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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制日报:管住“一把手”国家才有法治
    作者:佚名  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时间:2011-03-27 10: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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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 伟

      3月22日,《新华每日电讯》发表了新华社记者采写的题为《广东反腐,对“一把手”监管动真格》的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议论。文章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分析官员违法犯罪的成因,指出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是反腐败工作的重中之重。据报道,广东省2007年以来查处“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达两千余件,大多是因为权力缺乏有效制约而导致的权钱交易案件,具有非常典型的意义,值得很好反思。

      事实上,对权力的滥用和官员贪污受贿等腐败现象的综合治理与控制,始终是反腐败实践中的一个难题。特别是在我国现阶段,权力的滥用和腐败,常常与公务、商事领域中的权钱交易、职务犯罪联系在一起,直接影响到国计民生,备受民众关注和舆论聚焦。如何制约权力和有效管住“一把手”,也成为全国“两会”热议的话题。

      人们普遍认为,权力腐败和职务犯罪对一个国家执政基础和社会肌体具有不可估量的破坏力。腐败的表现形态虽然各不相同,但其本质始终如一,常常与一个国家和社会的政治、经济及公共权力的运行体系,甚至与整个社会的治理结构、法治化程度密切相关。从最近一些年来全国各地查处的国家公职人员贪腐案件的情况分析,其基本特点与广东省的状况颇为类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绝大多数发生在近年中央提出进一步加大反腐败力度的时期,各个单位和部门“一把手”的犯罪比例较高,“顶风作案”现象十分明显,一些地方的官员腐败甚至出现“前腐后继”、“窝案”、“串案”的态势。中央不断要求和设规推动的通过严肃纪律、司法惩治的控制职务腐败的正向功能还没有完全、充分地显示出来,一定程度上也暴露出我们在权力分散配置,尤其是对“一把手”的权力制约上,依然存在较为严重的漏洞和缺陷。
     

      反腐败的本质其实就是要制约权力的滥用。虽然,生活的经验告诉我们,凡有权力存在的地方都可能出现权力的滥用和权钱(利益)交易的腐败。但无论是有关人事组织部门还是某些单位的职员,通常总是相信“一把手”的能力和魄力,并给予他们更多的信赖,相信他们对于事业的忠诚,对于属下的体恤,不会辜负组织的重托。也正因为如此,我们在制度设计上,往往对“一把手”的规制明显不足,甚至允许他们自己去建章立制,默许他们有更多的“特权”去突破规则(有时借用“集体决定”的名义)进行所谓的“开拓”和“创新”。久而久之,培养了“一把手”好大喜功、轻视民主、藐视规则的习性,甚至积重难返。

      无数官员腐败的事例敲击着人们的心灵。也不断提醒我们要正视一个“常识”:对法律制度构成最严重破坏并且也最难受到制约的,始终是官员的贪欲和他的权力。所谓“法治”,永远都应该成为呵护民权、制约权力滥用的一把利器。而是不是能够真正管住“一把手”,其实正是衡量一项制度、一条规则“有效性”的试金石,也是一个国家是不是真正迈向了“法治”的重要标志。

      面对当前严峻的反腐败形势,人们当然需要立场坚定、态度鲜明。但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今天,我们似乎更应该把着力点放在相关制度、机制和措施的建设上,不断推进“纸面上法律”向“行动中法律”的转化,使各级官员的法治理念获得切实提升,使公共权力的运用真正姓“公”,使“一把手”权力的行使受到更多科学、有效的限制,从制度和操作层面上减少官员腐败的机会,增加违法犯罪的成本,使公共权力真正在法治的轨道和民众的监督下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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