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上午,山西省委常委会议决定,免去沈庆华临汾市纪委书记等职务。一名知情官员称,沈庆华被免职是因“年龄造假”的问题。此前,沈庆华被举报年龄造假,“13岁参军,15岁入党”,档案年龄比真实年龄小了5岁。
终于,“造假书记”倒下了。年龄造假被问责,标杆意义自不待言。虽说只是施政伦理的回归,它彰显出的管束理性,在高容忍的问责氛围里,仍难能可贵。
年龄伪造、履历虚构,历来是官场丑闻中的家常菜,频发不止,损伤了政府公信力。女干部党煦燕的“三年升四级”,年轻县长闫宁的诡异升迁路,都抹不去造假疑云。
离谱的是,尽管“造假门”屡发,遭严惩的,迄今殊为罕见。不少造假官员虽成舆论场的靶心,可任你质疑声汹涌,他愣是能全身而退。敷衍了事的回应,谢绝监督的姿态,都搁置了民意责难。
问责真空化,造假蒙混过关,也就见怪不怪。在低成本、高收益的造次环境下,年龄、履历造假难免大行其道。官员品行的污点,也在聚敛效应下,逐渐凝合成了为政伦理上的累累污斑;而公权信誉,则不断流失。
在此语境下,“造假书记”被免,裹上了养眼的示范价值。官场造假,总与走关系、搞寻租等权力失范隐秘勾连。按理说,严惩造假行径,不过是遵从反腐规律的寻常之举。但因非典型性的问责,它备受关注。从9月中旬被曝光,到10月沈庆华被免职,反腐速效化,也让人深感慰藉。
“造假书记”被免职,虽是法治架构下的正常运筹,却仍留缺憾。毕竟,官场造假的败露,终属少数;简历、档案充当了发掘腐败行踪的线索,也极具偶然性。沈庆华的年龄造假痕迹太过明显——“15岁入党”的自述,与18岁的入党年龄下限冲突,才会被轻易察觉。倘若某些官员善于遮丑、造假更高明,简历与档案还会成反腐“引线”吗?
归根结底,盯着简历、按图索骥,不过是意外反腐的一种,弥补不了制度化反腐的亏空。只有反腐常态化、紧凑化了,“漏网之鱼”才会“无洞可钻”。
其次,造假仅免职的代价,难逃“打屁屁”之嫌。在外国,官员履历造假,引咎辞职外,往往还伴着法律究责。沈庆华凭造假谋私,难道应受法律上的豁免?问责之鞭,当抽向官场造假。制度化反腐若总是失灵,权力造次势必蔚然成风,背弃了为政伦理,玷污着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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