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关注中国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江西省高级法院副院长郭...
  • ››山西省长不好当 孟学农真...
  • ››中央将接访上升为“规定...
  • ››SARS+溃坝 孟学农五年两...
  • ››媒体称网络舆论成中国政...
  • ››淳安县移山填湖大肆破坏...
  • ››河南老村长阻止耕地违规...
  • ››史上最背的高官——孟学...
  • ››九月中国问责风暴:19名...
  • ››纪委书记为啥住三年总统...
  • ››房产局长抽天价烟续:网...
  • ››让问责成为失职官员的制...
  • ››新闻"内参"与...
  • ››北京“豪宅”奥东18号降...
  • ››胥敬祥冤狱案申请国家赔...
  • ››北京开发商雇人扮演抢购...
  • ››公开惩处涉腐贪官显示中...
  • ››吉林四平市政府违法会议...
  • ››中纪委调整最高法院等多...
  • ››杨俊泽律师就冷国权贩毒...
  • ››四川理工学院出怪事!统...
  • ››张鸣:领导一怒狗掉魂
  • ››浙江湖州女副市长倪玲妹...
  • ››解密丹东市公安滥施酷刑...
  • ››陕西子长县政协常委出资...
  • ››人民监督网特稿:人民公...
  • ››贵州晴隆县一煤矿透水 6...
  • ››浙江千岛湖旅游风景区成...
  • ››法航失踪客机上有辽宁副...
  • ››最高法副院长:中国公民...
  • ››中国电信网络19日晚大范...
  • ››郑州拟出台规定 民告官案...
  • ››江西萍乡、广东深圳两地...
  • ››西门子搞腐败向中国官员...
  • ››住建部专家称公务员住房...
  • ››中央要求县长及书记每月...
  • ››记者称在湖南遭城管殴打...
  • ››党刊称突发事件越捂越炸...
  • ››地图上已搬迁的村落仍在...
  • ››把网络当成一种争取权利...
  • 相关文章
  • ››湛江枪击案1死3伤 村集...
  • 湛江枪击案1死3伤 村集体土地纠纷酿成流血事件
    作者:佚名  来源:南方报网—南方日报  发布时间:2011-04-06 12:18:42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南方日报讯 (记者/崔财鑫)昨日中午,湛江市麻章区辖内的南畔村发生一宗枪击案,事件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其中一名74岁的老伯腹部等多个部位中枪,伤势严重。记者发稿时湛江中心人民医院仍在抢救,老伯尚未脱险。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

    据了解,死者戴×森为湛江市麻章区南畔村人,年约43岁,在外做牙医多年,一颗铁砂弹疑打穿心脏附近的大动脉使其致命。另3名伤者包括“枪手”夫妇和中枪老伯,死伤者均是姓戴同村人。“做CT检查时,发现老伯胸部有积水,腹部可见到有大量铁砂弹,伤势比较严重。”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护人员说。

    据悉,枪击案发生现场位于麻章区南畔村附近的一座山岭。枪案起因可能是因为山岭问题而引发,但确切原因仍有待警方调查。

    一位知情者向记者透露,“枪手”戴某有一哥哥曾任该村村干部,戴某占了村中数十亩集体土地种树,村人对此很有意见。事发的前一天,双方为此曾发生争吵。知情者称,死者戴×森和74岁的老伯均是村中较有威望的人。事发的当日中午,戴×森和老伯等人上山劝“枪手”戴某不要继续占村集体土地种树时发生冲突。枪击事件发生后,“枪手”夫妇被愤怒的村民打伤,其中“枪手”右下肢被打致骨折,其妻子手腕骨折。

    据称,湛江中心人民医院昨日下午1时多接到求救电话后,立即派出医护人员随120救护车前往现场,但车到中途时,伤者已被人用三轮摩托车送到医院。

    记者随后从湛江中心人民医院了解到,戴×森遭枪击后因伤势过重,被送到医院时已无呼吸,医生经诊断证实其已死亡。


    Tags: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传媒集团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注册证号码:1133595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登记证号码:37954919-000-05-14-5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