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焦点网谈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北京海淀区政府回应中西...
  • ››湖北世纪新峰卫辉分公司...
  • ››浙江淳安法官炮制多起冤...
  • ››何兵教授:新加坡商人何...
  • ››熊包的《法制日报》社被...
  • ››民营经济报因发表虚假新...
  • ››蒙牛又往牛奶里乱加东西...
  • ››浙江淳安法官炮制多起冤...
  • ››贫困县西丰要建“世界最...
  • ››别了,国家质检总局李长...
  • ››重庆市金洲大道工程偷工...
  • ››湖北省石首市:何时唤醒重...
  • ››网友曝光医院院长开会时...
  • ››记者报道短信事件竟遭传...
  • ››湖北襄樊:受贿疑犯穿警...
  • ››刘万永:法制日报感动史...
  • ››进京拘记者续:西丰大市...
  • ››【震撼】省级贫困县原阳...
  • ››便衣拔枪:这就是证件!...
  • ››记者报道辽宁西丰官员负...
  • ››群众质疑:省级贫困县原...
  • ››快评:“县委书记派民警...
  • ››张志国为什么还能“当选...
  • ››西丰事件撤案之后法律必...
  • ››进京拘传女记者案不能一...
  • ››法人杂志声明
  • ››北京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
  • ››刘万永:祝贺史上最牛书...
  • ››陕西神木县公安分局收取...
  • ››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外传...
  • ››“两会”期间才收集民意...
  • ››河北滦南县质监局长艾润...
  • ››广州沙东村书记杨锦兴敛...
  • ››【喜讯】张志国当选 200...
  • ››报道涉及县委书记负面 当...
  • ››西丰县委书记因"进...
  • ››谁在纵容重庆金州大道的...
  • ››公安进京抓负面报道记者...
  • ››刘万永:直播朱文娜律师...
  • ››朱文娜律师拿到撤案通知...
  • 相关文章
  • ››东莞塘厦超豪华别墅群...
  • 东莞塘厦超豪华别墅群:官员住户60多位(图)
    作者:佚名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1-06-21 09:40:04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塘厦风景独好的塘坑水库旁,兴建成片豪华别墅。 南都记者 方光明摄

      东莞塘厦有个超豪华官员别墅群,其奢华程度甚至远超河南信阳“史上最牛局处级别墅群”,其住户仅科级以上官员就有六十多位,几乎涵盖了塘厦主要领导班子成员。

      日前有举报称,塘厦不少官员在塘厦风景独好的塘坑水库旁,兴建成片豪华别墅,与收入明显不符。

      南都记者日前调查证实了举报内容:这些别墅装修市价动辄数百上千万元,其中不少别墅还设有游泳池、篮球场、亲水平台等私家休闲场所。别墅的住户则更为“大牌”,包括塘厦镇委书记叶某、镇长方某、副镇长赵某、杨某、黄某等。此外,还包括塘厦纪委、房管所、规划办、公安分局以及其他一些设置在塘厦的政府派驻机构主要领导。光科级以上官员就有六十多位,几乎涵盖了塘厦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因此,这些别墅又被当地人称为塘厦“中南海”。

      这片别墅居然全是没有房产证的“黑户”,没有通过审批、报建、验收等必要程序。而镇政府当初出让这些别墅用地给官员们的价钱每平方米还不足500元……

      顶级奢华的别墅

      风景独好的塘坑水库旁被官员别墅占据,有些仅装修就花费过千万元

      塘坑水库地处塘厦圩的西北方、林村的西南方,距离政府官员们办公所在的塘厦镇行政中心不到五分钟车程,是塘厦镇第二大水库,亦是塘厦市民公认的周末休闲娱乐的最佳去处,呈半岛型地势展开。

      被举报的豪华别墅群名为湖畔山庄别墅群,目前已建成别墅大约有180多栋,由于没有统一的开发商,每栋别墅的面积、风格都各有不同,不过它们巧妙利用水库独特的半岛地势沿湖而建,因此每栋别墅都能独拥一种不可复制的亲水环境。

      日前,南都记者以购房为由走进这片戒备森严的别墅群。别墅群共分三期,其中一期共有69栋、二期38栋、三期82栋。这些别墅均设红色屋顶、白色绕栏,精巧别致的三层小楼,自成一家的庭院,错落有致地沿路排开。

      别墅内部装修奢华。在二期一栋别墅门前,南都记者看到:深绿色的玻璃幕墙背后摆满全套欧式家具。靠湖的庭院内有一个大面积的游泳池,游泳池下方是一个小型的私家码头,一艘小船停在水面。

