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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部分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不到落实,一些地方安全监管力度层层衰减。
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越到基层力度越小,其中有思想不通的问题,还有实际困难等原因,但也有一些干部弄虚作假,个别人甚至充当了不法业主的保护伞。
去年11月25日,云南曲靖一煤矿发生爆炸,造成32人死亡。经查,这家煤矿在关闭名单里,国家都公布了。县里竟然弄虚作假,搞“置换关闭”,用另外一个根本不存在的矿充数。这种现象多不多?一查还不止一个,全县竟有25个!问题查出来后,当地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县委书记、县长分别受到处分,立即整改,一个星期就关闭了该关的煤矿。这说明,只要重视就能关掉。
一些地方在履行监管职能时,习惯用停产手段。尤其是在有重要活动期间,动辄命令工矿企业停产以保当地平安。这种行政命令其实不符合经济规律,从实践效果来看,也绝非长效之举。因为恢复生产之后,工矿企业会把因停产导致的损失弥补过来,反而更容易超产能、超负荷生产,引发更多的安全隐患。
今年6月,全国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这次排查不仅要查企业,还要查地方各级政府安全监管情况。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隐患,死死盯住可能酿成重特大事故的严重问题,下决心坚决治理。
社会公众和媒体关注安全生产,积极反映问题、举报事故,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也是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力支持。我们要保障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及时公布典型事故的查处结果,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对于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凡是媒体、互联网曝光的安全事故,安监部门都有责任查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