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关注中国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江西省高级法院副院长郭...
  • ››山西省长不好当 孟学农真...
  • ››中央将接访上升为“规定...
  • ››SARS+溃坝 孟学农五年两...
  • ››媒体称网络舆论成中国政...
  • ››淳安县移山填湖大肆破坏...
  • ››河南老村长阻止耕地违规...
  • ››史上最背的高官——孟学...
  • ››九月中国问责风暴:19名...
  • ››纪委书记为啥住三年总统...
  • ››房产局长抽天价烟续:网...
  • ››让问责成为失职官员的制...
  • ››新闻"内参"与...
  • ››北京“豪宅”奥东18号降...
  • ››胥敬祥冤狱案申请国家赔...
  • ››北京开发商雇人扮演抢购...
  • ››公开惩处涉腐贪官显示中...
  • ››吉林四平市政府违法会议...
  • ››中纪委调整最高法院等多...
  • ››杨俊泽律师就冷国权贩毒...
  • ››四川理工学院出怪事!统...
  • ››张鸣:领导一怒狗掉魂
  • ››浙江湖州女副市长倪玲妹...
  • ››解密丹东市公安滥施酷刑...
  • ››陕西子长县政协常委出资...
  • ››人民监督网特稿:人民公...
  • ››贵州晴隆县一煤矿透水 6...
  • ››浙江千岛湖旅游风景区成...
  • ››法航失踪客机上有辽宁副...
  • ››最高法副院长:中国公民...
  • ››中国电信网络19日晚大范...
  • ››郑州拟出台规定 民告官案...
  • ››江西萍乡、广东深圳两地...
  • ››西门子搞腐败向中国官员...
  • ››住建部专家称公务员住房...
  • ››中央要求县长及书记每月...
  • ››记者称在湖南遭城管殴打...
  • ››党刊称突发事件越捂越炸...
  • ››地图上已搬迁的村落仍在...
  • ››把网络当成一种争取权利...
  • 相关文章
  • ››公务招待恶性发展 被指...
  • 公务招待恶性发展 被指吃得“违反生理规律”
    作者:杜晓  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时间:2011-01-28 08:17:40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公务接待领域中之所以问题多多,主要是由于现有的一些制度脱离了公务消费实际,或者是制度规范不健全、可操作性不强,难以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同时,由于财政管理体制存在的不规范、不透明、缺乏刚性等因素的影响,使腐败分子可以利用信息不对称的便利,在公务接待中搞违规动作。

      抑制吃喝之风、保持行政成本正常增长,不仅要保持预算的公开,更要保证决算的公开,建立事后倒查机制
     
      近年来,公务接待呈现出恶性发展势头:一是违规消费日趋公开化;二是金额呈刚性扩张;三是牵涉人员和范围广;四是违规接待呈弥散性;五是对违规接待认识上呈模糊性。
      公务接待领域中之所以问题多多,主要是由于现有的一些制度脱离了公务消费实际,或者是制度规范不健全。
      从长期来看,抑制吃喝之风、保持行政成本正常增长,还是应该在保证预算科学的前提下实行预算公开
     
      “一个月仅吃喝就花约206万元”; 
      “一次政府接待午餐花费3万多元”;
      “两天两夜的行程消费不下10万元”;
      ……
      近期连续发生的天价公务接待事件强烈刺激着公众的眼球。
      临近年底,大大小小的单位再次掀起了新一轮的招待高潮。公务接待在公务活动中不可避免,是行政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在不少地方、部门,公务接待明显已经超出了“合理”范畴,成为一种不正之风,甚至演变为腐败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引起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
     
