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假书记沈庆华终于被免职了。自9月21日《东方早报》根据网帖爆料报道了临汾市纪委书记沈庆华年龄造假的消息,到10月14日山西省委作出对沈庆华的免职决定,仅过了23天,显示了山西省委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处事果断,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绝不轻饶的决心和意志,理所当然地赢得了群众的称赞。(10月16日《东方早报》)
在为山西省委的英明决定喝彩的同时,笔者尚有三问:
一问,沈庆华之免职真的只是因为年龄造假这一个原因吗?这是参加了14日由山西省委组织部主持召开的临汾市干部大会的一位官员透露的。不过,据我所知,原因不单只为这点。从6月18日人民监督网刊出的一篇题为《山西临汾纪委书记沈庆华三年住总统套房耗资400万》的调查报道得知,沈的问题远比外界想象的要复杂和严重。除了年龄造假和长期占用总统套房,还存在乘坐别克林荫大道3.0豪华特权轿车,一车多牌公私兼顾,佩戴疑似价值几十万元的“江诗丹顿”名表(与周久耕所戴同款手表),临汾宾馆安排3名特级厨师为沈庆华及随从进行膳食服务等问题。
该调查报道发表后,引起国内外媒体强烈关注(人民网、新华网、中新网、新浪网、搜狐网、天涯论坛、凯迪社区等近千家门户网站、论坛、博客进行了转载和报道),触怒了中共山西省委和省纪委主要领导,认为该纪委书记给纪委系统干部形象抹了黑,严重败坏了山西省和临汾市形象,责令沈庆华等人“立刻滚出临汾宾馆”,沈和他的司机一干人才灰溜溜地滚出临汾宾馆。
事实真相到底如何,希望山西省委组织部调查后给出答案。如查实该调查报道反映的问题为真,那么,对沈的其他腐败问题也绝不能放过。
二问,对沈庆华的处理仅止于免职吗?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普通公民尚且要为伪造身份证承受如此严厉的法律制裁,市纪委书记理应罪加一等。
三问,在今年8月11日召开的中共临汾市第三次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沈庆华怎么会以全票连任临汾市委常委、委员和市纪委书记职务?难道投票的市委委员对其三年占用总统套房的事毫不知情?难道对6月18日人民监督网报道的上述消息一点不知道?未必。按照现行反腐败制度设计,临汾市委负有对市纪委和纪委书记的监督职责,市委领导应该最清楚沈的违规违纪事实,但在决定沈的连任问题上怎么会全票通过呢?
这可能是纪委书记所处的特殊位置决定的:很对官员的“命门”掌握在他手里。他可以凭借手中攥着的一大摞举报信和反腐线索,威慑同级甚至上一级官员,对下级官员随时可以动用“双规”大权,迫使那些问题官员听命于他。问题是,当下官场有多少官员经得起纪委的调查,有多少官员不畏惧纪委书记手中的杀手锏——“双规”大权的呢?
纪委书记年龄造假是种严重的腐败行为,其目的就是为了贪恋权力带来的各种好处,——已由人民监督网刊发的调查报道为证,因此,在山西省委免去沈庆华的职位后,省委组织部和省纪委应组成调查组对沈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一旦查实其腐败行为,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同时移送司法机关做进一步的法律调查和处分。
人民监督网相关报道链接:
临汾纪委书记沈庆华腐败门专题
http://www.jdwsy.com/article/html/special-03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