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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北斗 中国百姓法制网  来源:人民监督网  发布时间:2007-04-05 17:5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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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偷天换日,9000万买了一个“水中月亮”
     
     
    涉案单位南京大地建设集团
     
    心提示:
     
      南京是中国著名古都,世界历史文化名城。然而其繁华市容中位于华侨路和上海路交界的一块地皮却荒芜被“晒”10年之久,被市民愤怒地称之为“南京脸面的伤疤”。不少市民反映,这块“伤疤”附近居住许多省、市领导,在他们眼皮子底下,这块“伤疤”却拖了10年没有解决,迄今还继续丑陋着这个美丽城市。据受害人、江苏正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刘一鸣介绍,他是于2003年10月通过拍卖获得了这块“伤疤”开发权,但由于各种原因,这块“伤疤”迄今无法被正常开发。三年多的时间内,刘一鸣一直在苦苦追问:花了近9000万元的拍卖合法吗?我竞拍获得的东西为何不属于我?我的东西究竟到哪儿去了?
     
    据不少南京市房地产业内人士说,此块“伤疤” 资产已远远超过一个亿的价值。
     
    背景资料
     
      因债权债务纠纷,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根据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书,于2002年2月7日裁定:查封被执行人南京大地建设(集团)股分有限公司坐落于南京市华侨路56号的土地使用权(地籍号:06002007021-1)。同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向南京市国土局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
     
      2003年9月26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依法查封南京市华侨路56号土地内在建工程及附属设施。10月13日,该院再次依法查封位于上述路段的土地使用权。10月26日,该院按照法定程序委托江苏省实成拍卖有限公司公开拍卖位于上述路段的房地产。之前,江苏新闻媒体已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此次拍卖的消息。
     
    9000万买了一个“水中月亮”
     
      2007年3月30日,记者赴南京进行了为期4天的调查采访。据了解,受害人、民营企业家、江苏正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刘一鸣的噩梦就是从2003年10月26日的这场专场拍卖开始的。
     
      那天,“南京市华侨路56号宗地内在建工程房地产专场拍卖会”在位于江苏江宁的湖滨金陵饭店举行。据了解,该拍卖标的占地4868平方米,原属南京大地建设(集团)股分有限公司所有,规划为28层高楼,但由于资金等方面的问题,只建成了地下三层,地上部分则一直搁置未建。
     
     “拍卖是由广州天河区法院委托拍卖。一同报名参加的还有南京城建大开发、雨润等四家单位。最后,是我‘正泰’以8500万元竞拍成功。”刘一鸣介绍说,竞拍之后,我与拍卖公司及时签署了书面《成交确认书》,并支付了竞拍款项。时隔一个多月后,即2003年12月3日,广州天河区法院做出(2002)天法执字第379-11号裁定:位于南京市华侨路56号宗地内在建工程房地产(地籍号为06002007021-1、06002007026-1)归“正泰”所有。同日,该院向南京市国土局下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该局于12月5日正式签收。2004年2月3日,上述在建工程场地被正式移交给“正泰”公司。
     
      但刘一鸣做梦也没有想到的是,当他带领公司数百名员工正准备为南京城市建设涂上自己浓墨重彩的一笔时,却遭遇“冷霜”:不仅本公司依法开工的土地证没有及时办下来,而且,自己通过合法拍卖获得的权益,却被他人“偷天换日”,9000万元到头来却买了一个“水中月亮”。
     
      回首往事,刘一鸣称自己到现在还不太“理解“,缘何一场再正常不过的法院罚没资产拍卖会横生变故。“当年11月25日,我们就已付清8500万元的拍卖成交款,如果再加上400多万元的拍卖佣金,共计近9000万元。”刘一鸣忿忿不平地告诉记者,我投资多么多巨额款项,却被“调包”,买了一个“空”!迄今损失估计已有数千万元!
     
    刘一鸣买来的房产权益是怎么被“偷天换日”的?
     
      据其介绍:2004年2月23日,南京市国土局无视广州天河区法院对上述土地的查封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仅凭南京大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一分承诺:“若该地块以后发生权属等纠纷,我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的《具结书》,就将原属于南京大地建设股分有限责任公司的华侨路56号(地籍号为06002007026-1)的土地使用权办证转移至“南京大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并颁发了编号为宁国用(2004)第02504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地籍号为06002007021-2)。这样,同一块地就出现了两个地籍号,分别属于南京大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南京大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值得注意和说明的是,南京大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身就是南京大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母公司,两个公司实为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南京市政府于1999年曾发文批复过:“大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授权经营大地建设股分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据了解,大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事后并未按市政府要求办理相关资产过户手续。
     
      如此下来,就出现了同一地块产生两个地籍号,继而产生两个权属的结果。这样,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对该地的执行工作就无法正常运行了。而对于刘一鸣负责的“正泰”公司来讲,他通过合法拍卖获得的权益,又被大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夺”了回去,以至于自己巨额投资买了一个“空”。
     
      那么,两个地籍号产生两个权属的结果,又是怎样使刘一鸣9000万元竞拍的房地产一步一步地被“神秘蒸发”呢?
     
    请看下期预告:“玩弄”法律,9000万元房地产被“神秘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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