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本报讯 (记者 褚朝新)6日,本报报道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在招聘7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时,要求报考者须符合“父母有一方或双方在鹤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等条件。6日,当地修改有关规定。有鹤城当地人士称,鹤城的招聘还趁机收取大量报名费。
“问题出在人事部”
1月5日,有长沙读者反映,湖南怀化鹤城区的事业编制招聘有猫腻。在当地官网发布的招聘简章规定:招聘对象要求具备鹤城区户口,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父母有一方或双方在鹤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鹤城区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的纯村(居)民;父母有一方或双方在中央、省、市属驻鹤单位工作。
6日,鹤城区区委常委、宣传部长谢儒金解释,如此规定是为了照顾本区人的就业,“要怪就怪人事部,对事业编制招考没有制定统一的规定。”
报名费已超25万
7日,有当地知情人士报料,鹤城此招聘,每个报名者必须交报名费300元。该招聘将收取数十万元的报名费。鹤城区人事局局长岳洋对媒体介绍,2010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已有853人报名参考。
知情人士称,按853人算,每人交300元报名费,收取的报名费已经超过25万元。而鹤城区将报名时间延长到1月10日,还将收取一定的报名费。
数十万的报名费怎么花?记者相继联系鹤城区人事局局长岳洋和鹤城区区委宣传部,截至发稿没有得到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