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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原副秘书长季克异,涉嫌在教育部直管体育教材研发期间,为某单位从高等教育出版社取得《中学体育实验教材》的代理发行权提供帮助,收受该单位13万余元的贿赂。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现年60岁的季克异,案发前是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副秘书长,但其被控的受贿行为发生在1997年至2002年,他先后担任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师资与教材处副处长、正处级调研员,以及体育处处长。季克异承认,全中国的中小学体育教材,均由他所任职的部门掌管。
检方指控,季克异在上述任职期间,受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指派,在“面向21世纪体育师资培养和体育教育专业改革与发展研究”总课题下“中学体育教材、教法研究”子课题组任组长和《中学体育实验教材》编委会秘书长,负责子课题组各项工作及《中学体育实验教材》推广、出版等工作。
他利用职务便利,帮助成都西南文化经济信息开发服务中心,从高等教育出版社取得上述教材的代理发行权,并先后多次收受该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给予的4万元人民币和1.1万元美金,共折合人民币约13万余元。
庭审中,季克异不认可被控的犯罪事实。“我作为教育学硕士,又在北京四中担任过6年体育老师,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经验方面,对体育教材的研发都非常清楚。对于与行贿单位负责人陈某相识,是因为当初课题组经费非常紧张,于是我想到了向陈某求助。” 季克异说。
季克异的代理律师带着大量的证书奖状作为证据,证明季克异在体育教学领域做出过很大的贡献。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季克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