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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行下老人盖不上新房死不瞑目
家住城关镇胜利东路51号的,王行下老人插着氧气对笔者说,我家二十几口居住在自己的宅基地内近百年,房屋年久破烂不堪,不能再继续居住,我同我的三个儿子及家属商量决定拆掉旧房,重新翻盖,并向城建委有关人员说明,城建委人说,你们先拆掉后办手续。为此王行下老人在06年6月拆掉旧房,在拆旧房时没有任何单位过来制止。07年5月底开始建新房时涡阳县城建委多次来人,打砸毁坏房屋地基及钢筋柱,还拉走建筑工具,每次来人都在80人左右。王行下老人的家人问城建委来砸房的人,为什么不让我们建房。城建委来砸房的人说,就是不让你们建房子。城建委来砸房的人走后,王行下老人觉得城建委来砸房子没道理就又建起来。07年06月26日上午11点城建委来了100多人他们戴着铁帽子,手里拿着大铁锤,开着大卡车,到王行下老人家不管三七二十一把刚建起来的墙柱砸毁损失约10万元。临走时又拉走施工工具。王行下老人说,我不清楚国家的政策,认为自己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在自己的房基地建房没有大问题而且周边的住户都盖了起来,涡阳城建委的人也没到我家讲国家对私房重建的新政策,等自己建起来了新房涡阳县城建委的人到这里来砸,你说是不是侵犯了人民的利益。笔者7月12日走访了涡阳县城建委石副主任,石副主任叫来城建委执法队两位中队长并拿出两份涡阳县政府文件“关于界定严重影响城市规划违法建设行为的通告”
通告里有11条规定:
1未取得土地使用证及建设用地批准书的违法建设;
2县城主干街道两侧应提交县规划委员会审批而未通过县规划委员会审批的违法建设;
3擅自改变经县规划委员会审批的建设项目的工程位置、范围、性质、层数、标高、建筑风格、建筑色彩、建筑立面造型等规划方案,经责令期限改正,拒不改正的违法建设;
4非主干街道两侧、不需要提交县规划委员会研究审批的区域,未办理“一书两证”就进行建设,经县建委责令停工而继续强行施工的违法建设;
5改变《县城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使用性质的违法建设;
6严重影响四邻的通风采光,经调解无效,利害关系人坚决要求拆除的违法 建设;
7压占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违反城市紫线(文物保护区范围)、城市绿线(公共绿地保护范围)、城市黄线(市政基础设施、环卫基础设施、供水排水等基础设施)、城市蓝线(城市水系保护范围)管理规定的违法建设;
8压占城市高压线走廊、地下管线,侵占城市街道空间、占用城市消防通道的违法建设;
9不按批准使用期限拆除的临时建设;
10其他严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违法建设;
11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它违法建设。
“关于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城乡建设的通告”
通告里第三条规定:
在胜利路以北、北环路以南、西环路以东、东环路以西的老城区属旧城改造的范围内,从严控制单位和个人自行扩建和改建房屋及其他的零星建设,经县房产局鉴定确属危房的,经县建设委员会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的方案进行加固和维修。据专家讲王行下老人建房沒有违反政府的两个通告。
石副主任说:王行下老人原来的房子不是危房,是三层楼带院的。城建委执法一中队队长在旁边说:不是三层楼带院子,是两层楼带院子。笔者问,到底王行下老人原来的房是否是危房。城建委执法一中队队长查了记录本说:王行下老人拆房前原来的房屋啥样我们沒看到。石副主任说:不管怎样我们认为王行下老人在自已房基地上建房是严重违反城市建设规定的。
笔者问:王行下老人的房屋周围都盖起的新房为什么城建委执法队不管。
石副主任说:那是涡阳县政府“关于界定严重影响城市规划违法建设行为的通告” “关于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城乡建设的通告”两个文件下发前盖的所以不管。
笔者看到涡阳县下发的文件是2004年,笔者走访王行下老人周边的住户他们的新房都是2006年盖的。真不知王行下老人有生之年能否盖上自己的新房。
光 远 2007年7月18日
王行下老人被拆的房屋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