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焦点网谈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北京海淀区政府回应中西...
  • ››湖北世纪新峰卫辉分公司...
  • ››浙江淳安法官炮制多起冤...
  • ››何兵教授:新加坡商人何...
  • ››熊包的《法制日报》社被...
  • ››民营经济报因发表虚假新...
  • ››蒙牛又往牛奶里乱加东西...
  • ››浙江淳安法官炮制多起冤...
  • ››贫困县西丰要建“世界最...
  • ››别了,国家质检总局李长...
  • ››重庆市金洲大道工程偷工...
  • ››湖北省石首市:何时唤醒重...
  • ››网友曝光医院院长开会时...
  • ››记者报道短信事件竟遭传...
  • ››湖北襄樊:受贿疑犯穿警...
  • ››刘万永:法制日报感动史...
  • ››进京拘记者续:西丰大市...
  • ››【震撼】省级贫困县原阳...
  • ››便衣拔枪:这就是证件!...
  • ››记者报道辽宁西丰官员负...
  • ››群众质疑:省级贫困县原...
  • ››快评:“县委书记派民警...
  • ››张志国为什么还能“当选...
  • ››西丰事件撤案之后法律必...
  • ››进京拘传女记者案不能一...
  • ››法人杂志声明
  • ››北京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
  • ››刘万永:祝贺史上最牛书...
  • ››陕西神木县公安分局收取...
  • ››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外传...
  • ››“两会”期间才收集民意...
  • ››河北滦南县质监局长艾润...
  • ››广州沙东村书记杨锦兴敛...
  • ››【喜讯】张志国当选 200...
  • ››报道涉及县委书记负面 当...
  • ››西丰县委书记因"进...
  • ››谁在纵容重庆金州大道的...
  • ››公安进京抓负面报道记者...
  • ››刘万永:直播朱文娜律师...
  • ››朱文娜律师拿到撤案通知...
  • 相关文章
  • ››官员自首式举报上级贪...
  • ››亳州市纪委调查“官员...
  • 官员自首式举报上级贪腐 曾称调查避重就轻
    作者:高淑英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发布时间:2013-11-06 08:56:11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导读:一名安徽国土部门基层干部多次公开举报上级领导,甚至称自己也是行贿者,不惜用“自首式”的方法拉对方下马,所为哪般?因“作风问题”被免职后,举报者回应:“杀人犯也有举报的权利,有没有个人恩怨是另外一回事,我举报的是不是事实才是关键。如果是诬告可以把我抓起来,作风问题也可以一起查查。”

      近日,题为《致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孙爱民同志的一封公开信》的网帖受到关注。在这封公开信中,安徽亳州市利辛县国土局员工周文彬[微博],举报该局局长于强非法协议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115亩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严重。此前,周文彬曾举报于强受贿索贿,称他自己参与行贿。昨日下午,安徽省国土资源厅执法局向北京青年报记者证实,他们已经派工作组去调查,目前尚无结论。

      举报上级非法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市场用地必须进行招拍挂供地……令人不可思议的是2011年9月30日,利辛县国土局竟然以协议方式出让市场用地115.46936亩给安徽省徽商集团用以建设‘利辛徽商大市场’。”

      周文彬在举报信中做如上表述。他认为这违反了国家有关土地出让招拍挂的程序,并且低于当时国家规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最低价——“以最低价计算,也流失国有资产近800万元。”周称,由于没有进行招拍挂供地,土地的真实价值无法体现,流失的国有资产已不能细化到具体数额,“但可以肯定的是,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应高于这个数额,甚至是高于几倍于这个数额”。而周文彬口中所称的“招拍挂”是指土地出让时要经过招标、拍卖、挂牌,是国家规定的程序。

      周文彬告诉北青报记者,2012年他曾向安徽省国土资源厅举报此事,并到北京上访。后来办理此举报的亳州市国土资源局给他的答复中,认定该地是“置换”而非协议出让;土地受让方所欠的出让金,由“代建的道路工程”折合1800万元出让金,与出让金折抵了。但他对调查结果“完全不予认可”,并逐一反驳。