      这个别墅群的奢华程度已远超包括信阳、景德镇在内此前媒体曝光的豪华官员别墅群,可在中介人员看来这根本不算什么,“这里有些别墅光装修就花费过千万元”。别墅的物管人员也证实了这一点,“其中一家光在水下就挖了两三层,面积1000多平方米,天热的时候就在里面呆着。”

      小区里不少工人正在平整土地,搭建新别墅的框架。早在2003年国土资源部就明确指出停止别墅类用地的土地供应,而后别墅供地禁令还被国务院一再重申。这些正在兴建的别墅又是怎么回事?难道他们不担心新建的别墅随时可能被有关部门清理、拆除?

      中介人员透露,这里的住户都大有来头,只要是在小区里面,国土局规划局根本就管不了“书记镇长都住这里,谁敢拆?”

      低得离奇的地价

      私分时地价每平方米不足500元,而附近楼面价达1.5万元

      负责别墅群物业管理的东莞尚佳物业管理公司权威人士证实了这一说法。

      湖畔山庄共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上世纪90年代陆续建成的六栋七层的商品房,二是在2008年前后陆续兴建的这些别墅群。

      据其介绍,如果没有这些商品房就没有别墅群,因为在上世纪90年代,塘厦镇房地产公司是以建商品房的名义圈下了这块地,可很快就自称由于手续不全“烂尾”,把地又交回给镇政府,再由镇政府把这块手续不全的土地低价分给塘厦镇有头有脸的人物,让他们自行建造别墅。

      该权威人士说,别墅群的住户中光在位的科级以上领导就有六七十个。他还透露,政府当初分给这些人的别墅地价低得离奇,是按每平方米300元的价格计算的,总共18万平方米。当然,这种私分是有条件限制的,必须是非富即官,就算退休老干部想要拿地,退休前也必须是局级以上才行。

      一位在湖畔山庄工作了15年的内部人士也证实了这一说法。对于湖畔山庄的历史该内部人士十分熟悉。据其回忆,湖畔山庄最初的几栋商品房其实是香港人开发的,可香港人因为资金问题跑路了,政府直属企业塘厦镇房地产开发公司就把地收回,把房子卖了。卖商品房的时候,现在的别墅群用地还是一片小山包。在2004年前后,房地产开发公司突然说要给商品房建会所,而后以筹建会所需要资金的名义,把小山包都铲平了,再把地卖了。

      该内部人士指着湖畔山庄左侧一大块如同小山的土地说,这里原来是平地,这整座山的土都是为了铲地运过来的土。由于事隔多年,该内部人士已记不清政府出售别墅用地时的准确价钱。他说:“反正顶多就四五百块钱,因为当时有人找我打探过,这一点我可以肯定。”

     

      塘厦镇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说法也部分佐证了上述说法。2009年,湖畔山庄商品房的业主们因开发商擅自将会所出租给幼儿园,而与幼儿园方面发生冲突。当时,塘厦镇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在接受当地媒体记者采访时解释称,小区开发不久,湖畔山庄小区就变成了烂尾楼。之后被塘厦镇政府收回,就不再是他们公司所有。

      不足五百元的地价对于塘厦是什么概念?南都记者翻查塘厦镇近年来的土地交易记录发现,在2007年,就在湖畔山庄别墅群附近的大坪村一地块被万科拍下,万科当时拿下这块地的楼面地价高达1.5243万元/平方米,还一度成了那时段广东省的地王。一个是1.5万元,一个是不足500元,中间差价整整30多倍!

      塘厦目前的别墅价格普遍在两万元上下。湖畔山庄周边,左侧银湖山庄三期别墅均价高达27747.00元/平方米,前方的金地博登湖联排别墅的均价也达15243元/平方米,而湖畔山庄本身,在二手房市场,满堂红等多间中介公司将它定价为12000元/平方米上下。

      该权威人士说,这些官员购买别墅用地的价格低廉,再加上是自己建楼,成本较低,如果不算装修成本的话,这些别墅的建筑成本普遍在100万元以内,而对外销售的价格则达数百上千万元。据其介绍,已有数位官员业主完成交易,赢得暴利。该权威人士称,要不是因为这些别墅都是黑户,不好交易的话,他相信所有官员都希望尽快脱手,因为这些别墅毕竟太过招摇,“是块烫手的山芋”。


    Tags: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新闻出版传媒集团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