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8月25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此前两天,疑是民航空管局内部人士在微博报料称,8月13日,在上海虹桥机场上空,一架吉祥航空公司航班,在已知后面一架卡塔尔航空公司波音B-777燃油即将耗尽、飞机随时会坠毁情况下,竟然不避让,并慌称自己也油量不足,险些酿成后面卡塔尔B-777机毁人亡的重大责任事故。这一消息近日在各大媒体纷纷报道转载。
按照报道内容,当班管制员启动卡塔尔航空公司航班优先落地程序,要求吉祥航空公司HO1112航班避让,但该航班机组表示拒绝执行指令。最终,管制员只好重新调整航班降落顺序,指挥航班安全着陆。事件调查还在进行之中,中国之声就此事采访观察员叶海林。
主持人:据说,这架卡塔尔航空公司机长发出了“MAYDAY”请求紧急降落,这是飞机要求先行降落的惯例信号吗?
叶海林:这不是可遵守可不遵守的惯例,是最基本的法则。发出这种呼号必需负责任,发出遇险信号的飞机绝对享有优先避让权、优先使用权,民用航空器和船舶都是如此。在海上,如果一艘船发出“MAYDAY”信号,这意味着其他船只要尽可能的救助义务,应该向海事组织报告,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组织救援。军舰有责任救援。航空器的这一义务跟船舶显然不同,航空器必须服从机场管理,对遇险飞机采取优先进场、优先降落的基本处置。我个人认为,在这个问题上,吉祥航空公司必须反思对国际民航通则的基本理解。
主持人:虽然调查结果还没出来,但吉祥航空公司方面有一定解释,比如说自己油量也不足,或为了有可能不造成自己航班延误,这些可以是有效理由吗?
叶海林:吉祥航空公司这样做是为了保证飞机正常进场,也就是保证飞机不延误。最近一段时间,人们在讨论中国航班延误问题。但无论如何,在紧急遇险的情况下,其他航班是否延误不应该是考虑的因素。吉祥航空公司严重违反了航空安全管理条例,这不可辩驳,也不可推托。往严重了说,吉祥公司是不是还拥有适航证恐怕是个问题。不能够保证机场有效秩序,不服从塔台管理,就意味着它不能保证自己的航空安全和其他航空公司的飞机安全,使得人们有理由怀疑,它作为民航公司所应有的资质是否应该继续享有。
主持人:这一次事件中,机长的个人因素会是解释的主要理由吗?
叶海林:机长个人的成份就是航空公司的成份,航空公司有教育、培训机长的义务,机长在空中的任何动作都决定着飞机上百名乘客的生死,也是航空公司资质和信誉的最直接体现。吉祥航空公司不能说这只是机长个人行为,在民用航空器的飞行安全问题上没有个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