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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官员称行贿档案查询将遏制工程与政府采购腐败
    作者:佚名  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12-02-22 09:4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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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专用章2月16日正式启用,用于受理中央部委机关、中央企业查询。与此同时,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全国联网,中国职务犯罪预防网公布了各地检察机关查询预约电话,单位和个人不但可以电话咨询,还可以凭有效证件到当地检察机关查询全国行贿犯罪档案。这次联网克服了预防贿赂犯罪的地域限制,也标志着检察机关打击行贿和预防此类犯罪的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工程建设领域、政府采购环节行贿多发易发

      遏制贿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显威力

      最高检的统计数字显示,全国检察机关去年共受理行贿记录查询63万次,500多家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近900名个人被限制准入、取消投标资格、降低信誉分或资质等级、中止业务关系。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厅长宋寒松说:“在工程建设领域和政府采购中,涉及招投标环节的行贿多发易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成为阻止此类犯罪、确保工程质量的一把利剑。”

      2011年的“7·28”南京化工厂爆炸案中,经调查发现工程相关主管部门忽视廉政准入是造成事故的重大疏漏之一。由于招投标环节没有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一家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承揽了拆迁业务,结果,施工过程中发生了爆炸。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杭州湾跨海大桥从开工到建成通车的5年中,未发生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在该大桥全面开工建设开始,大桥建设指挥部就与宁波市和慈溪市检察院展开职务犯罪预防。工程招投标前夕,宁波市跨海大桥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到宁波市和慈溪市人民检察院对参加工程招投标的有关施工、监理单位有无行贿行为进行认真查询,为工程质量提供了一道保障。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夏剑英说:“到我们检察院申请出具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的原因,基本是用于参加招投标活动,或是竞标企业请求出具本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自证清白’;或是招标方请求出具所有竞标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以摸清竞标方资质和诚信度,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诚信。”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统计数字显示:2009年企业开具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的用途比较单一,基本上仅用于建筑工程招投标行为。2010年,查询用途呈现多元化趋势,工程招投标行为占50%左右,仍然占据主要位置;确保政府采购规范成为行贿犯罪查询的新兴用途,约占33.3%。

      为什么建筑工程领域和政府采购领域招投标环节对企业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如此重视?据夏剑英介绍,行贿犯罪查询制度设计基于犯罪学理论中关于“过去的行为是未来行为最好的预测因子”的预防犯罪观点。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出现行受贿行为,极易影响工程质量。一方面受贿人放弃管理和监管责任,听任分包肢解工程,在监理、验收等环节玩忽职守,一些豆腐渣工程将难以避免;另一方面,行贿人在成本与收益上锱铢必较,行贿的投入一定要从利润上捞回来,偷工减料、粗制滥造等行为难免发生。查询系统有效地遏制了这两个方面的结合,大大加强了工程质量的监管力度。

      查询数量猛增

      检察机关跟踪查询后成效是关键

      近年来,检察机关特别注意跟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使用效果。以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为例,2009年该院共接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36次,2010年为474次,2011年增至1194次,前来查询的企业、单位数量呈现迅猛激增的趋势,较之前两年总数增加2倍不止。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检察长王立在分析查询数量猛增的原因时,认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已越来越成为评定企业诚信水平的一种有效方式,这可以从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被越来越广泛地应用中得到证明。”

      近年来,山东省济宁市、江苏省南京市、北京市检察机关加强创新,注意汇总、核实“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具体使用效果,评估准入制度实际运行状况。其中,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应区纪委邀请分别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和区政府采购办进行多次座谈,同时邀请招、投标企业参加,收集准入制度实施过程中的第一手资料,对进一步规范查询流程、完善准入制度进行了论证。针对一些投标企业与代理公司提出将查询结果列为中标必要条件缺乏法律依据等问题,该院预防处向与会企业负责人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与高检院《关于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就廉政准入制度对净化市场氛围、规范市场秩序的作用进行了论证,打消了企业的抵触心理与顾虑。

      目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全国范围内已有充分技术支持,除少数企业因事先了解不足未能及时查询外,大部分投标企业均能按时提交查询告知函证明自身“清白”。

      确保行贿犯罪信息录入全面、及时、准确

      促诚信,查询告知函渐成投标与采购必要条件

      在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检察院,将1997年刑法实施以来立案侦查,并经人民法院裁判的个人行贿、单位行贿、对单位行贿、介绍贿赂犯罪等案件资料,全部录入行贿犯罪档案库。为了确保信息录入及时,在信息录入时限上,规定公诉部门在收到本级人民法院已生效判决书和裁定书之日起3日内,将生效的法律文书复印件移送案件监督管理中心。对信息录入实行专机、专人、专管,并将IP地址在省、市院备案。查询工作人员在信息录入完毕后,由预防部门负责人对录入内容进行审核。

      宋寒松厅长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符合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社会管理要求,促进了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我国检察系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关口前移优势明显。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是我国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是检察机关惩防贿赂犯罪特别是商业贿赂的重要手段。”

      在本次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全国联网开通仪式上,最高检推出四项具体措施:正式启用最高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专用章,受理中央部委机关、中央企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中国职务犯罪预防网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页面,作为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信息发布专用平台;统一公布检察机关受理行贿犯罪查询的预约电话,受理电话查询;统一采用二维码防伪标志,防止和减少发生伪造查询告知函的现象。

      我国各级检察机关不但注重行贿犯罪信息录入的全面、及时和准确,还注意法律监督的落地。在江苏省常熟市,从2008年6月到2011年7月,共有12个单位或个人因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清退出招投标项目,有30家单位因行贿等不良记录被列入“市场准入黑名单”,有300余家单位因招投标需要提交行贿犯罪查询证明而主动退出招投标,确保了没有行贿犯罪不良记录的5.6万家单位和个人进入政府和社会公益事业投资建设项目。

      相关法律专家认为,虽然目前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法律法规对竞标企业资质查询做出了要求,但对招标部门将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必须环节,仅见于江苏等地区的规章制度中,在全国范围内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为此,相关法律专家呼吁应尽快立法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列为中标的必要条件。


    Tags:行贿档案查询 政府采购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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