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今天,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委原副秘书长张志新在呼伦贝尔市中级法院受审,检察机关以贪污罪、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对其提起公诉。
据了解,张志新原系呼和浩特市委副秘书长、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因涉嫌贪污罪于2010年9月3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2日被批准逮捕。
检方指控,张志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贪污公款、收受贿赂,在其任呼和浩特市委办公厅副主任兼基建领导小组副组长期间,在楼房出租经营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巨额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