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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受贿1547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上海普陀原副区长陈猛受贿案开庭
由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侦破并提起公诉的上海市普陀区原区委常委、副区长陈猛涉嫌受贿案,今天下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出现在庭审现场的陈猛没有委托律师,也不要法庭为其指定辩护人,当庭承认了检察机关指控的所有犯罪事实。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1月至2011年2月,现年40岁的陈猛在担任上海市松江区副区长期间,利用分管城建工作职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马某等5人给予的贿赂款、物等,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547.9万余元。
据悉,2011年9月20日,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对陈猛以受贿罪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同年9月29日,上海市检察院经审查决定,对陈猛执行逮捕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