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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副局长父亡数年仍吃低保被举报 仅村支书被免职
    作者:廖世杰  来源:大江网-新法制报  发布时间:2011-01-14 18:5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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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骆次员向记者出示他保存半年多的《湖口县农村低保对象名单公示》。 
    骆次员向记者出示他保存半年多的《湖口县农村低保对象名单公示》。


      日前,九江市湖口县一六旬老人向本报投诉称,他所在村公布出来享受低保的村民名单里,有10余户不符合条件,甚至有几个早已去世的人还出现在名单上。他向市、县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实名举报后,只有村支书被免职了事。

      湖口县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他们已经取消了6户、20名不符合条件村民的低保待遇。该负责人还表示,先前已经发放的低保金不再追缴,以后再出现方严惩。

      专家称,此类事件折射了低保监管漏洞,建议严惩骗取低保的行为。

      六旬老人实名举报死人吃低保

      1月12日下午,湖口县大垅乡牌骆村。

      已经65岁的村民骆次员,向记者出示了一页已经破烂的《湖口县农村低保对象名单公示》,“这份公告单是我从墙上撕下来的,已经保留半年多了,一般都是随身揣着。”

      骆次员告诉记者,去年5月的一天,他在村小学旁边的一面墙上看到了这份由大垅乡政府民政办张贴的公告,很快就看出了问题,“前些年低保政策出来后,村里很多人都交了申请,但大多没了下文。看到这张名单的时候,我们很诧异,因为名单上列出的很多人明显不符合条件。”

      让他更为吃惊的是,“公布出来的这份名单上,有几个人早已去世。”

      记者注意到,骆次员已经在这份公示名单上对存在问题的名字上备注上了此人存在什么情况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记者仔细数了下,该村一共31户享受低保的人里,就有16户被他“备注”。

      这些人被指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主要表现在:“有家人在政府部门工作”、“家庭收入高,甚至有小车”、“年轻人在外打工”、“已经死亡多年”等。

      “最可笑的就是3个已经死了好几年的人,还出现在名单上。”骆次员激动地指着名单告诉记者,其中有个叫骆水贵的,已死了几年了,其大儿子骆丛生是县民政局副局长。

      而另一个情况是,“村里很多真正家庭困难的人却享受不到,比如说村民骆木欢,今年40多岁,其妻脚残疾,还带着两个小孩,全家平时就靠他一个人做点小工来维持家境,申请低保却没戏。”

      “低保名单是村支书定的,有问题的人,或多或少都和他或某些领导有点关系。”骆次员说,当初发现这张名单的问题时,他就向九江市、湖口县的有关部门进行了实名举报。

      “我举报后,县民政局派了人来调查,去年9月左右,村支书兼村主任骆木香被免去了村支书的职务,村主任职务依旧保留。但有关部门对于我的举报,都没给出具体的处理结果,调查结果如何、不符合条件的人有没有取消、先前已经享受的钱要不要退还,这些情况都没告诉我。”骆次员说。

      他还告诉记者,今年1月1日村里开会,许多村民要求村干部公布被取消低保资格人员的名单也遭到拒绝。于是他又找到湖口县一些职能部门要求公布处理结果,仍无所获。无奈之下,他才找到媒体求助,希望记者能帮助村民们“要个透明的说法”。

      事发村村支书被免职

      对于骆次员举报的情况,骆木香是否有什么说法呢?记者没能在村中找到骆木香,也没得到其联系方式。

      12日,记者找到大垅乡政府。

      一名自称负责党政办的工作人员称,他们没法联系到骆木香,“而且乡里的领导大多下村或者去县里开会了,当时具体负责此事的乡民政办主任也不在单位。”

      后通过湖口县委宣传部协调,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柳效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柳效强称,由于当时具体负责此事的领导或工作人员都不在单位,所以详细情况汇总的资料无法拿到。

      据柳效强介绍,牌骆村老百姓发现低保名单有问题并举报后,县民政局和乡党委、乡政府的领导都非常重视,县民政局派人入村核查,乡里也派出了工作组协助民政局的工作,“我们采取了很多措施,多次开会商讨并认真核实了那份低保名单,确实发现了存在不符合条件的人吃低保的问题。”

      不过记者提出想查看该村被发现问题人员或者目前还在享受低保待遇人员名单时,柳效强表示这些都是具体由县民政局负责操作的,相关资料要找县民政局查阅。

      对于县民政局副局长骆丛生的父亲去世多年还在吃低保的情况,柳效强没有给予正面回应。不过他告诉记者,“去年县民政局查实问题后,当年9月,经过乡党委开会研究决定,免除了骆木香的牌骆村村支书职务,至于村主任职务我们无权撤免,需村里按照程序走,但已先停止了他的工作。”

      “副局长父亲去世后村里没上报”

      记者随后又赶到了湖口县民政局。

      根据该局领导干部监督岗名单显示,该局副局长骆丛生负责分管办公室、双拥、优抚安置三方面的工作,低保工作不属于其分管。

      该局工作人员称,骆丛生当天不在单位。随后记者找到了具体负责低保工作的社会救助办,一名工作人员得知记者来意后,竟称“这个投诉人可能在精神上有问题”,记者问他是否有证据可证明这个说法时,他默不作声。

