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焦点网谈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北京海淀区政府回应中西...
  • ››湖北世纪新峰卫辉分公司...
  • ››浙江淳安法官炮制多起冤...
  • ››何兵教授:新加坡商人何...
  • ››熊包的《法制日报》社被...
  • ››民营经济报因发表虚假新...
  • ››蒙牛又往牛奶里乱加东西...
  • ››浙江淳安法官炮制多起冤...
  • ››贫困县西丰要建“世界最...
  • ››别了,国家质检总局李长...
  • ››重庆市金洲大道工程偷工...
  • ››湖北省石首市:何时唤醒重...
  • ››网友曝光医院院长开会时...
  • ››记者报道短信事件竟遭传...
  • ››湖北襄樊:受贿疑犯穿警...
  • ››刘万永:法制日报感动史...
  • ››进京拘记者续:西丰大市...
  • ››【震撼】省级贫困县原阳...
  • ››便衣拔枪:这就是证件!...
  • ››记者报道辽宁西丰官员负...
  • ››群众质疑:省级贫困县原...
  • ››快评:“县委书记派民警...
  • ››张志国为什么还能“当选...
  • ››西丰事件撤案之后法律必...
  • ››进京拘传女记者案不能一...
  • ››法人杂志声明
  • ››北京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
  • ››刘万永:祝贺史上最牛书...
  • ››陕西神木县公安分局收取...
  • ››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外传...
  • ››“两会”期间才收集民意...
  • ››河北滦南县质监局长艾润...
  • ››广州沙东村书记杨锦兴敛...
  • ››【喜讯】张志国当选 200...
  • ››报道涉及县委书记负面 当...
  • ››西丰县委书记因"进...
  • ››谁在纵容重庆金州大道的...
  • ››公安进京抓负面报道记者...
  • ››刘万永:直播朱文娜律师...
  • ››朱文娜律师拿到撤案通知...
  • 相关文章
  • ››重庆400余官员上腐败预...
  • 重庆400余官员上腐败预防课 课后5人抱钱自首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11-07-17 09:35:24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一堂以案说法的职务犯罪法制预防课,400多名干部听完后,其中有5个自首了。这5人是干什么的?他们是怎样作案的?昨天,涪陵区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向重庆晚报记者独家揭秘。

    国土工作人员联合造假

    骗取国家赔偿款50万余元

    涪陵区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有关负责人称,涪陵区政府为了加快地方经济建设,决定设立李渡新区。李渡新区位于李渡街道办事处,辖区主要都是农村土地和房屋,前期基本工作是征地拆迁。

    “有人趁新区建设之机浑水摸鱼,捞一把。”该负责人称,负责征地拆迁的一个国土工作人员,就与人联合造假,骗取国家赔偿款50万余元,自己就分了20万余元。反贪干警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将这条蛀虫挖出来。因此,区委领导决定在李渡新区召开一场廉政大会。

    该负责人称,6月1日,区委、区政府联合召开廉政警示教育大会。这次大会有街道办事处、新区管委会、国土征地干部、村社干部等400余人参加。涪陵区检察院检察长周军,以李渡新区查处的身边案例说法,给400多名干部上课。

    预防课后5人主动自首

    廉政账户还多了近50万元

    “想不到这堂课的效果出奇的好。”这位负责人称,头天上完课,第二天就有国土、村社干部5人带着钱来自首了。他们说听课后深受触动,觉得自己在征地补偿中干了犯法的事,应该向纪检监察和检察部门交代清楚,还表示身上带的钱是他们所得的赃款,也一并退了。同时,该区“581”廉政账户也在一夜之间多了近50万元。

    据统计,从5月下旬以来,涉及到李渡新区征地拆迁领域的职务犯罪,目前已经有14人被查处。其中7人为村社干部,7人为国土系统的工作人员,涉案总金额250万元以上。这14人中,没有单独作案,基本都是三三两两交叉作案。从14人的案发情况看,有6人是自首。

    毕竟是利用农村的地盘找钱,国土和统征办工作人员还得找当地村、社干部联手作假。只要村、社干部不检举揭发,一切万事大吉。但弄来的钱却是见者有份。一般都是国土所和统征办工作人员吃大头,村社干部吃小头,比如弄了10万元,前者分7~9万元,后者分1~3万元。

    如何造假?

    办案人员称,李渡新区征地拆迁补偿的正常程序大致分四步。第一、国土工作人员负责对征用土地及土地附属物、拆迁房屋面积及附属物进行前期调查、丈量。第二、国家土地统一征收办公室对国土工作人员的前期调查结果进行复核。第三、农户对复核的征地、拆迁数据没有异议就签字确认。第四、领取赔款。

    职侦局有关负责人称,以前常常从新闻报道中看到,一些地方征地拆迁中,一夜之间在土地上插上很多树枝,房前屋后搭上很多简易棚户,以此骗取国家赔款。这些现象在他们查处的案件中都不存在。他们查处这14人,不做这些表面文章,而是直接通过两种方式造假。

    就是无中生有,做纸上文章。他们在报表和图纸中,说某村某社有多少房屋,面积多大,房屋地坝多大。房前屋后树木有多少,土地有多少。他们要将村社干部拉入伙。然后他们之中有人利用朋友、战友等关系,找到本村熟人的户口簿,谎称拿去贷款。实际上,他们却将子虚乌有的房屋栽在这个借来的户口簿上。他们虚构的农房,一般每栋补偿都在七八万元。而当地村民的农房,每栋补偿大多为三四万元。

    就是对实际存在的被拆迁房屋的面积、地坝、树木、土地等进行增加。虚增的情况一般都是农户找关系让国土、统征办人员虚增。赔偿下来后,农户要在多得的补偿款中拿一些好处出来分给帮忙的人。(首席记者 罗彬 实习生 于希 陶虹旭 通讯员 苏勇)


    Tags: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新闻出版传媒集团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