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焦点网谈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北京海淀区政府回应中西...
  • ››湖北世纪新峰卫辉分公司...
  • ››浙江淳安法官炮制多起冤...
  • ››何兵教授:新加坡商人何...
  • ››熊包的《法制日报》社被...
  • ››民营经济报因发表虚假新...
  • ››蒙牛又往牛奶里乱加东西...
  • ››浙江淳安法官炮制多起冤...
  • ››贫困县西丰要建“世界最...
  • ››别了,国家质检总局李长...
  • ››重庆市金洲大道工程偷工...
  • ››湖北省石首市:何时唤醒重...
  • ››网友曝光医院院长开会时...
  • ››记者报道短信事件竟遭传...
  • ››湖北襄樊:受贿疑犯穿警...
  • ››刘万永:法制日报感动史...
  • ››进京拘记者续:西丰大市...
  • ››【震撼】省级贫困县原阳...
  • ››便衣拔枪:这就是证件!...
  • ››记者报道辽宁西丰官员负...
  • ››群众质疑:省级贫困县原...
  • ››快评:“县委书记派民警...
  • ››张志国为什么还能“当选...
  • ››西丰事件撤案之后法律必...
  • ››进京拘传女记者案不能一...
  • ››法人杂志声明
  • ››北京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
  • ››刘万永:祝贺史上最牛书...
  • ››陕西神木县公安分局收取...
  • ››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外传...
  • ››“两会”期间才收集民意...
  • ››河北滦南县质监局长艾润...
  • ››广州沙东村书记杨锦兴敛...
  • ››【喜讯】张志国当选 200...
  • ››报道涉及县委书记负面 当...
  • ››西丰县委书记因"进...
  • ››谁在纵容重庆金州大道的...
  • ››公安进京抓负面报道记者...
  • ››刘万永:直播朱文娜律师...
  • ››朱文娜律师拿到撤案通知...
  • 相关文章
  • ››凭什么说“我行贿了”...
  • 凭什么说“我行贿了”网站不合法
    作者:晏扬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发布时间:2011-06-22 11:37:48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借鉴印度“我行贿了”网站的成功经验,日前国内出现3家民间反腐网站。正当人们寄希望这些网站助反腐败工作一臂之力时,北京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却表示这类公民反腐网站不合法。(《京华时报》6月21日)

        按照我等普通百姓的朴素理解,一家网站经互联网管理机构许可并合法注册后,只要不从事违法活动,那么它就是合法的。“我行贿了”网站所从事的活动,无非是网民自曝行贿经历,举报自己的同时也可能顺便举报受贿人,这怎么就不合法了呢?

        北京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没有拿出具体的法律规定证明其不合法,而只是基于以下理由:网上收集举报线索需要规范,如果线索不属实,会对被举报人造成负面影响;如果举报线索在网上公布,容易打草惊蛇,给下一步查办工作带来影响;检察院统一受理公民对犯罪尤其是职务犯罪的举报,这是有明文规定的;全体公民应相信检察机关,与腐败作斗争必须在法制环境内进行。

        依我看,上述几点理由都很难站得住脚。其一,网上举报确实可能不规范,并可能对被举报人造成负面影响,但是,如果网民举报有假,被举报人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让法律制裁不实举报人。正因如此,网络举报并不能为所欲为、胡说八道,每个举报者都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这与现实举报、实名举报并无多大区别。

        其二,网上举报确实可能打草惊蛇,但是,现实中也有很多公开举报,是否也因“容易打草惊蛇”而不被允许呢?况且,人们常常看到的情况是,没有举报,有关部门始终发现不了腐败线索,让小贪一步步变成大贪。一个典型例证是,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住建局原副局长李志强借职权之便贪污、受贿,违法违纪所得高达2293万余元,且横行当地多年,刁难、凌辱甚至殴打不顺从他的干部群众,成为当地一大“官霸”。用不着别人举报他,他其实一再用自己的劣迹自我举报,但当地的公检法就是看不到——打草惊蛇?蛇就在有关部门的眼皮底下横行霸道,为什么不打呢?

        其三,检察院统一受理公民举报,这并不意味着公民必须到检察院去举报,在网上举报,同样是希望引起检察机关的重视,也相当于向检察机关举报。现在网络这么发达,检察机关不要成天坐等着公民上门举报,多到网上去看看,到“我行贿了”网站去逛逛,也许就能发现很多反腐线索。鼓励群众举报,却又如此苛求群众举报的方式和地点,让人不得不对有关部门反腐败的能动性表示怀疑。

        其四,老百姓当然是相信检察机关的,但他们的这种信任有时候竟然遭到无情打击。对于举报人而言,举报信石沉大海还算是幸运的,举报信有时候还会莫明其妙地转到了被举报人手里,甚至于,像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原区委书记张治安这样的被举报人,竟然可以将当地公检法当做自己的“家丁”,对举报人实施无情的打击报复,直至举报人冤死监狱。这些年来,人们为什么越来越青睐“不正规”的网络举报而对“正规”的举报方式望而却步?这恰恰需要检察机关作出深刻反思。

        如果“我行贿了”网站是不合法的,那么任何网络举报也都是不合法的,任何网络曝光同样是不合法的,如此,很多腐败就会被藏匿,很多丑闻就会被掩盖,那些贪赃枉法者就少了一份顾忌,多了一份嚣张。


    Tags: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新闻出版传媒集团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