      在公开信中他称,拆迁赔偿款估计也在5000万元人民币,除去重复计算,“实际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在5540万元。”今年的10月24日,他再次到安徽省国土资源厅举报,并于近日选取了公开信的方式。

      北青报试图联系利辛县国土资源局未果。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相关人士告诉北青报记者:“省厅领导非常重视,已经派人去调查,但是涉及到一些政策问题,正在向国土资源部土地管理司请示,现在还没有结论。”

      该人士称,经济发展太快,但土地管理法的修订未跟上,现实中都是国土资源部门出台的政策做指导,有些政策不排除会在某些方面有突破。

      自己也参与行贿

      这并非是周文彬的首次举报,也不是他曾举报的全部内容。2011年4月,周文彬举报他所在的国土局局长于强等局领导受贿,并在微博上直播了自首的过程,称自己曾参与单位贪污行贿。

      “我那是没办法才选择的方式。”周文彬昨日告诉北青报记者,他曾匿名举报了一年多,将于强等人的“贪污受贿索贿”等材料寄往省、市两级相关部门,但是“得不到重视和查处”。有次他和一个朋友聊天时,朋友问他和于强有无经济往来。周说,自己也走了“潜规则”的路子,曾向于强“积极表示心情”。朋友提醒他,有没有想过采取自首的方式。

      “我当时听了脑袋就轰的一声,脸也发烫。”周文彬说,他在考虑了一个多月后,决定以自首的方式实名举报。2011年4月13日,他在实名认证的微博上直播了自首的过程,称其向于强和另一名领导任某某行贿,“我当时送了于强烟、酒,他也承认。”

      据当时媒体2011年的报道,亳州市纪委介入后查证:2009年春节、中秋节期间,周文彬先后两次送给于强共计剑南春酒2箱、中华烟2条和苏烟2条。2009年至2011年春节、中秋节期间,利辛县国土局两名工作人员先后送给于强一些烟酒、螃蟹、鱼、水果等礼品。

      为此,于强被认为违反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没收所收礼品,折款上缴财政,周文彬向领导干部送礼的行为也被批评。

      周文彬称,他举报的数额不止这些,但“没有内讧就很难查证”,不过这个处罚至少说明了他不是诬告。

      举报是因为私人恩怨?

      周文彬称,他“自首”举报后一段时间,其正常上班,被举报者于强仍当领导,两人平时在单位遇见了还会打个招呼。“去年听说他经过考核要升官。”周文彬说,2012年8月份,他又来到北京实名举报,涉及11个问题,其中也包括此次举报所提到的“非法协议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周文彬称,第二次举报使得国土资源局一个会计贪腐的问题得以暴露并被查处。

      “举报再多,人家拣不重要的查一下,关键问题漏掉了。”周文彬昨日称,他第三次举报只提出了这个重要且关键的问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他曾表示:“不是我进监狱,就是他进监狱,我现在很乐观。”

      当地国土资源系统人士告诉北青报记者,可能周文彬与被举报者有恩怨。该人士称,周文彬曾因“作风问题”被免去所长职务,他曾到安徽省国土资源厅上访,说自己冤枉,“但真实情况我们都不清楚”。

      周文彬也向北青报记者证实,他的所长职务被免是“作风问题”,他通过正规途径讨说法未获解决。“所长被免只是觉得没面子,一个男的,贴上作风问题的标签,我不能接受。”

      “关键是我举报的是不是事实。”周文彬称,每次去举报都会被说是因为“作风问题”,他认为这是另外一回事,不管有无个人恩怨,都不该影响相关部门对自己所举报问题的调查和及时回复。他认为,不是自己的错就是对方的错,总要有个结论。


    Tags:举报 贪腐 周文彬 孙爱民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 微博举报 自首 微博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新闻出版传媒集团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