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社会记录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未审先判:浙江临安究竟...
  • ››湖北襄南监狱长熊自农被...
  • ››快讯:湖北襄南监狱张德...
  • ››“最倒霉”的省长和最“...
  • ››假记者李新华因诽谤他人...
  • ››富人维权一样难
  • ››明星们为何争相舍弃中国...
  • ››请把敬意献给败选的民进...
  • ››山西村民卖血死亡引发官...
  • ››史上最牛房管局长周久耕...
  • ››河南林州:“官商”勾结...
  • ››美国驻日本前武官:日本...
  • ››互联网的前途在于诚信
  • ››"鞋弹"掷布什...
  • ››"问责风暴"席...
  • ››重庆商人在甘肃文县的“...
  • ››河南汝州昌荣煤矿发生重...
  • ››民营企业竟向运输户开出...
  • ››向“中国式奢侈”下手:...
  • ››251万元买来一部“纸糊”...
  • ››包身工为何逃不出黑砖窑...
  • ››湖北巴东县公安局通报邓...
  • ››两糖尿病患者服用糖脂宁...
  • ››山西朔州市政府铲除农民...
  • ››“富人”业主维权记
  • ››房价联盟已经断裂了 温州...
  • ››煤老板90后女儿拎一编织...
  • ››浙江商务厅副厅长徐焕明...
  • ››公司老总未获银行贷款 持...
  • ››一名罪犯“腐倒”多位“...
  • ››无人敢任的“市委书记”...
  • ››又见官员落泪:早知今日,...
  • ››70岁老英雄怒杀鱼肉乡亲...
  • ››《财经》记者专访邓玉娇...
  • ››反腐作家张平靠什么当上...
  • ››重庆闹市景区洪崖洞酿重...
  • ››大同市宣传部长马斌雇删...
  • ››孟浩:蓝印户口,纯属欺...
  • ››吉林通钢集团董事长安凤...
  • ››南京江宁区房管局长周久...
  • 相关文章
  • ››美女投诉造势:水牛拉...
  • 美女投诉造势:水牛拉宝马=老牛拉破车(图)
    作者:佚名  来源:MSN  发布时间:2010-08-13 07:53:50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昨日下午,华晨宝马公关部的罗小姐从北京给记者发来一份声明。上面称,马女士反映的故为行车时自动跳空挡并断电熄火,经过经销店专业检测后,认定故障源于该车变速箱换挡开关存在问题,通过维修更换零部件可以排除故障。

        该声明称,自首次发现故障之日起,经销商以及宝马公司客户关怀部门的人员就一直积极和马女士保持沟通,为此提前预订了所需配件,同时愿提供更多合理的补偿,并建议马女士尽快维修车辆。但遗憾的是,马女士一直坚持以退车作为唯一的解决方案。宝马公司及经销商将会继续深入地与马女士进行沟通,积极协调解决,努力做到让马女士满意。

        突然熄火险丢性命

        靓女车主中信广场造声势

        昨日下午1时许,在广州中信广场,一辆银灰色宝马上挂着标语牌,车尾挂着两只戴着Bwm眼镜的玩具黑熊,黑熊举着一块用中英文书写的纸牌,上面写着:“请别靠近,我会在行使中突然全车断电熄火并失去控制。”旁边,三男二女正不断地向来往市民派发传单,传单内容详细介绍了车主花70万元购买的宝马先后出现的6次事故的情况。

        “7月4日凌晨,我驾车行驶在广深公路上,当时车速为每小时120公里。在行驶至广州往虎门方向出口处时,车像被人踩急刹车一样,突然熄火停了下来。旁边同方向行驶的车辆按着刺耳的喇叭呼啸而过,我当时脑中一片空白,我差点小命不保。”车主马小姐回忆起上次故障时仍心有余悸,她称自己是今年4月20日购车的,汽车交付使用后的第二周就不断发生故障,自己多次将车送回4S店检测,但问题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黑熊、宝马、靓女,这些都吸引了在中信广场散步的人们。两名路过的老外也过来看热闹,并拿出相机对这一新奇的事件狂拍。下午2时35分,车主驾车离开。

        美女小档案

        姓名马某华

        年龄30岁左右

        身高1.68米左右

        工作单位某国际公司

        职务中层干部

        单位地址中信广场

     

    相关报道链接:


    宝马汽车质量缺陷事件专辑专题

    http://www.jdwsy.com/article/html/special-026-1.html

     


    Tags:美女投诉 宝马 老牛拉破车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传媒集团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注册证号码:1133595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登记证号码:37954919-000-05-14-5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