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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民称已用“公车停车证”3年 “发证机关”否认
    作者:记者 刘洋 郭超 刘泽宁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2011-04-09 10:3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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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张女士持有的“北京市公务车免费停车证”。本报记者 薛珺 摄
     

      昨日,本报报道《“公务车免费停车证”引网友不满》之后,市民张女士向记者出示了她平时使用的这张“万能”“北京市公务车免费停车证”,她说,在石景山、东城等区的地上停车场都曾享受过免费待遇。“这张证是同事给的,用了3、4年都没事。”

      昨日,记者逐一核实该停车证上显示的多家“发证机关”,结果,“发证机关”均否认发过此证。

      持证人已免费停车多年

      这张证件有效日期到2010年8月1日,已经过期。她说,她从2007年开始使用,并屡试不爽。2007年时,她见到跑市政府口线的同事有这个证件,后来她让同事帮她找到一张。

      “当时说有一个朋友想把车卖了,正好这个证件可以过户给我。”张女士说,证件写着她的车牌号。

      这张证件上标明:除“军警专用停车场,地下停车场”外,凭此证可在本市区域内各停车场免费停车。张女士说,这几年,用这个证件到石景山地区、沙滩地区以及东直门的银座商场地上停车场使用都没问题,包括崇文门新世界周边的地上停车场也可以。

      有效期标志自相矛盾

      记者注意到,在这张“免费停车证”正面盖有“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公章;在背面“注意事项”的位置盖有“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监控中心”公章。

      在背面“注意事项”一栏,其中的第6条标明“本证最长有效期限为一年,过期作废”。张女士说,她在2007年拿到证件时,上边写着有效期到2010年。她使用该证件免费停车时,也从没有被停车管理员质疑过。“停车时,工作人员都要先看一下证件,核对一下车牌号、有效期就可以了。”

      记者表示希望留下这张证件,张女士认为证件不宜外流,最终只同意记者拍照。

      有停车管理员见过此证

      昨晚,记者走访崇文门新世界等多个停车场,停车场管理员都称没有见过这个证。

      不过,记者来到双井富力城北侧的地上停车场,一名工作多年的停车场管理人员说,他曾见过这个证,不过是蓝色的,上面签发单位是市发改委、交管局。“我们是小打工的,不敢追究这个证是从哪儿来的,不知道是真是假,商量着就让人家免费停车了。”

      说法

      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相关人士称,从未发放过相关免费证件,也没有公章上“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监控中心”这个单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热线:

      工作人员称,关于这个车证是否存在、如何办理,会咨询相关部门。不过,截至记者发稿仍未有回复。

      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相关负责人称,交管局有专门的发证机关,但停车收费不归交管局负责,所以没理由发此证件,“这个证上用的公章都不对。”

      北京市物价局:

      北京市物价局已经取消,记者向市发改委求证,但昨天没有核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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