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法治播报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人民监督网曝光的浙江淳...
  • ››肖扬:最让我牵肠挂肚、...
  • ››中央决定开除陈良宇党籍...
  • ››老妇将“三鹿明星”倪萍...
  • ››成都醉驾撞死4人司机被判...
  • ››海南航空:20名飞行员担心...
  • ››海南航空近20名辞职飞行...
  • ››最高人民法院御用媒体再...
  • ››湖北襄南监狱一级警督受...
  • ››潍坊中院枉法裁判 受害人...
  • ››人民的法院为何戒备森严...
  • ››石家庄市长冀纯堂被提请...
  • ››丁海玉:行贿12名厅官 2...
  • ››河北蔚县县委书记县长因...
  • ››邢台市政府官员:中央不...
  • ››信访成难题因制度设计无...
  • ››中纪委严查11类发国难财...
  • ››江西余干县检察院为“创...
  • ››湖北襄南监狱张德勇警官...
  • ››中国青年报:不敢赢的官...
  • ››郑州市人大代表王建国制...
  • ››山西临汾市委原书记夏振...
  • ››网站所有人因审查问题起...
  • ››朱永曦:嘉湖閣人之新年...
  • ››郑州市人大代表王建国制...
  • ››周正龙签名“周正尤”
  • ››两情妇联手扳倒京城巨贪...
  • ››警方侦破导致部分省份网...
  • ››江西余干县两法官冤案后...
  • ››河南法院不执行国家法律...
  • ››青岛法院副院长刘青峰和...
  • ››中国公布外国常驻新闻机...
  • ››南方周末:被关停网站告...
  • ››网友曝陕西官员戴52万元...
  • ››云南晋宁县公安副局长因...
  • ››外交部:希望加拿大尽快...
  • ››八农民以寻宝为名骗走纪...
  • ››袭警杨佳26日上午在上海...
  • ››1个月内4名副部级高官倒...
  • ››强奸犯凭借关系出任粮食...
  • 相关文章
  • ››雷政富受贿316余万获刑...
  • ››雷政富受贿316万被判1...
  • ››雷政富受审“是为审赵...
  • ››雷政富受贿案开庭审理...
  • ››雷政富受贿案6月19日在...
  • 雷政富受审“是为审赵红霞打下伏笔”
    作者:BBC 陈书敏  来源:英国广播公司  发布时间:2013-06-20 11:02:49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涉及“不雅视频”的前重庆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涉嫌受贿案,星期三(6月19日)在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中国调查记者朱瑞峰称,这只是为明天审判赵红霞等人打下“伏笔”。

        起诉书称雷政富共计受贿约316万元,其中最大一笔300万元,牵涉到不雅视频事件。

        中国媒体报道说,庭审中雷政富表现平静,但对受贿数字提出异议。对其中最大一笔300万元,雷自称是受到肖烨的欺骗。

        打下伏笔对于雷政富受贿案开庭一事,公开不雅视频的中国调查记者朱瑞峰向BBC中文网表示,这只是为明天审判赵红霞等人打下了一个“伏笔”。

        “他们说雷政富在被赵红霞等人敲诈以后,向人借了300万,属于受贿款,这只是为了掩盖民众的视线。”

        “像雷政富这样的官员不知道贪了多少钱,这是在网民的声讨下没办法才把他拉到这里审判一下。”

        “他们根本没有真的要起诉或审判他的意思,就只是拿这300万说事,目的就是为了到时候审判肖烨和赵红霞等人。”

        不雅视频朱瑞峰去年11月在互联网公布一段不雅视频,其中被指为重庆官员的男子很快被证实是雷政富。

        三天后雷政富被免职,视频女主角赵红霞也在12月因“敲诈勒索罪”被批准逮捕。

        重庆警方5月称,重庆商人肖烨策划以美人计引诱当地官员落网,再以偷拍视频勒索有关官员。

        肖烨以及赵红霞等6人被控敲诈勒索罪名,将在星期四于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受审。


    Tags:雷政富受审 为审赵红霞打下伏笔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1 条,得分 85 分,平均 85 分) 查看完整评论
    [回复] 1你们不傻啊!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13-06-20
    · 看来你们不傻啊!呵呵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新闻出版传媒集团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