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社会记录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未审先判:浙江临安究竟...
  • ››湖北襄南监狱长熊自农被...
  • ››快讯:湖北襄南监狱张德...
  • ››“最倒霉”的省长和最“...
  • ››假记者李新华因诽谤他人...
  • ››富人维权一样难
  • ››明星们为何争相舍弃中国...
  • ››请把敬意献给败选的民进...
  • ››山西村民卖血死亡引发官...
  • ››史上最牛房管局长周久耕...
  • ››河南林州:“官商”勾结...
  • ››美国驻日本前武官:日本...
  • ››互联网的前途在于诚信
  • ››"鞋弹"掷布什...
  • ››"问责风暴"席...
  • ››重庆商人在甘肃文县的“...
  • ››河南汝州昌荣煤矿发生重...
  • ››民营企业竟向运输户开出...
  • ››向“中国式奢侈”下手:...
  • ››251万元买来一部“纸糊”...
  • ››包身工为何逃不出黑砖窑...
  • ››湖北巴东县公安局通报邓...
  • ››两糖尿病患者服用糖脂宁...
  • ››山西朔州市政府铲除农民...
  • ››“富人”业主维权记
  • ››房价联盟已经断裂了 温州...
  • ››煤老板90后女儿拎一编织...
  • ››浙江商务厅副厅长徐焕明...
  • ››公司老总未获银行贷款 持...
  • ››一名罪犯“腐倒”多位“...
  • ››无人敢任的“市委书记”...
  • ››又见官员落泪:早知今日,...
  • ››70岁老英雄怒杀鱼肉乡亲...
  • ››《财经》记者专访邓玉娇...
  • ››反腐作家张平靠什么当上...
  • ››重庆闹市景区洪崖洞酿重...
  • ››大同市宣传部长马斌雇删...
  • ››孟浩:蓝印户口,纯属欺...
  • ››吉林通钢集团董事长安凤...
  • ››南京江宁区房管局长周久...
  • 相关文章
  • ››于建嵘赴贵州贫困村挂...
  • 于建嵘赴贵州贫困村挂职 称自带干粮不要当地钱
    作者:佚名  来源:京华时报  发布时间:2013-09-16 09:16:50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于建嵘说,纳具村的破旧房子,在通过改造重建后,可供外来的艺术家住宿。

     

    昨天,于建嵘到达贵州兴义市则戎乡纳具村。

      昨天上午,知名学者、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教授于建嵘从北京出发,奔赴贵州省兴义市则戎乡纳具村任村主任助理,指导乡村建设。他的行动,在网络上引来很多赞扬和祝福。

      于建嵘昨天向京华时报记者表示,暂定挂职时间为2年,他和他的团队将在纳具村建立培训基地,培训当地的农民制作手工艺品、种植环保的农产品等,但任职期间“绝不会要当地一分钱”。

      □简介

      于建嵘,1962年9月生于湖南衡阳。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教授,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山东大学科学社会主义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河北大学中国乡村建设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

      2010年12月,于建嵘被30多万网民公推为与郎咸平、戴旭、郭亦平、张宏良等人并列的“中国互联网九大风云人物”之一。

      2011年1月25日晚,于建嵘在微博上开通了“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账号,发起了微博打拐行动。

      2012年10月,于建嵘因为一系列随手公益活动,成为《华尔街日报》中文版“中国创新人物奖”慈善类获奖人。

      本版采写京华时报记者 孙雪梅 本版图片同行网友供图

      贵州农村邀于建嵘任村官

      于建嵘常出现在公众视野,他关注农村发展、关注弱势群体、关注社会公益。而这一次,作为一名研究者,他选择去乡村一线挂职村主任助理,还是出乎很多人意料。

      在贵州省兴义市则戎乡政府发给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的商请函中,这样写道,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则戎乡是贫困山区,于建嵘一直在该乡指导民族村庄整治和文化抢救工作,为进一步开展此项工作,拟请于建嵘同志到则戎乡安章村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助理,时间暂定为两年(2013年10月至2015年9月)。

      针对网友“村主任助理不用群众选举和组织部任命吗”的疑问,记者从当地政府了解到,村民委员会是自治组织,不存在级别。村主任助理仅仅是为村官提供一个平台,没有实质意义,因此是否任命于建嵘,由乡政府就能决定。

      于建嵘本身有自己的工作,去农村能说去就去吗?对此,他表示,“我本来就是研究农村问题的,到农村挂职也是我的一项工作。”

      网友赞深入农村教学相长

      于建嵘赴贵州农村当村官的消息,昨天迅速在网络上广为传播。

      网友“语无忧”在于建嵘微博中回复:“好样的!沉下去,脚踏实地做学问,体体贴贴办点事。今天的农村也应该让农民接受知识分子的再教育,教学相长。再虚心听取好心人的建议,定能取得可观的成效。”