    公务接待呈现恶性发展势头:一是违规消费日趋公开化;二是金额呈刚性扩张;三是违规接待牵涉人员和范围广;四是违规接待呈弥散性;五是在违规公务接待认识上呈模糊性
      近日,广东省汕尾市烟草局长陈文铸被曝光涉嫌多项腐败,人称“史上最牛烟草局长”,引起社会各方关注。
      此外,汕尾市烟草局长还是当地人尽皆知的“吃喝大户”。
      据汕尾市烟草局2010年“业务与财务公开”显示,当年3月份该局业务招待费达206万元,4月份微微“下滑”至196.42万元。仅仅是2010年,1万元以上的“大额招待”至少有400次以上,全年平均每天吃喝1次多,最高的一次消费达8万多元。
      此外,在汕尾市烟草局,就连外人看来油水甚少的单位食堂“厨房接待”,也充满“玄机”:花费比市场上的高档酒楼还高得离谱,一次接待费用达三四万元的屡见不鲜,甚至有过一天吃掉13万多元的纪录。
      如此大吃大喝,被人认为是“违反了生理规律”。
      事实上,如此“违反生理规律”的事件不一而足。
      2010年12月27日,国内一知名网站论坛出现题为《曝光海门市接待四川绵竹市官员消费与场所名单》的帖子。帖子称,海门市审计局在一次公务接待中,一共两天两夜行程,竟然出动了24名公务人员陪同15名来客,工作交流不到4小时,其余时间都是吃喝玩乐,消费不下10万元。
      2011年1月15日由江苏省审计厅、南通市审计局和海门市纪委、监察局联合调查的“接待门”有了处理结果,当事人海门审计局局长施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降职处分。
      上述联合调查结果显示,网民质疑的六大问题,虽在数额等方面有出入,但当事的海门审计局及施平本人在收受红包、公车私用、以权谋私等6个方面确实存在不同程度的违纪违规行为。
      经查,2008年至2010年,海门市审计局公务接待费按规定总额应控制在64.2万元以内,实际发生额为95万余元,3年共超支31万余元。
      除了经济发达的南部和东部地区外,经济相对落后的西部地区在吃喝上也“不甘人后”。
      平遥古城位于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是一座具有2700多年历史的文化名城,也是目前我国唯一以整座古城申报世界文化遗产获得成功的古县城。
      据公开资料显示,本来县财政就吃紧,城墙坍塌都无资金修缮,而成名后的平遥古城却为名所累,公务接待不堪重负。全县一年公务接待人次超10万人,仅此一项就少收入1200万元。
      对此,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教授龙太江认为,近年来公务接待中表现出腐败迹象:“公务接待耗费巨大,超标严重,而且呈现出几个令人担忧的恶性发展势头。一是公务接待违规消费日趋公开化;二是公务接待金额呈刚性扩张;三是违规公务接待牵涉人员和范围广,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四是违规公务接待呈弥散性;五是对违规公务接待认识上的模糊性,认为不贪污、不受贿,吃喝没关系”。
     
        两个原因导致公务接待腐败严重。一是,目前相当多的公务接待费用在预算外循环;二是,政府既是预算的编制者,也是预算的执行者,难以监督
      对于当前吃喝成风的现象,赵襄(化名)丝毫不感到吃惊,作为某地政府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他见惯了这种迎来送往的场面。
      “2010年年底已经狠吃了几回了,集中拉到郊外一个度假中心开会,开完总结会就吃饭,四五百块钱一瓶的酒成箱成箱往上搬。”赵襄说。
      赵襄经手的花钱最多的一顿饭,花了将近三万元。
      “楼上领导吃,楼下司机吃,领导吃两万,司机吃一万。”至于宴请的是什么人,赵襄也不太清楚,“应该是对我们领导的仕途能够形成直接影响的人”。
      “有一次上级部门派来了一个工作组,人家就点名要住四星级以上的宾馆,喝酒都是五粮液,一住就是将近一个月,很明显超标了,但也没办法。”赵襄说。
      “在天价接待事件被曝光后,很多人提出,政府预算在接待费的设置上应该有一个标准,比如每年的经费是多少,人均的经费是多少。”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中心教授王敬波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事实上,这些标准都有,只是执行起来很困难。上级领导来检查,你怎么可能给人家吃二十块钱一顿的饭?” 
      赵襄也认为,虽然公务接待都有严格的接待标准,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容易“破例”。
    比如喝酒,虽然我们规定接待用酒不用外地高档酒水,但在用餐时,负责宴请的人一般会征求客人尤其是上级领导的意见,有的领导只喝固定品牌的高档酒,我们总不能说这里没有,让客人尤其是领导扫兴吧。”赵襄说,“还有一个是在用酒数量上无法控制,这里的人热情好客,一旦碰到酒量大的客人,酒水常常超标。”

      查阅相关资料,记者注意到,根据2006年中共中央办工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国内公务接待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而具体到实际操作层面,目前,公务接待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和操作的标准。
      “公务接待领域中之所以存在这么严重的不正之风与腐败现象,说到底是由于现行公务消费体制漏洞多、隐患多。”龙太江认为,现有的一些制度脱离了公务消费实际,或者是制度规范不健全、可操作性不强,难以规范公务接待活动。
      “同时,由于财政管理体制存在的不规范、不透明、缺乏刚性等因素的影响,使腐败分子可以利用信息不对称的便利,在公务接待中搞各种违规动作。”龙太江指出。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则认为:“有两个原因导致了公务接待腐败严重。一是,目前相当多的公务接待费用在预算外循环,很难掌握具体数目;二是,在各级政府预算及其执行的权力分配格局中,实际决定权掌握在政府而非人大手中。政府既是预算的编制者,也是预算的执行者,人大难以监督。”
     
