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焦点网谈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北京海淀区政府回应中西...
  • ››湖北世纪新峰卫辉分公司...
  • ››浙江淳安法官炮制多起冤...
  • ››何兵教授:新加坡商人何...
  • ››熊包的《法制日报》社被...
  • ››民营经济报因发表虚假新...
  • ››蒙牛又往牛奶里乱加东西...
  • ››浙江淳安法官炮制多起冤...
  • ››贫困县西丰要建“世界最...
  • ››别了,国家质检总局李长...
  • ››重庆市金洲大道工程偷工...
  • ››湖北省石首市:何时唤醒重...
  • ››网友曝光医院院长开会时...
  • ››记者报道短信事件竟遭传...
  • ››湖北襄樊:受贿疑犯穿警...
  • ››刘万永:法制日报感动史...
  • ››进京拘记者续:西丰大市...
  • ››【震撼】省级贫困县原阳...
  • ››便衣拔枪:这就是证件!...
  • ››记者报道辽宁西丰官员负...
  • ››群众质疑:省级贫困县原...
  • ››快评:“县委书记派民警...
  • ››张志国为什么还能“当选...
  • ››西丰事件撤案之后法律必...
  • ››进京拘传女记者案不能一...
  • ››法人杂志声明
  • ››北京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
  • ››刘万永:祝贺史上最牛书...
  • ››陕西神木县公安分局收取...
  • ››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外传...
  • ››“两会”期间才收集民意...
  • ››河北滦南县质监局长艾润...
  • ››广州沙东村书记杨锦兴敛...
  • ››【喜讯】张志国当选 200...
  • ››报道涉及县委书记负面 当...
  • ››西丰县委书记因"进...
  • ››谁在纵容重庆金州大道的...
  • ››公安进京抓负面报道记者...
  • ››刘万永:直播朱文娜律师...
  • ››朱文娜律师拿到撤案通知...
  • 相关文章
  • ››湖南邵阳聘千人替城管...
  • ››无牌城管执法车横行许...
  • ››城管执法外包“以暴制...
  • 城管执法外包“以暴制民”被叫停
    作者:记者 韩俊杰 实习生 张玉甫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发布时间:2011-05-23 09:57:15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从2009年年底,郑州市金水区政府众多街道办事处将城管执法任务外包给物业公司,进行市场化运作,本是该区进行的一种创新。但一年来,由于此举引发的多起违法执法、不文明执法案件,引起公众强烈不满。近日,此举被该市政府有关领导批为“以暴制民” 、“以违法制止违法”,并被责令停止,通报批评。这是中国青年报记者日前从郑州市政府法制办通报的2010年度郑州市行政执法机构执法绩效考核结果中获知的消息。

        据了解,2008年夏天,郑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与市政管理局合并,执法重心下移成了两局合并后的一项重大改变。像整治占道经营、乱停车、乱倒垃圾等这样的日常城市管理工作,由原来的市、区统一执行,改为交给办事处和乡镇去管,也就是说,一线城管执法人员从此“听令”于办事处。

        执法重心下移的工作首先在金水区试行。2009年10月16日,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办事处又率先开展城市管理市场化运作,把制止、劝阻违法摊贩等城市管理执法任务委托给物业公司,即“城管外包”。随后,这项改革在金水区广泛推行,各街道办事处纷纷效仿。

        郑州市花园路街道办事处一位负责人介绍,该办事处城管执法人员不足,需要物业公司的员工为政府帮忙。

        此后的一年中,物业公司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暴力执法、违法执法的事件,经媒体报道的就有6起。

        2010年4月24日下午,外来人员齐文勋老汉在郑州市金水区庙李镇西史赵村卖红薯。18时30分许,受庙李镇政府委托的大连豪雅市容整治与美化工程有限公司员工前来执法,拿着齐老汉的红薯就扔。当齐老汉质问时,对方二话不说就对着齐的面部、耳部猛打。之后,郑州市花园路街道办、东风路街道办、未来路街道办、南阳新村街道办等也陆续发生类似事件。

        对此,郑州市委有关领导近日表示,金水区政府违法决策,将一些城市管理执法权承包给物业公司行使,利用物业公司“以暴制民”、“以违法制止违法”,直接导致了去年连续发生6起物业公司人员粗暴不文明执法案件,严重影响了党委政府的形象。为此,5月12日,市政府已责令金水区政府停止将制止、劝阻等城市管理执法任务委托给物业公司的违法行为。

        郑州市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金水区实行“城管外包”的初衷是探索建立高效城市管理工作机制,但其违法将行政执法权承包给物业公司,法定执法主体不作为,造成行政执法缺位;严重违反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对于金水区“城管外包”这一做法,郑州大学社会学教授纪尚德也认为,行政执法权既是国家行政机关对社会进行全面组织和管理的一项权力,又是国家行政机关所应承担和履行的一种主要职责。“城管外包”只注重了权力,而忽视了责任,就容易导致“暴力执法”。

        “和计划经济时代相比,现在的城市人员流动增加,市场也倍加活跃,但管理方式却没有明显改进,由此导致矛盾增多。”纪尚德说,“城市建设大家都有责任,真正的城市管理应该是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下的一种新型模式。”

        纪尚德建议,城市管理部门要在属地管理、责权分明、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形成一套长效管理机制,还应把事后管理变为事前管理,把事后控制变为事前控制,并且加强量化考核和问责管理,不能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Tags: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新闻出版传媒集团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