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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邵东县公安局政委女儿冒名顶替:律师拟索赔13万
    作者:佚名  来源:广州日报  发布时间:2009-05-07 12:2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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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局政委帮女儿冒名顶替上大学共花3万元

    罗彩霞出示了一张“杨荣华”签字的承诺书。每日新报供图

        ●由湖南省纪委、教育厅、公安厅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已抵达邵东县,当地教育局长正在接受调查。邵东县公安局也介入调查。

        ●被顶替者称顶替者父亲亲口承认共花了3万元办理整个事件。

        本报讯 在湖南省邵东县出现了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事件。2004年邵东县考生罗彩霞被贵州师范大学录取,但她本人并不知情,一个假的罗彩霞冒名顶替成为贵州师范大学的一名新生。冒名顶替者不仅迁移了户口,还顺利完成了学籍档案等一系列造假,并通过贵州师范大学的入学资格审核,完成四年学业。2008年,顶替者王佳俊顺利毕业。而本应今年毕业的罗彩霞却不得不面临因身份证被盗用而被取消教师资格证书等一系列问题。

        真的罗彩霞在落榜后选择了复读,并于2005年考入天津师范大学。今年3月,罗彩霞办理银行业务时发现身份证被盗用,与罗彩霞名字、身份证号码完全相同的身份证上,却是另外一个女孩子的头像,而且发证机关是贵阳市公安局白云分局。罗彩霞感觉这个女孩子像自己的一个高中同学。随后,她向派出所报案,称自己的身份证信息被盗用。后经多方求证,她发现这个女孩就是自己的高中同学王佳俊。

        顶替者父亲是公安局政委

        罗彩霞说,几天后,王佳俊的妈妈杨荣华承认王佳俊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事。随后,杨荣华打电话向罗彩霞道歉,并承诺注销王佳俊的教师资格证,帮助罗彩霞取得教师资格证。

        5月4日下午,罗彩霞告诉记者,“我不停地问自己,为什么他们选中了我?难道就因为我家没有背景,王佳俊的爸爸王峥嵘是当地官员?”

        而据媒体报道说,王峥嵘2002年任湖南邵阳市邵东县牛马司镇镇长,2004年8月,从镇党委书记任上调任邵阳市隆回县公安局政委。

        今年3月下旬和4月初,王峥嵘等人两次来到天津师范大学,劝说罗彩霞同意更改自己的身份证号码,但罗彩霞都没答应。

        政委承认女儿冒名上大学

        从天津返回后,王峥嵘给罗彩霞发短信说:“我们已经向贵州师大申请注销罗彩霞(即王佳俊)的毕业证书,贵州师大已受理,并按程序在办理注销手续。但这事的办理还需要你的配合,请予帮忙……”

         5月4日晚,记者打通了王峥嵘的手机。王峥嵘承认自己的女儿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事实。王峥嵘说:“我们已经申请注销王佳俊的证书,所有东西已经送到贵州师大,贵州师大正在按程序办理。我们处在媒体的包围中,感到很难受,我们也不想生活在压力和痛苦中。”

        (综合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青年报》报道)

        公安局政委:女儿也是“受害者”

        本报讯 冒名罗彩霞在贵州师范大学就读时,王佳俊的户口迁到了贵阳,毕业后,她的户口也随之迁到了广州市天河区。

        王佳俊父亲王峥嵘对广州的一位记者说,金融危机之后,王佳俊在广州没有找到工作,现已回到湖南老家。

        广州国辉律师事务所律师黄纬领认为,此事涉及的法律关系相当复杂:罗彩霞应回到初始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取得相关文书,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佳俊变更身份信息并索取相应的赔偿。同时,如果法律文书证实王佳俊确属冒名顶替,那她还违反了国家高考制度的有关规定,贵州师范大学应依照相关规定,撤销王佳俊的入学资质及相关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那么,王佳俊就可能不符合广州市的有关户籍迁入条件,她在广州的户口也可能被公安机关注销。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王峥嵘表示:“作为父亲,我很痛心,希望你们能救救我的佳俊,这对她是不公平的,我不希望悲剧发生。” (《中国青年报》)

        使用伪造身份证可拘留十日以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第十六条规定: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第十七条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十八条规定: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身份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的合法证明,是享受各项权利的基本凭证。(《每日新报》供稿)

        相关链接

        学校 当年两人都未被任何大学录取

        湖南省邵东县招考办的申晓云主任说,目前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教育厅、公安厅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已经在昨天抵达了邵东县,调查王佳俊的相关问题,(当地教育局长也)正在接受调查组的调查。而王佳俊的档案在湖南招考办没有任何记录。王佳俊的档案到底是被个人提走的还是被学校提走的都不清楚。王佳俊的假档案肯定不是在招考办篡改的。而罗彩霞和王佳俊当年所在的邵东一中张姓老师告诉记者:“学校记录显示,2004年王佳俊和罗彩霞都没有被任何高校录取。”

        湖南省招考办负责招生的李老师表示:“高三学生在填报志愿时,需要填写电子版和纸版两种,而纸版必须有考生签字才能生效,然后志愿交到考生报考点,再交到学校、县教育局,而且电子版在录入后,任何环节的相关人员都能够查看。”李老师说,这几个环节中,考生的信息都可能被改动,但必须本人签字。也不能排除罗彩霞的资料在贵州被篡改的可能。

        天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的杨庆书记分析,假罗彩霞被贵州师大录取有两种可能:第一,如果罗彩霞在高考志愿填写了服从分配,那么很可能她真的被贵州师大录取,而后被王佳俊冒名顶替;第二,也有可能是贵州师大录取的是假罗彩霞,那么贵州师大招生办和贵阳市高招办都有责任。但罗彩霞表示已记不清当年有没有填写服从分配了。(《每日新报》)

        疑点重重

        律师 拟索赔13万包括10万精神赔偿

        一直陪同罗彩霞的徐国强律师告诉记者,目前这个案子(拟定)共涉及了7个被告,即王佳俊、王峥嵘、杨荣华、邵东一中、(邵东县教育局)、贵州师范大学、贵阳市教育局。徐律师说,这个案子有两个难点,第一是案件受理地的问题,可以是被告所在地湖南,也可以是侵权行为地。但因为罗彩霞的学位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都要在7月份下发,所以还没有造成侵权结果,可能在天津无法受理。第二是,按照目前的证据显示,王家涉及侵害罗彩霞的姓名权和受教育权,但民法通则里并无受教育权一项。徐律师告诉记者,在拟立的起诉书中要求对方赔偿13万元,其中包括10万元的精神抚恤金。罗彩霞告诉记者,王峥嵘曾亲口承认共花了3万元办理了王佳俊替代事件。 (《每日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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