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即将到来的首届亚欧博览会,乌鲁木齐市正在进行一场大规模的门面整治活动,市政府要求将原先商店的招牌统统拆除,不管你是否同意,执法人员都只回答一个字:“拆!”然后统一改用橘黄色彩钢板为底,白色吸塑字镶嵌在上面的招牌,此举招致众多店主的非议。(《中国青年报》5月26日)
首届亚欧博览会之于乌市犹如大运会之于深圳,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理解乌市下大力气改造市容市貌迎接盛会的良好愿望。但也像深圳驱逐八类“高危人员”的做法欠妥一样,乌市政府未经店主同意,统一门面的做法也欠妥当。如果说,深圳的驱赶行为涉嫌侵犯人权的话,那乌市统一门面的行为涉嫌侵害私权,也即财产权。
首先得明确挂在自家店面门口的招牌属于私产,它是店主花钱定做来的。像位于克拉玛依东路的某眼镜店的一块招牌,是店主颜胡春花4000多块钱定做来的。令人气愤的是,工人将门牌彻底敲碎、毁坏、拆除后,留下一堆废铜烂铁扬长而去。此情此景,与常见的强拆强征没什么差异。
不过,强拆强征之前,拆迁办表面上还得征求住户的意见,然后拟定补偿标准。而拆除招牌,既不征求民意,也不讲赔偿(拆了就拆了,到时挂上一块政府定制的招牌就是,也不管等价不等价),这也太霸道了吧?
《物权法》颁布已经4年了,照理说,政府应该懂得私权神圣不可侵犯的道理,乌市政府咋就忘记了呢?估计不是忘记,而是有更“神圣”的名义在支持他们这么做,即举办首届亚欧博览会。为了这场盛会,当地政府必须全力以赴促,即便牺牲一些民生利益,甚至做出有违现行法律法规的事也在所不惜。国人尤其是官员凡事喜欢讲政治,动辄就要把某项大型活动上升到政治高度、当作政治运动予以强调和部署,一旦活动被赋予庄严崇高的政治使命,执行者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对所谓的违章建筑和所谓的“三无人员”实行强制措施,该拆的拆,该抓的抓,绝不手软。
运动式政治的特点是政治挂帅,行政推动,全民发动,强求一律,不讲法治,突击性强等等,其最大弊病是不尊重民意,甚至以牺牲民意为代价。此种做法,显然与中央正在大力倡导的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的目标背道而驰。
去年8月27日,温家宝总理在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开宗明义地提出,“依法行政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一个政党取得政权后,应当把党的意志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宪法和法律,依照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这是党在夺取政权与执政时期的最大区别。”无论什么样的名义都大不过宪法法律,法治政府任何时候都必须将依法行政当做坚定不移的治国理念,自始至终都要对民意保持足够的敬畏。如若不然,统一后的门面只会使政府脸面黯然失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