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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安徽5月20日电(通讯员李检飞) 一个小小的女村会计利用自己经手国家低保款的职务之便,贪污低保款2万余元。近日,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依法对王某提起公诉。
2002年4月至2009年4月,王某任利辛县新张集乡李圩村(后合并为团结村)会计。这个村就王某和李某(另案处理)两个村干部。在刚开始开展低保工作时,李某和王某商量,办几张低保卡,低保款不给低保户,低保卡用两年后再取消掉,不会出事,于是王某就同意了。2007年,王某按照李某的要求,找了四个不符合申办低保卡条件的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照片,连同四个符合条件的共8 户,办了8张低保卡。钱下来以后,李某拿大头,王某拿小头。两人多次从卡中支取现金25614.25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
2009年,有人举报王某,随后案发。同年5月,王某被利辛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9月,王某退回赃款25100元并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