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在河北定州市一农机市场选购农机。 新华社记者 杨世尧 摄
近年来,农业机械化成为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性工程,国家每年投入大量资金用于补贴农民购置农机具。然而,记者采访时发现,由于信息不对称、内部监督形同虚设等原因,部分农机管理部门官员干起了坑农的勾当,使国家的惠农政策大打折扣。
生产企业和管理部门相“勾结”,骗取农民信息
2010年年底,河北省保定市检察院调查发现,博野县农机管理部门于2007年伪造50份农机补贴手续层层上报,在获得省财政厅补贴后,农机管理部门负责人与一些农机生产企业负责人将国家下拨给农民的10万元补贴款私分。
记者按检察机关提供的名单到博野县刘陀店村村民李振兴家调查发现,农机部门与李振兴签订的补贴协议显示,一台节水精播机价格为3940元,国家补贴2000元。但李振兴对记者说,这件事根本没有发生过,协议上的签名是伪造的。
记者还了解到,在河北的安国、定州等县市,也存在此类问题。
保定市反贪局局长张华介绍说,出现骗取国家补贴款的情况,主要是一些农机生产企业和农机管理部门相“勾结”,骗取农民的个人信息,伪造补贴手续,再到财政部门冒领补贴款。这些农机企业在当地往往有“业务员”,定点负责一个或几个村子,有很多就是当地村民,相对而言与其他村民关系较熟,为骗取农民个人信息提供了便利。
近年来,随着国家农机补贴资金投入的增加,相关部门资金管理的权限逐步扩大。“这些官员既是惠农政策的执行者,又是惠农资金的管理者,集行政、财务权力于一身,容易出现违规问题。”保定市反贪局副局长张克说,该系统内部的监督,通常以自查形式进行,基本上形同虚设。
据知情人反映,一些主管部门出于对本地区经济利益的考虑,往往对此类问题采取消极回避的态度,一些违法违纪行为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他们担心问题一旦暴露,国家会减少下拨给地方农机补贴的金额。”
企业为获补贴竞相行贿,推广费转嫁给农民
张华介绍,“保定农民享受农机补贴采取的主要形式是,农民到指定的农机生产企业购买,农机价格直接扣除掉补贴部分,农机生产企业再拿着农民购买补贴协议到财政部门领取这部分钱。”由于农机具购置是纯粹的市场行为,一些农机生产企业为了获取国家补贴,不得不向农机管理部门“意思意思”。
“我给200元推广费,他们觉得少,就不推广;别的企业给250元推广费,就推广。这样一来,推广费不断攀升。”河北一家播种机生产企业负责人说,农机生产企业利润微薄,这些费用最终还是会转嫁到农民身上,导致国家的惠农政策大打折扣。
张克介绍,自2004年以来,保定市每年的农机补贴达数千万元,巨额资金长期脱离监管,已查实的违法违规金额达110多万元。
“好政策”缺少宣传,多数农民并不知情
记者调查发现,自2005年以来,保定市共有9个县推广节水精播项目,国家对这一项目的补贴涉及节水精播机1200多台套,资金达270万元,其中只有10多万元补贴款按政策落实。张克表示,办案人员对1100余名登记造册的购机农民逐一调查核实发现,绝大部分农民并不知情。
张华向记者介绍,由于缺乏统筹的、大气力的宣传,“好政策”往往没传到农民耳朵里,或者很晚才传到农民那里,造成了政策宣传的死角和空白。“政府能否专门成立一个综合性部门负责支农惠农政策宣传,多想些办法让农民知道‘有这么回事’、‘是怎么回事’,就不至于因为信息不对称而让那些想要坑农的不法分子钻了空子。”张华建议。(综合人民日报记者赵梓斌及新华社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