不包括入校时的中介费或赞助费。“少的花了几千,多的十几万、数十万入学的都有。”学生们说。

      此前,中财宣传部负责人曾证实,经济学院定向培养学生中,有学生曾花费约40万元入学,原因是其托了多层中介。

      5月18日,记者以落榜生的身份表示想就读3G通信定向培养项目,向北邮世纪学院招生办进行咨询。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今年还将招生,四年学制,学生学籍注册在北邮网络学院,毕业发该院网教本科文凭。

      “根据教育部注册,本科证要到第五年拿。”该工作人员说,每人每年费用2万多。具体情况是学费18000元/年交给学院,3000元/年交给网络学院;住宿费、管理费3000多元/年交给校方;定向培训费2000元/年,交给合作的企业。

      “请问该项目是世纪学院、网络学院和企业合办的吗?”面对记者询问,对方解释说,他们与北邮网络学院谈不上合作。由于该项目所招学生学习能力不强,如果让他们读自考,通过率低,因此将学生“安排”进网络学院读网教。“主要还是学生能够顺利毕业。”该工作人员说。

      就如何“安排”进网络学院,北邮网教学院招生办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其中的具体操作。

      教育部明令禁招全日制生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的数据:截至2009年,全国累计招收网络教育本、专科学生近1000万人。

      近日,记者在网络上搜索高校招生信息,15分钟内,就发现三四条类似中财式的招生简章,涉及武汉、天津等地区部分高校。经查询,这些高校或学院均不在68所具有网教招生资质的高校名单中。在这些招生简章中,明确表示招收全日制或四年制学生,既利用现代远程教育的方式进行教学,但同时又收取住宿费。

      而根据教育部多个文件和规定,早在2002年,试点高校即被要求停止招收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我们本来不用在校读,至少住宿费、饭费、管理费都是不用花的。”世纪学院的学生们说。

      以该批北邮世纪学院学生为例,每人每年学费两万元,至少要读5年,这样算下来,校方在500名学生身上,即可获得5000万元以上的收入。而这其中,有近一半的费用是违规收取的。

      宽进宽出促使网教火爆

      谈起网教现状为何如此火爆,一家高校网络教育学院的工作人员认为入学门槛低和获得文凭较为轻松的现状,是主要原因。“一些办学点给钱就能上。”

      北邮世纪学院当事学生证实,他们入学时,只是交了数万元至十多万元不等的赞助费,即可顺利就读。同时,参加高起专等考试时,监考十分宽松,学生们之间谈话、互看试卷,老师根本不管。

      “目前,针对网络教育这个新兴事物,我国仍然没有制定相应法律进行规范。”就网络教育监管问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继续教育分会秘书长、全国高校现代远程教育协作组秘书长严继昌认为,需要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工商甚至公安等多个部门的介入协作,才能保障网络教育的健康有序发展。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工作人员表示,会协同相关司人员,对事件进行了解调查。“请放心,我们一定不会对学生不管不问的。”该工作人员说,一旦发现上述高校存在违规问题,他们将按照有关法规,照程序进行处理。


    Tags: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新闻出版传媒集团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