         从长期来看,抑制吃喝之风、保持行政成本正常增长,还是应该在保证预算科学的前提下实行预算公开
      有业内人士提出,接待超标成为常态的背后是行政费用支出的年年增长。
      一组被人们广泛提及的权威数据显示,从1978年至2003年的25年间,我国财政收入增长了约28倍,而同期行政管理费用却增长了87倍。而且行政管理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在2003年就已上升到19.03%。
      前不久,有关部委的调研数据显示,2005年以来,我国财政行政事业公用经费支出每年增加1000多亿元。2007年以来,该项经费支出已接近9000亿元。
      “从宏观上来说,我们过去很多有关的研究都表明,在中国,行政运行的费用一直是居高不下的,有人估计超过了30%。换句话说,预算支出中可能有将近三分之一都是政府部门自己来运行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认为,“运行成本高,这涉及行政管理本身的问题,管理中是不是需要那么多的人员,我们的机构是不是太多了,还有我们许多事项是不是招投标实施得非常严格,能不能把成本控制住,我觉得这还涉及公共管理的问题。”
      另一方面,是税收的超幅增长态势。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的消息:2010年,全国税收收入完成77390亿元,比2009年增长22.64%。而根据经济学界普遍预测,2010年我国全年GDP增速将达到10%左右。
      行政支出和税收都超过GDP增长,坊间对此非议颇多。
      尽管关于税收和税负的问题,有关部门已经多次解释,但大多数人还是认为税负过重,于是有研究者毫不客气的指出——“税负过重的根本原因,是行政开支过大。庞大的政府机构系统,加之形形色色的其他‘吃皇粮’的队伍,几乎将每年国民收入相当大的一部分吃掉”。
      “税收当中有相当一部分是行政成本,行政成本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公务接待。”王敬波说。
      由此,王锡锌建议对“三公消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出国)进行预算公开。
      “关于‘三公’的预算,有不少官员提出,‘三公’中的接待、公车等等项目是放在不同的预算项目中,并不是单独列为一块。比如说接待费用可能算到行政管理费的预算中了。”王锡锌说,“在我看来,‘三公’可以作为预算公开的一个单独项目,这在技术上是没有问题的,只是更繁琐而已。”
      王敬波也认为,从长期来看,抑制吃喝之风、保持行政成本正常增长,还是应该在保证预算科学的前提下实行预算公开。
      “不仅要保持预算的公开,更要保证决算的公开,也就是说事后建立倒查机制,明确钱都被‘吃到’哪里去了。”王敬波说。
      事实上,这一问题目前已经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2009年年初,中央下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同年5月,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的通知》。最近,“十二五”规划也明确提出要严格财政管理和监督,公务接待原则上零增长。
      但有业内人士直言,落实的效果不太令人满意。
      因此,为了彻底解决公务接待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专家提出,需将整个公共财政进一步纳入法治范畴。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地方省人大负责人指出,要建立、健全依法治税理财的组织架构,构建法治财政的组织保障体系。目前的治税理财的组织架构包括立法、执法、行政、监督等机构,总的来说是健全的,问题在于相互制衡不够,机构职能衔接不紧。特别是行政执行机构彼此配合不主动、不密切,再加上政府机构仍带有计划经济既高度集中又部门分割的痕迹,不少部门工作环节存在着有法不依或违法不究的空隙。这种状况使公共财政的职能不能充分发挥,甚至使公共财政由政府财政变成部门财政而被肢解,造成政府财政不完整,使一部分财政资金的收支脱离法律法规的约束,不能真正用到公共服务领域。
      这位负责人进一步指出,应该建立健全财政资金收支活动全过程的法定程序,构建法治财政运行的程序规范体系。职权法定、程序正当、诚实守信、权责统一是建设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也是建设法治财政的基本要求。建设法治财政的核心和根本,是使公共财政为党依法执政,为政府在党的领导下依法行政、实现政府法定职能和工作目标服务。这就要求要把财政资金的收支置于政府的依法管理之中,限定在法律范围之内,决不允许任何个人滥用职权肢解和浪费财政资金,坚决杜绝以权压法、以情代法的现象。
     

    Tags:公务招待 恶性发展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传媒集团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注册证号码:1133595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登记证号码:37954919-000-05-14-5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