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肉霸”团伙18名成员受审。南都记者 冯宙锋 实习生 郝文辉摄
南都讯广州市海珠涉黑“肉霸”团伙案昨日在海珠区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白云钊、张小强、罗天兵等18人,勾结海珠区工商局屠管大队长,假借工商局打击生猪私宰的名义,采用暴力、威胁的手段,抢劫私宰经营者的生猪,控制海珠区私宰猪肉市场;排挤打压其他具有猪肉配送资格的公司,甚至将私宰猪肉夹杂在放心肉中销售配送。
控制海珠8个市场的猪肉配送权
检方指控,2000年至2008年初,白云钊、张小强、罗天兵等人,分别通过开设赌场、收取保护费、控制生猪私宰市场等方式积累起一定的经济实力、纠集起一批违法犯罪人员。
2008年初,白云钊等人为实现对海珠区部分市场猪肉供应的垄断,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珠分局屠管大队原大队长杨海生(因受贿罪已判刑)的支持下,各自出资合股经营广州市海珠区辉和肉品经营部(下简称辉和公司),并以辉和公司为依托建立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假借工商局打击生猪私宰的名义,采用暴力、威胁的手段,抢劫私宰经营者的生猪,控制海珠区私宰猪肉市场,排挤打压其他具有猪肉配送资格的公司,争夺海珠区放心肉市场,逐步控制了海珠区龙潭、东峻、赤沙、仑头、北山、上涌、路路发、凤发等8个市场的猪肉配送权,获利688万余元。
借工商之名抢劫他人生猪
检方指控,2007年8月起,张小强、罗天兵为实现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对海珠区猪肉市场的非法控制,纠集张棒等人准备相关车辆、统一配发迷彩服和木棍,假借工商局打击生猪私宰的名义,在海珠区内针对私宰经营者实施了多次抢劫活动。如:
2007年8月某日凌晨3时许,张棒等十余人穿迷彩服驾车来到海珠区龙潭村竹木市场停车场附近,假借工商局打击生猪私宰的名义,抢走贺某某生猪11头。
2008年6月某日23时许,张棒等十余人驾车穿迷彩服来到海珠区南洲派出所对面果林内,假借工商局打击生猪私宰的名义,抢劫李某某、贺某的生猪22头,并将李某某及其工人打伤。
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
检方指控,2005年至2007年期间,张小强为控制本市海珠区石溪双佳市场的私宰肉供应,伙同他人在该市场对猪肉档主经营的私宰肉收取保护费,共收取廖某某等人保护费10万元。
放心肉中夹杂私宰肉
检方指控,2009年10月,张小强与广州市昊鸣贸易有限公司的谭洪灼(另案处理)合作,将与其妻子冯华军(另案处理)共同经营的私宰点屠宰的私宰猪肉,夹杂在该公司配送的放心肉中销售配送。至案发时,张小强与谭洪灼销售私宰猪肉的金额达人民币358548.15元。
同时,该团伙还分别被控在海珠区龙潭村果林内和海珠区海珠客运站后面涌边,开设赌场,按5%的比例抽水,平均每天抽水金额达5万-6万元。
律师辩护
“配合政府的行动 不能认定为抢劫”
对于检方指控,众参股被告都辩称自己仅是整合市场资源,参与公司经营,并不存在欺行霸市、称霸一方,所谓“打击”私宰肉也仅为维持市场秩序。
公诉机关指控称,该团伙假借工商局打击生猪私宰的名义,针对私宰经营者实施了抢劫活动。
在昨日庭审质证阶段,白云钊、张小强等称,“打击”私宰肉,只是为维持市场秩序,而且是配合海珠区工商局行动。其中,多次行动在海珠区工商局门口集合,且随海珠工商局屠管大队工作人员一起行动。
有辩护律师则当庭称,配合政府部门的行动不能认定为抢劫,广义上被告在配合政府管理肉类市场。
事件背景
“瘦肉精”曝出窝案 屠管队长一审判3年
南都记者多方证实,被告所称配合工商局行动,即为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珠分局屠管大队原大队长杨海生在任时。本案起诉书中,杨被指为白云钊团伙垄断市场猪肉供应提供支持。南都记者多方核实,涉案团伙假借工商局打击生猪私宰,确实得到杨海生直接指点和支持。
据悉,因涉嫌受贿,近日杨海生一审获刑3年,目前案件在二审中。
2009年,轰动一时的广州“瘦肉精”事件令一批不法肉贩落网,也牵出了事件背后隐藏的职务犯罪。其中,广州市海珠区工商分局原局长胡本新、原副局长梁森南牵涉受贿“窝案”相继受审。其中,梁森南被控先后分八次收受杨海生给予的贿赂款合计7.6万元。
梁森南在庭审中曾表示,杨海生经常将查获的私宰肉自行处理,为了这个问题,梁森南曾经多次提出要将杨海生调离岗位。杨海生与局长胡本新是老乡,关系很好,杨还曾让他转送3万元给胡本新,以在他面前显示自己有很硬的后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