      随后,救助办副主任周巍向记者出示了骆次员举报情况的调查及处理过程的材料。根据材料显示,湖口县民政局是去年5月12日收到骆次员的实名举报材料的,随后及时派出了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与此同时,去年6月9日、6月17日,大垅乡也组成了核查小组先后两次进村,上门进户核查。结果是,“规范低保办理过程中不合理的做法,清退已经死亡人员吃低保对象,杜绝‘合户保’,全村共清退6户、20人”,“新增10户20人全部通过,并进行了公示”。

      周巍还特意向记者出示了清退以及新增人员的名单。同时他承认,确实存在该局副局长骆丛生的父亲骆水贵去世几年了仍在享受低保的情况,“存在一定的特殊情况”。

      “我省2006年实施农村低保政策,当时骆水贵重病在家已久,属于低保重点保障范围,所以村里按照相关程序申报上来了,另外骆局长的弟弟有个儿子患癫痫病,也符合办低保的要求,所以当时给他们家办了这两个人。”

      “按照规定,有低保对象去世了,村里面应该及时把名单报上来,但他们村没有上报,所以导致有人去世后低保卡上依然会收到低保金的情况。”周巍说,那次调查之后,骆局长弟弟的孩子符合条件,依然可以享受低保,按照规定不在清理范围,“但后来骆局长主动提出把侄子享受的低保也取消了。”

      已发放的低保金不再追缴

      对于之前被清理的不符合条件人员,已经发放的低保金是否追缴的问题,周巍称:“按照省里的文件规定,以前的不再追缴,但核查后还出现的就要追缴,同时追究责任。”

      他所称的文件,是由省民政厅于去年3月下发的“赣民字(2010)24号文”,要求彻底整治低保工作中的“关系保”和“人情保”,按照“三无、重残、重病、单亲、老小户”等要求,对不符合条件的彻底清理。

      该通知还要求,江西省将全面推广基层干部及亲属享受低保备案登记制度,凡享受低保的基层干部及其亲属,重新由村(居)委会进行评议,符合条件的张榜公示,不符合条件的立即取消低保资格。

      “也就是在这种背景下,我们将所有已享受低保人员名单都公示出来,以前每季度只公示新增人员名单。”周巍说,也正因为如此,这次公示后很多不符合条件的人就被“揪”了出来。

      根据省纪委、省民政厅前不久发布的消息显示,去年江西全省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14.7万余人,其中包括取消不符合条件的干部亲属低保资格7000余人。

      记者还了解到,仅仅湖口县去年清退城乡低保对象就达近千人,其中涉及村干部及亲属退保28户58人。周巍向记者出示了这58人的名单,他同时强调:“并非所有的村干部或者国家干部的亲属就不能吃低保,符合条件的依然可以申请,但是都必须在民政部门备案登记该层关系。”

      缺乏监督导致“人情保”“关系保”

      为什么有的低保户死亡多年,民政部门却不知道?难道民政部门都不核查的吗?

      “按照规定每年都核查一次,但是我们这个科室就3个人,全县5000多低保人员,要挨家挨户查就很不现实。”周巍说,从现实考虑,他们采取了委托村委会负责第一遍核查,乡政府负责第二遍核查措施,“有些村干部不太负责,就会出现人死亡都不上报的情况。”

      正因为如此,也许由于缺乏监督,就给某些村干部或乡干部留下了办理“人情保”、“关系保”的寻租空间。“通过这次清查,我们意识到,以后加强做好公示工作,让广大群众监督的作用更明显。”周巍说,这和国家没有一个统一的低保救助法规或者操作方案来监管低保也有很大关系。

      据了解,1月1日开始,《江西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实施,江西省民政厅称,2011年将按照该办法要求,全面建立完善低保评议听证制度,完善低保公示制度,将乡镇(街道)干部亲属享受低保纳入备案登记范围。办法对入户核查时间及不尽责等问题都做了明确规定。周巍表示,“希望这(个办法)可以让我们的低保监管工作更加完善。”

      专家建言用刑法来惩治骗保行为

      对于“人情保”、“关系保”等现象,浙江省社会学会会长杨建华说,低保对贫困人群来说是“养命钱”、“保命钱”,是政府为他们打造的最后一道社会安全网,也是社会公平正义、道义良知的坚实屏障。但由于低保制度在申领、评议、公示以及法律责任制度方面不够完善,加上权力约束、监管机制不健全,导致“权力保”、“关系保”和“人情保”等不正常现象出现。

      杨建华表示,要消除这种不正常现象,首先要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与管理制度体系,健全法律责任规范与管理模式,加大骗保、冒领尤其是权力侵害低保制度者的违规、违法成本。其次应加强信息公开、透明及社会监管机制建设,特别是审查资格关必须避免一言堂,避免幕后操作。第三要尽快构建社会信用制度体系,且有关机构和部门能共享这一信用体系的信息和资源,使失信者承担起失信的代价。

      还有专家指出,对于低保的认定有严格的程序,可是骗保者屡禁不止,其中主要原因在于,处理力度太轻,无须付出多大成本。因而,仅仅取消其低保资格是不够的,还应对涉及官员进行必要的行政问责,对当事人进行经济处罚。

      记者了解到,在美国、加拿大和我国香港地区,福利欺诈都属于可以判处监禁的重罪。事实上,对于骗领低保行为,早有不少法律界专家建言用刑法来惩治。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曲新久就提出,对于骗领低保的,可以直接定诈骗罪,“骗领低保的人,通过编造虚假信息的方式,骗取国家的财产,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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