      也有实名认证的博友留言说,“当地若有需要帮助的孩子或是亟待支持的乡村小学,请算我一份。每个人都力所能及地做一些有意义的事,这个社会终究会美好起来。”

      对于网友关于任职待遇方面的关切,于建嵘在微博上说:“1.我绝不在贵州领一分钱工资补助和报销车马费,绝不到村民家白吃白占,全是自带干粮。2.希望能将布依族的纳具村从衰败中得到修复,建立文化旅游性质的‘布依大院’,并为天下的艺术家打造一片创作空间。3.我个人的能量有限,拜请朋友们参与。”

      □对话于建嵘

      低调抵达没有欢迎仪式

      京华时报:几点到的挂职村,当地有欢迎仪式吗?

      于建嵘:现在(昨天下午4点半)还在去往纳具村的路上,就是挂职的那个村。纳具村是后来纳入了安章村的管辖范围,所以说法不太一样,有的说是我到安章村,有的说是纳具村。我们先去了30公里外的另一个村,去给那里的孩子发放了几百个书包和一些衣物,先完成随手公益。

      我们到村里很低调的,没有任何欢迎仪式,相当于来做一个社会实践,要什么欢迎仪式?

      京华时报:你去了住哪儿?自己掏钱吗?

      于建嵘:今天先住酒店,当然自己掏钱。我说过,不会花当地一分钱,不报销任何车马费。明天就开始动工建房,把农民倒塌的房子,重新建设起来,建成“布依大院”,建成培训基地,以后就住在大院里,工作也都主要在这开展。

      上月考察时主动提合作

      京华时报:为什么选择纳具村?为什么选择做村干部而不是乡镇干部?

      于建嵘:今年8月,我应邀到这个村来考察,看了之后,当时就觉得这个传统的村落需要更多的发展方向,需要寻求合作,需要一些新的发展思路。当时我就跟黔西南州的领导提出来了。

      我所了解的纳具村,村里现在有27户已经离开,房子倒塌了,到别的地方生活了。全村生活水平处于中下水平,最大的问题是没有资源,和外界的沟通渠道太少,观念上也没有改变。

      考察时,州领导也跟我说,“专家不能只动口不动手,怎么做,给些经验。”双方很快就谈到了一起,我就提了一个要求,“我要进村,不去县里,也不去乡镇,而是去村里,所以村干部是这么来的。”

      京华时报:有报道说,你是向社科院请假后来贵州农村当村官的,请假两年也可以得到批准吗?

      于建嵘:那是一种误传,不存在请假一说。我本身是研究农村问题的,我来这农村一线实践,这就是我的工作。

      关于任职时间,两年也只是暂定的,也未必就两年,我的设想是两年就把“布依大院”建起来,把培训基地建起来,我在这待10年、20年也不一定。这是对乡村发展模式的一种探究,本身也是我的工作。

      京华时报:你所有的时间都会在村里工作吗?有没有团队一起工作?

      于建嵘:我每个月在村里多久,没有固定的要求,每个月10天半个月,或者一两个礼拜都有可能,根据实际需要。

      建团队拉资源帮助农民

      京华时报:你能给这个村带来什么?

      于建嵘:我不用政府一分钱,不要政府的资源,绝不做形象工程。我的想法是,吸引社会资源到这里来,共同参与建设。

      今天跟我一起来的,就有三十多人,都是自愿来的。有建筑设计师,可以帮助把农民凋零的房子建设成“布依大院”,有做民族服装、工艺品方面的专家,还有农产品公司的负责人。

      今后,我将在全国招募志愿者,做农民手工艺品的免费培训,我们还可以提供生产资料给农民,然后团队协助推销产品。今天来的还有上海一个公司的领导,准备指导当地生产高档环保农产品,比如秋葵,种出来后,公司负责销售。

      我也在建一个工作团队,我一个人做不过来,我的目的是把资源都拉过来。给他们思路,去找资源,帮助当地农民。这个团队主要找本地人,将来可能会有一些补贴。农民把破旧房子租给我们,“布依大院”建起来后,外面的艺术家、书法家、创作者来住宿,就会有一些收入,收入可以用作补贴。

      京华时报:你到村里会不会拆房子?当村官后,还会经常上微博吗?

      于建嵘:不做拆房的事情,租农民的房子,也是要农民自愿的。上网是必须的,我还要靠微博拉动很多资源到村里来呢!

     
     
    正文已结束,您可以按alt+4进行评论

    Tags:于建嵘 于建嵘贵州贫困村挂职 自带干粮 要当地钱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1 条,得分 100 分,平均 10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回复] 1plsong   打分:100 分  发表时间:2013-11-17
    · 顶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传媒集团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注册证号码:1133595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登记证号码:37954919-000-05-14-5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