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焦点网谈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北京海淀区政府回应中西...
  • ››湖北世纪新峰卫辉分公司...
  • ››浙江淳安法官炮制多起冤...
  • ››何兵教授:新加坡商人何...
  • ››熊包的《法制日报》社被...
  • ››民营经济报因发表虚假新...
  • ››蒙牛又往牛奶里乱加东西...
  • ››浙江淳安法官炮制多起冤...
  • ››贫困县西丰要建“世界最...
  • ››别了,国家质检总局李长...
  • ››重庆市金洲大道工程偷工...
  • ››湖北省石首市:何时唤醒重...
  • ››网友曝光医院院长开会时...
  • ››记者报道短信事件竟遭传...
  • ››湖北襄樊:受贿疑犯穿警...
  • ››刘万永:法制日报感动史...
  • ››进京拘记者续:西丰大市...
  • ››【震撼】省级贫困县原阳...
  • ››便衣拔枪:这就是证件!...
  • ››记者报道辽宁西丰官员负...
  • ››群众质疑:省级贫困县原...
  • ››快评:“县委书记派民警...
  • ››张志国为什么还能“当选...
  • ››西丰事件撤案之后法律必...
  • ››进京拘传女记者案不能一...
  • ››法人杂志声明
  • ››北京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
  • ››刘万永:祝贺史上最牛书...
  • ››陕西神木县公安分局收取...
  • ››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外传...
  • ››“两会”期间才收集民意...
  • ››河北滦南县质监局长艾润...
  • ››广州沙东村书记杨锦兴敛...
  • ››【喜讯】张志国当选 200...
  • ››报道涉及县委书记负面 当...
  • ››西丰县委书记因"进...
  • ››谁在纵容重庆金州大道的...
  • ››公安进京抓负面报道记者...
  • ››刘万永:直播朱文娜律师...
  • ››朱文娜律师拿到撤案通知...
  • 相关文章
  • ››四川尼姑买600万豪宅 ...
  • 四川尼姑买600万豪宅 房产属寺庙官方要求整改
    作者:林福益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发布时间:2011-06-10 10:24:37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网上截图

      6月6日18时47分,在网络上上出现一条“都江堰普照寺的尼姑,有钱啊,买的是600多万元的房子。这年头,还有什么信仰是靠谱的?”的博文,并附有《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和当事人释果证的身份证照片。该微博一出,立即引来了众多网友围观。

      羊城晚报记者从6月7日、8日、9日连续三天向四川方面求证事实,9日下午,成都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新闻发言人红晓向羊城晚报记者证实:的确有这么一回事,不过,房产并非尼姑本人的,而是寺庙的,这种做法不规范,该局已于5月23日作出了处理决定。

      微博爆料:普照寺尼姑买600万元豪宅

      记者从网上看到,发微博的网友叫“龙灿”,来自四川成都;而当事人叫“释果证”。在网上见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中见到:开发商是成都黄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受人写的是:释果证,合同签约号为:915486。

      当晚,已有68名网友对此事发表了评论。网友“刘勃麟”问“这是真的吗?”,网友“凭直觉2011”说:“真的假的?靠谱吗?不敢相信。”发帖人“龙灿”6日晚10时15分回复:“真实无误”。网友“仙女甲”说,“尼姑职业化,此行有钱途”,网友“手机用户”说,“信仰只是一种神话,我早已醒来了!”而网友“漂流瓶”则不以为然:“仇富心理严重,为啥尼姑不能致富?”而网友“迅哥儿830”还作了一首诗:“自古名山僧道占,如今再无好仙山。佛佑比丘好财运,只好炒炒商品房”。

      记者调查:房是寺庙资产落在住持名下

      记者从网上查到,都江堰市是成都市下辖的一个县级市,下辖17个镇。而普照寺应该位于青城山。7日下午4时多,记者通过成都114查号台查不到普照寺的电话,因为“它没有登记”,无法与寺庙方面和释果证本人求证。7日下午5时多,记者电话联系上都江堰市委宣传部一位工作人员,当得知记者的身份和意图后,她在电话中说:“这个消息过时了,这个事已经很久了,是谣言,是假的!具体情况你跟民宗局去了解吧。”

      8日上午11时多,记者拨通了成都市民宗局宗教一处的办公电话,一个自称姓邱的男子对记者说:“是有这么个事,不过不是释果证自己买的房,那房子是寺庙的,不过落在释果证的名下。释果证是普照寺的住持,负责人,法人代表。据我们所知,房子是在地震前就买的,当时可能是考虑到由释果证出面办各种手续比较方便吧,所以由寺庙管委会集体讨论作出的这个决定。钱是捐款来的,国家有政策鼓励寺庙自养。买来后出租给人做些像素食馆之类的店铺吧,收点租金补贴一下寺庙的支出。后来好像听说有的租赁人不交铺租,寺庙方面发了律师函也收不上来,有人就把它放在网上去了,说是释果证自己买的。大概是这么回事吧。我们已核实并澄清过了”。

      随后记者请教了广州市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的陈默律师,他明确地说,(普照寺的)这种做法是违法的,起码是违规的。因为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登记在谁的名下,就是谁的。而且寺庙本身可以拥有不动产,没必要将自己的不动产登记在负责人的名下。如果它不是独立法人,它也有上级主管部门呀。

      记者再次致电邱先生:“如果今后释果证不在普照寺当住持了,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拿走这些房产,她很有可能会胜诉的。”邱先生回说:“你提的这个问题很重要。我们会向领导反映,督促他们改过来。”但过了一会,他又给记者来电,声明“刚才所说的全是我个人的观点。个人不能代表单位。如果要采访,请找我们局的新闻发言人”。

      官方回应:已发通知要求寺庙迅速整改

      9日下午4时多,成都市民宗局新闻发言人红晓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我们是5月12日中午从网络上得知这件事的。当天下午就由一名分管副局长带领相关处室的负责人到都江堰市调查核实。5月23日作出处理决定,认为(普照寺的)这种做法不规范,违反了我们国家宗教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同时还给都江堰市民宗局下发了通知,要求他们迅速进行整改。有个情况是,房子的产权是寺庙的,所以要由个人改回寺庙。对整改的实际情况,我们局还会跟进,进行有效的指导。”(记者林福益)


    Tags: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新闻出版传媒集团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